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8章 管理体制
国务院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其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工作。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制的法律规定。
理解与适用
此次修法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的管理体制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一,同国家机构调整保持一致,将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应修改为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第二,在原法基础上明确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第三,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职责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具体工作进行分工配合。
一、中央层面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中央层面,由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由国务院渔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不再保留林业局。长期以来,我国都是由林业部门,即现在的林业草原部门负责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其下设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司负责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具体工作。野生动植物保护司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管理全国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起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草案,拟定相关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的猎捕、繁殖、经营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研究提出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核准按照国家重点保护管理的境外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等等。在陆生野生动物之外,农业农村部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农业农村部和林业草原局同步设立,其下设的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具体工作,职责包括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等。
然而,将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行政权分别归由国家林草局和农业农村部的相关部门行使,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权力分散,影响野生动物保护的信息互通和标准化建设,不能很好实现野生动物保护职能的统筹。未来有望设置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专门机构,统一负责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有机整合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职能,建立健全相应的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机制,提高整体野生动物保护能力、保护质量和保护效率。
二、地方层面
(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是野生动物保护的责任主体
本条第二款在原法基础上明确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践表明,基层是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的重要阵地,大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基层,因此将责任主体设定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利于因地制宜提高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有权必有责,通过立法明确责任主体,也有利于促使地方政府重视本行政区域内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一旦行政区域内发生影响重大、性质恶劣的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可以迅速落实责任,作出相应处理。
(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本条第三款为新增内容,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工作。这要求在具体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科学的职责划分,并在分工基础上各自负责。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为例,根据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印发的《容县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工作方案》,容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责任分工具体为: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做好全县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工作;县林业局负责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人工繁育、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行检疫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商品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餐饮等交易、消费场所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等处理;县公安局负责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相关执法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提供资金保障,将保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县教育局负责对学生进行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知识教育;县司法局负责普法工作,提高辖区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治理,组织开展疫情处置与医疗救治等工作;等等。[1]
除了分工负责外,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的部门间协作也十分重要。面对跨行政区域、范围较广、性质恶劣和影响重大的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地方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联合协调机制,注重建立野生动物的长效保护机制。
关联规范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管理办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注释
[1]《容县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工作方案》,载广西玉林容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