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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后主要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去向的,应根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认定为单位犯罪
案件名称
王某某等走私普通货物(通讯设备)案[1]
裁判要点
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后主要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去向的,应根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认定为单位犯罪。
案情简介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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