
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原则(1)
侯为民(2)
(中国社会科学院)
在当代经济学说中,没有任何一种经济理论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更能坚守原有的核心观点和理论原则,更能焕发出迷人的活力。在继承和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中明确需要坚持的重大原则,具有两个层面的意义:其一,在理论探索层面,确立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在当代的适用范围及其在中国改革发展中的具体运用条件和方法;其二,在具体实践层面,根据上述适应范围和运用条件进一步确立政治经济学理论的理论指向和政策导向。
一、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原则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是经济现象和活动内在规律的逻辑呈现,是从历史实践中产生并反映历史实践的思想。在重大原则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然要体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若干核心要素,在总结和提炼经验时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保持着统一性。这种统一性,可以从三个方面体现出来。
(一)政治经济学重大原则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的统一
任何经济科学,在原则问题上都直接反映了其内在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政治经济学必须始终以现实的经济活动为基础,它不可能是建构主义的产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坚持唯物史观,最根本的一条是要将社会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动力机制作为历史发展最根本的规律。在分析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时,一方面坚持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将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作为一个基础性要素;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改革和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发挥好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原则所必须坚持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也具有历史的过渡性,但其确立和构建过程中的理论,却并不会停留在当下的历史情境下。相反,在重大原则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以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指引和价值诉求,作为自身的理论指向的。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阶段性,不会也不能遮蔽其经济理论基础的关键要素和核心理念,更不会解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本身的自洽性。
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在政治经济学领域的贯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大特色,也是后者区别于当代西方所谓主流经济学的重要特征之一。这种原则层面的贯彻包含着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立足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根本立场,另一方面要贯彻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彻底性。就前者而言,主要是要确立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生产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的思想,真正认识到“发展为了人民,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4)就后者而言,就是要从物质资料生产的起点出发,坚持将生产看作是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决定性要素,从生产资料的社会共同所有出发来看待发展成果共享问题,明确划清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界限,重视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和完善,尤其是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和完善。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重大原则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集中体现在《资本论》中。作为一个完整和科学的理论体系,《资本论》通过科学的抽象法,使经济研究的视角从现象层面转入本质层面,深刻揭示了商品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剩余价值生产的奥秘,使人和物之间被颠倒的关系第一次在经济学研究中被重新摆正过来。总之,只要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度存在,马克思阐述的剩余价值理论、资本主义积累规律仍然是科学的真理。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重大原则,要坚持历史分析方法,从现实经济生活的具体矛盾及其发展演化出发,通过经济学范畴、概念、术语及其相互关系的联系和转化,揭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规律,为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和发展提供指导。由于生产力水平的制约,在当代中国商品生产仍然是社会生产的主要组织形态,市场机制仍然是调节商品生产的基础,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必然渗入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原则的重要内容。因此,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仍然是我们理解、认识和把握经济发展内在规律的指导。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关系规律出发,在我国生产力不发达发展阶段建设社会主义,需要根据现实生产力水平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而不能在全社会搞单一的公有制。从马克思关于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区分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正确区分价值论和财富论,既要坚持劳动创造价值的原理,又要重视自然资源的财富性质和财富本身的分配;既不能用财富论来取代价值论,也不能用效用价值论、要素价值论来取代科学的劳动价值论。
二、从经济科学理论逻辑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重大原则
在政治经济学范畴中,原则本身是经济理论在社会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在某种程度上,坚持政治经济学领域的重大原则就是维护其核心观点。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除了理论层面的界定,还有实践经验层面的总结,是基本原理和全新内涵的统一体。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重大原则根源于政治经济学的核心
经济理论是经济政策的基础和经济实践的指导,而经济学原则往往不过是理论内核的外在表现形态。应当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重大原则,只能是其核心理论要点在实践层面的呈现。习近平同志指出:“邓小平同志讲:‘社会主义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这就点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5)对于这里所说的“核心”,需要作全面准确的理解。首先,邓小平指出的发展生产力是就社会主义阶段而言的,是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基本确立的基础上提出的发展生产力的任务。其次,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本身,就建立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之上,而不是生产力基础之上。其三,生产力发展作为手段,它是和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要一致的。因此,政治经济学的这个“核心”,自然构成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唯一科学的理念。从这一核心出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重大原则中,中国仍然需要将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将发展放在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的重要地位。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尽管我国经济实力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仍然没有改变。人均水平低、贫困人口多、生产力水平不均衡等老问题,目前仍然还在制约着中国经济的健康协调全面发展,成为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走向共同富裕的主要障碍。在这样的发展阶段和现实条件下,“发展是基础,经济不发展,一切都无从谈起。”(6)因此,仍然要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出发,坚持“发展硬道理”的原则。
(二)在中国道路的理论逻辑中确立政治经济学重大原则
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实践的科学,是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实践而不断发展的学说,也是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进程相伴随的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因此它对在中国现实国情下如何发展做出了科学的回应,并在实践中造就了中国奇迹。中国改革发展的经验,贯彻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立场和方法,为在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提供了新的答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原则蕴含着对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规律的理论阐释,它是对中国发展道路和中国经验在理论逻辑层面的集中概括。在对中国经验的解读中,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引进市场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因素与市场体制相融合等方面的努力,成为世人集中关注的一个现象。一种被普遍接受的观点认为,中国经验就是传统文化基础上的高度集中体制和市场经济的巨大灵活性之间的有机结合。这种简单的二分法观点,割裂了中国的“特色”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实际上,只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就可以看出,构成中国特色的绝不会仅仅是中国历史上的集权传统和中国文化中“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等精神遗产,而是更多地来源于中国革命的历史遗产: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的制度体系。对此,需要保持清醒的认识。“中国的发展道路非常独特,极具中国特色,它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对待资本主义,它从没有把资本主义当成目标,而是把它作为实现目标的手段”(7)。
三、从经济发展问题导向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重大原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立足实践、解决问题和不断创新的经济理论,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原则不能脱离具体国情和发展实践,应当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只有直面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才能在现实中运用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使之为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科学的引导。
(一)创新引领原则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生产力的发展不仅依托和体现于其三个简单要素或实体性要素,即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力之上,还体现在科技和管理等要素之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尽管中国经济取得了快速增长,但增长仍然具有较强的粗放型特征,技术含量低、效益低、质量低、能耗大等因素制约发展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从经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坚持创新引领原则,要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要求,始终将人作为创新过程中最根本、最活跃和最积极的因素,以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而不是以资本等物化要素作为创新活动的中心。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为破解发展难题探索出新路。
(二)两手结合原则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核心关系之一,也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看来,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的一种经济形态,市场机制是商品生产中资源配置的方式和手段。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结合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结晶。坚持这一原则,需要摒弃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的外部结合论、对立论等片面观点。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既不能忽视市场需要政府管制和引导的一面,将市场资源配置中出现的问题推给政府去解决,减轻企业在守法经营、保障劳动者权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加重民众负担;也不能用市场领域问题掩盖政府领域产生的问题,忽视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危害;更不能将改革引向“非调控化”“完全自由化”。总之,两手结合是针对和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这些都是贯彻问题导向的应有之义。
(三)结构协调原则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生产要素的投入结构必须符合各大部类相互平衡的规律。相应地,积累和消费、生产和分配也必须相互协调,这是社会生产和社会消费实现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的基础。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占主体的条件下,由于竞争的压力和生产的自发性,上述协调目标是难以实现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社会主义的体制优势,实现这种协调才有可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协调发展既是发展手段又是发展目标,同时还是评价发展的标准和尺度”。(8)
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空间地理学说观点看,区域协调、城乡协调等是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协调发展的整体性,最终要通过个体性的不同侧面来实现,但这些不同侧面的发展要兼顾其他侧面因素发展的要求和制约。从实际来看,经济结构的合理化、民生福利和社会事业的同步发展等发展要求,都是蕴含在协调发展原则之中。而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的小康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小康,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不可少的内容,它同样也构成衡量中国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维度。
(1) 本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研究》(课题编号myycx201602)、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阶段性成果。
(2) 侯为民,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研究会秘书长、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3)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2页。
(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
(5)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
(7) 徐崇温:《国外有关中国模式的评论》,《红旗文稿》,2009年第8期。
(8)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