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市实务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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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隋强2016年8月28日演讲的解读

2016年8月28日,全国股转系统副总经理兼新闻发言人隋强,在《新三板发展战略高层研讨会》上发表了重要演讲,笔者认为有很多新的提法,将在下文进行详细阐述。

一、承认了新三板二级市场的重要性

隋强说:“只强调融资不强调投资,谁来呢?新三板交易不足。交易目的是为了引导投资、有效为资本退出提供支撑”。笔者在《新三板市场融资遇冷问题》一节中写到“新三板低迷的二级市场一定会影响一级市场,只是一级市场的反应会相对滞后”。股转系统终于意识到了交易的重要性,下一步应该会在促进交易上面下功夫,如降低投资者门槛、私募做市、公募入市以及外资入市等。笔者希望股转系统能及时反映做市指数的涨跌、市盈率的变化以及成交量的变化,勇敢地面对新三板低迷的交易情况。

二、明确表示将研究投资者适当性和门槛问题

隋强表示:“投资者门槛从500万元降到300万元,甚至100万元,我们可以探讨”。笔者认为这是一种突破,至少股转系统已经意识到投资者数量不足是新三板流动性匮乏的重要原因。隋强还表示:“对于投资者管理方面,我们用传统的指标评价它、证券市场经验来评价它,还有没有更好的指标呢?”笔者曾经在《关于新三板个人投资者开户条件的有关建议》一文中写到:“新三板投资类似于股权投资,应该允许参与过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的个人参与新三板的交易”。中国基金业协会在《合格投资者制度与私募监管逻辑》一文中指出:“美国允许个人投资者以最低投资金额成为合格投资者;允许执业律师、会计师、金融分析师、私募投资基金的专业从业人员等直接成为合格投资者;允许通过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系列7与系列82考试,以及其他美国证监会认可的考察金融投资知识和法律财务知识考试的投资者成为合格投资者。”笔者认为这种多维度地衡量合格投资者的方法可以供我们参考,而不是一味地参照A股制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

三、明确提出大数据监管模式

隋强表示:“将从过去传统监管方式,转向以技术支撑的大数据监管方式”。笔者在第五章第五节《如何引导新三板企业主动退市摘牌》中写到:“股转系统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加强对地方政府以及税收、海关、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形成监管合力”。笔者认为,新三板的监管应有别于A股的监管,建议股转系统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应借助大数据、应分类监管、应借力中介机构、应常规化,而不是全面监管、保姆式或运动式监管。新三板市场既然制定了较高的投资者门槛和高标准的创新层门槛,就不要把精力放在垃圾公司上面,而应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把监管资源更多地配置在创新层企业。监管部门要学会抓大放小,因为对基础层企业(特别是其中的绩效差的公司)严格监管并不能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而抓典型和标杆则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新三板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和独立市场设计原则

对于私募做市问题,很多人认为对新三板流动性改善没有什么作用。但笔者认为这正是新三板坚持市场化的一种体现。给市场究竟带来多大的增量资金,暂时无法评估,但是至少传递给市场一种正面的信心。对于法制化问题,笔者相信股转系统将会尽快推出退市制度,借助严格的法律制度来清除新三板市场的害群之马。“你若盛开,蝴蝶自来”,新三板只有依靠市场化制度优势,才能源源不断地吸引中国的苹果和微软挂牌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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