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的“留”与“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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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的民国史视角

那么,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的民国史视角,又是如何提出的,具有怎样独特的意义呢?

诚如论者所述,“迄今为止,在众多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叙述概念中,得到广泛使用的有三种:‘新文学’、‘近代/现代/当代文学’、‘二十世纪中国文学’”[48]。而“民国文学”这种命名方式的变革,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民国史视角及“民国机制”的提出,则在努力避免特定的倾向性,试图回归一种更为历史化的研究[49]。“较之于直接连通西方‘现代性’阐释之路的言说,‘民国文学’这一概念首先试图表达的就是摆脱先验的理论、返回历史朴素现场的努力。”[50]

对于这一学术进程的梳理[51],正日渐深入[52]。就学科命名而言,中国现当代文学与历史学科当中曾经使用的中国近代史、现代史、当代史概念相仿,都按照苏联式的“革命”史观来划分。不仅在西方的所谓Modern之中,分出资产阶级革命的“近代”与无产阶级革命的“现代”(“近代”和“现代”曾分别对应着以1919年“五四”运动来划分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和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而且将1949年之后作为中国独有的“当代”。

其实早在南京国民政府刚刚取代北洋政府的1928年,周群玉的《白话文学史大纲》[53]就将第四编命名为“中华民国文学”[54],而刘大白的《中国文学史》同样将最后一部分列为“民国纪元以后”[55]。而在“199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中国民国文学史》”[56]。到1997年,同样是受历史学科的命名方式变革的影响,陈福康提出以“民国文学”和“共和国文学”来代替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这样的学科名称[57]。随后张福贵提出“文学史因为尽量淡化命名的倾向性”,呼吁“从意义概念返回到时间概念”[58],同样主张用“中华民国文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学”的概念,对“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当代文学”进行重新命名[59]。丁帆也以主张“民国文学”来补足辛亥革命与“五四”运动之间被“遗忘和遮蔽”的七年(1912—1919)[60],并提出“民国文学风范”[61]。在辛亥革命百年之际,许多学者[62]都指出:“作为断代文学史,民国文学中的‘民国’可以是一个时间框架。就像先秦文学、两汉文学、魏晋南北朝文学、隋唐文学和宋元明清文学中的各个朝代是一个时间概念一样,民国文学中的民国,是指从辛亥革命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一时段。凡在这一时段里的文学,就是民国文学。”[63]

在学科命名方式的变革意见基础上,张中良(笔名秦弓)提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民国史视角,并以此视角来研究鲁迅,以应对鲁迅研究的视角固化问题[64]。而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视角的“民国”,绝不仅仅意味着国民党政权或民初的北洋政府[65],还包括反抗者和革命者的活动和思想[66]。故而民国史的视角本质上是一种综合的历史视角,而非带有主观预设的视角[67]

除了张中良强调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民国史视角之外,李怡也主张以“民国文学史”框架来呈现中国现代文学的历史情境[68],即让“民国文学”成为清代文学之后的一种时代划分,去除特定的倾向性,同时以该时段的具体“国家历史情态”来考察知识分子的内在体验[69]

进而,针对“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论述将80年代视为“五四”隔代传承者的论述,李怡认为两者虽有精神上的相通,但所处“国家历史情态”不同,故而提出与当代文学的“共和国文化”[70]相对应的一种“民国机制”[71]。并指出“‘民国机制’并不属于民国政权的专制独裁者”[72],这样的研究“绝不是为了美化那一段历史”[73],反而要注意到其对中国现代文学的负面影响[74]。而发掘“民国机制”的学术意义除了返回历史现场之外,更要从外部历史返回“文学之内”[75]。新文化运动的民国史意义也正在于此[76]。从这个意义上讲,“民国文学”研究本就是一种对作家精神历程的历史化研究[77]

同时,在一系列文章中[78],李怡指出了“民国文学”究竟如何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提供独特的视角和方法。作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民国文学”固然可以将民初至“五四”的那几年涵盖进来,并且可以跨越“新文学”和“现代文学”所设置的“新”“旧”文学界限,将“五四”以后的旧体诗词创作[79]与通俗小说甚至文言小说[80]都作为研究对象,同时还能在处理1949年以后的台湾文学时提供一种两岸共通的言说方式。然而一种新的研究范式的提出,其学术意义绝不仅仅在于可以涵盖更广阔的领域,范式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全越好,当然也不是相反。何况对中国现代文学起点的讨论早已从“五四”追溯到了晚清(无论是甲午之前的“被压抑的现代性”之说,还是甲午之后的维新、新政与“诗界革命”“小说界革命”之论),“民国文学”如何能够涵盖这样边界日益扩大的中国现代文学[81]?故而“民国文学”与“民国机制”的提出,其最大的意义在于对既有研究提供新的方法与视野。

首先是对既往以论带史式的研究的一种突破,要为研究设立具体的“时间轴”,以历史细节为基础来探寻作家精神世界。其次,“破碎正是民国的特点”,不预设一个具有整体特征的“民国”,消解掉那种在结构主义陷阱中幻想出来的“民国性”,才能回归具有丰富历史细节的现场,进而重现原本就不存在整一性的多维宏观面向。最后,不像传统文学批评中的“知人论世”那样“往往转化为某种形式的道德批评”,也避免既往社会历史批评中以论带史的倾向,更不同于新时期以后的文化视角的文学研究,避免用原本个性鲜明的具体文学现象来论证某种早已成为常识而无须论证的文化现象,“提倡文学研究的历史化态度”[82]

换言之,之所以在“新文学”、“现代文学”和“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之外,还有必要承接清代文学而提出一种以特定历史时间段来命名的“民国文学”,其意义并不在于它比以往某一概念的涵盖能力更广,而在于回归历史去探寻中国知识分子自身的现实处境[83]

然而,民国史视角下的现代文学研究,终究不等同于历史研究。文学研究存在的价值,并不是给历史研究作注脚[84]。文学是人类精神活动的现象,回归民国史视角的文学研究,恰恰是为了揭示知识分子内在精神历程。让复杂生动的民国具体历史,为探寻人类精神世界,提供有效的证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