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经济学说与中国研究报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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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决定”历史演化动力论再分析——评威廉姆·肖的《马克思的历史理论》

卢江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世纪30年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兴起,在资本主义经济大萧条出现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尤其是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历史理论引起西方学者的广泛关注。马克思认为,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及其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原理必然导致资本主义制度被社会主义制度代替,这是科学的唯物史观所得出的必然结论。关于马克思本人与技术决定论的关系,学术界也有颇多争议,Alvin Hansen(1921)认为在马克思看来,社会进步取决于技术条件而非经济条件。Nathan Rosenberg(1976)认为马克思将历史发展看成是一个社会过程而非技术过程。典型案例就是马克思以封建主义中产生的资本主义初始市场为例,其与当时主要的技术成就无关。David Dickson等认为马克思并非一个技术决定论者。Bruce Bimber(1990)认为尽管只是一种概念化,技术发展决定人类历史的思想还是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威廉姆·肖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分析学派的代表人,对马克思的历史理论重新认知,其在《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书中通过对生产力、生产资料、生产关系、劳动关系、所有权关系等基本范畴的解剖,以及对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论、社会经济形态过渡发展理论的重新阐释,最终得出“技术决定论”的结论。笔者认为,威廉姆·肖的分析方法、对马克思主义文献材料的引用论证以及结论的逻辑推导等环节上是存在问题的,“技术决定论”不能替代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论”。

一、基本范畴与逻辑起点

技术决定论与生产力决定论是以不同的基本范畴为根基的理论,分析这两种理论必须要分析其不同的基本范畴。就前者来说,技术是第一位的;就后者来说,生产力是第一位的。那么技术与生产力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威廉姆·肖认为:“生产力不能广义地理解为包括社会进行生产所必需的一切活动和因素,而只能狭义地理解为劳动过程中的简单因素,它是那些由分析表明为构成直接生产过程本身的因素。”“任何劳动过程都包括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而这些要素将被认为构成马克思所理解的‘生产力’”。但是在关于科学与协作的概念中,作者却提出:“科学技术知识是劳动力的一种属性。”这令人费解。我们可以说,劳动力能够客观地认识自然、利用自然,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能够不断地创造新的生产工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不能说,科学技术知识是劳动力的一种属性,应该说科学技术知识能够为劳动力所认知、所利用,而且,科学技术不是天生就依附在劳动力身上的。显然,把科学技术知识当成是劳动力的一种属性这是错误的。

威廉姆·肖认为科学技术知识与生产力的关系在财富的生产过程中是难分难解的。他说:“统辖生产过程的知识力量还是要在这个过程中体现自身——如果不在普通工人简单、常规的辛苦劳作中,那么就在生产中的技术人员或监督者的工作中表现出来。”“科学与生产过程的关系还同另外两个因素交织难分,即对于自然力的引进和使用,以及协作劳动的社会性质。”第一层次来看,肖认为科学管理还将在合作经营的工厂里继续存在,这是无需证明的事实。他所说的科学知识当然会在生产过程中表现出来,这也是无争的事实,但是这并没有说明技术与生产力的关系。至于他引用马克思的话:“科学确实加强了生产的力量,但是它不是一种同劳动力分离的力量,而在同样的意义上,生产资料可以说是同劳动力分离的。”这里马克思所说的科学不能同劳动力分离,是把科学和劳动力当成是生产过程的统一体来看的,是把科学技术知识与劳动力当做有机的结合体来看的。如果认为科学技术知识还是劳动力的一个属性,再加上肖在前文引用马克思的观点,劳动力与生产资料构成生产力。那从这样的角度来看,认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力决定论就是技术决定论岂非大大缩小了范畴本身的内涵?从第二层次来看,正如作者所说,自然力在生产过程中是不创造价值的,但是能改变生产的效率,而且自然力改变效率的大小要取决于各种方法和科学进步。协作实际上是劳动力分工的结果,它是生产关系的外在表现,在这种生产组织中,科学技术知识的合理引用会提高生产效率。

从上述方面来讲,我们可以得到两个结论。第一,技术不是劳动力的一种属性,也代替不了生产力。生产力范畴的内涵远比技术范畴的内涵广泛得多。第二,科学技术知识在生产过程中并不是第一位的,劳动力才是第一位的,但是在与劳动力实现有效整合之后,科技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

二、从广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考察“技术决定论”

广义政治经济学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来的。恩格斯说:“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科学——这样广义的政治经济学尚待创造。”王亚南在总结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上的争论时指出:“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学说,不管社会经济采取哪种形态,它总是根据一定客观条件所表现的必要性,所表现的一定法则的转变而发展的。哪里有经济形态的存在,哪里就有变动发展,哪里就有法则,就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余地。”同时他又指明:“依据马克思主义,依据唯物辩证法所论究的经济理论,政治经济学,因为它是把每一个特定历史时代的经济形态,当做整个社会史序列中的一个阶段,一个推移中的过程来理解,所以即使它的任务或目标是限定在分析某一个特定时期的经济形态,也不能不具有涉及一切时代的广义的性质。”王亚南还进一步指出,为什么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被规定为社会的生产关系。王亚南指出:“就价值、资本、商品、劳动等这些经济范畴来说,它们无论哪一项,假若要深入一点去考察的话,首先就表现是一种社会的关系,一种历史的关系。商品是不能在一切历史时代存在的,在它所存在的不同历史时期,也因其生产其交换的关系各别不同,而显示出不同的特质。”

关于为什么不把生产力相并的看做研究对象,王亚南指出:“不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并的看做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那并没有贬损生产力在社会经济发展上的重要性,那只是表明,严密的科学的研究,需要确定它的最基本的对象和关节。必须把社会的主体、社会的生产关系把握住了,生产力才有可能显出它的积极的能动的意义。”

显然,根据恩格斯的定义,广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各种社会物质产品的生产和交换以及产品的分配条件和形式,这当然脱离不了生产关系、交换关系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技术决定论从广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上有两方面的解释能力。一是能解释物质产品的生产方面作用,比如由于技术进步,物质产品种类更加丰富,物质产品质量更加高等。二是由于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物质产品的交换形式以及产品的分配条件有了较大转变。比如说物质产品的交换形式由以前的物物交换到后来以金银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物—金属货币—物的交换,甚至到今天以纸币作为媒介的商品交换,都是与技术进步密不可分的。但是技术决定论无法解释物质产品的生产关系、交换关系等。根据王亚南的定义,广义政治经济学是研究一定社会经济形态的法则,所谓法则就是指物质产品的生产效率及其生产关系。因此,从广义政治经济学角度来看,技术决定论是单一片面的,技术决定论没有办法也不可能深入研究生产关系、交换关系等,如前所述,它只是研究生产率范畴,或者也可以说是生产力范畴的一个方面。

三、从广义政治经济学角度考察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原动力

威廉姆·肖在《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书中的第二章标题定为“马克思的技术决定论”,但是综观第二章,作者一直在从不同的角度阐述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论,而且从一定意义上来讲,作者的阐述是精辟的。这一章既然一直在讲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论,而作者又没有在该章说明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论等同于技术决定论,那马克思的技术决定论从何而来呢?如果是依据该书前一章的说明,我们已经知道作者所理解的技术与生产力的关系是片面的,是不成立的,显然作者讲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中生产力决定论当成是技术决定论就是错误的。

从广义政治经济学角度来看,技术不能成为社会经济形态变化发展的原动力。历史上出现的三次工业革命是科学技术在生产过程中应用的最具代表型案例,也是科学技术在实际生活中产生最大影响的事件。然而工业革命只不过是使得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方式发生了变化,三次工业革命的首发地几乎都是资本主义制度国家,但是迄今为止,西方资本主义制度这个社会形态依然没有改变。

在关于社会经济形态过渡理论问题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作用非常凸显。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显然生产力决定了社会形态的变化发展。马克思在序言中继续写道:“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虽然马克思是以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最发达的英国为典型代表的,他所要揭示的是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这里所说的现代社会指资本主义社会,但是他所阐述的这两段话作为一般原理是可以用来考察历史上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发展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技术决定论”仅仅能够强调社会生产率的变化发展,但是它反映不了社会的生产关系,因此不能成为解释社会经济形态变化发展的理论。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论”是科学合理的解释,也是唯一能够从广义政治经济学角度来论证历史变迁的理论。

四、“技术决定论”与社会经济制度趋同

技术是不带意识形态色彩的范畴,没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技术,也没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技术,它是可以为任何一种社会经济形态所用的。当前,有学者提出,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会导致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制度互相融合,使两种基本经济制度走向一种既非资本主义又非社会主义的第三条道路,我们认为这种学术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从现实来看,现代科技,尤其是现代生物科技、高尖端军事科技等依然主要掌握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手里,但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在现代科技方面也取得了长远快速的发展。中国是世界上第五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是世界上第三个实现载人航天飞船的国家,这足以证明我国现代科技取得的发展成果。但是,现代科技的发展会促使两种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趋同么?我们认为这是可能实现的,但由科技诱发的趋同不是说要走上既非资本主义也非社会主义的第三条道路。首先,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不会向社会主义国家转让他们所掌握的最先进的现代科技的。我们所取得的现代科技的成果,多半是通过自主创新研发而得的。其次,现代科技的应用会促使国家取得较快的社会经济发展,但是却无法改变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矛盾。现代科技的发展不可能改变资本主义制度所固有的基本矛盾:即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相反,现代科技的应用反而会加剧这种矛盾。现代科技在企业中的应用一方面加大了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排挤了大量劳动力,使得失业工人越来越多,这样不仅会进一步加剧资本主义国家生产过剩,而且会加剧贫困人口的增加,必然导致贫富差距两极分化。相反,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的生产资料是全民所有的,现代技术的应用不仅不会导致资本主义制度国家所出现的问题,反而会惠及全民,这样来看,说现代科技的应用会使得两种社会经济制度趋向于既非资本主义又非社会主义的第三条道路的观点显然就是错误的。

但是会不会出现第三条道路呢?会不会出现趋同呢?我们认为,社会经济制度的趋同是存在的,现实中各国已经出现了趋同的现象。当然,这里首先需要界定趋同的内涵。所谓趋同,不是说社会经济形态会走上既非资本主义也非社会主义的第三条路,而是根据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不同社会经济形态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一种路径或者方法,显然,趋同属于过渡理论的内容。我们所理解的趋同可能表现为这样一种情况: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改良,社会经济特征会越多地呈现社会主义性质,而社会主义国家通过改革开放,不断学习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科学合理的一面,会在某些领域呈现出资本主义性质特点。但是这样的趋同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无论两种社会经济制度怎样发生变化,资本主义必然被社会主义所取代是不可否认的,也是不可避免的。“技术决定论”所认为的历史趋同实际上是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辩护的学说,只有充分掌握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才能真正地科学认知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