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序
古人的书,序一般放在最后,如《史记》的最后一篇是《太史公自序》,《说文解字》的最后一篇是许慎的《叙》,《文心雕龙》的最后一篇是《序志》。
《汉志》有总序、大序、小序。总序是《汉志》的总说明,放在最前面。大序是各略的序,放在各略之后。小序是各类的序,放在各类之后。
读者将《汉志》的这三种序,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四部总叙、四十四类小序对读,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即略可知我国学术变迁之大势。
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
这句话出自刘歆的《移书让太常博士》,此语必有所本,其用意在于攻讦今文学。春秋微言也,大义在其中,而弟子口受之。圣人之言,平易中蕴精深,则亦未尝以直书之说为定。
孔子名丘,字仲尼。常言孔子有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1],这里说“七十子”是约数。开篇讲学术源流,源头是孔夫子和他的七十多个学生。在这一阶段,古代学术以孔子为中心,七十子谨守孔门大义。可以说在孔子以前,各种学说并无一致的思想,或者说没有形成如孔子般以仁道贯穿其中的中心思想。
微言,出《逸周书·大戒》:“微言入心,夙喻动众。”朱右曾校释:“微言,微眇之言。”汉人多用“微言”二字,如《家语》孔安国序:“孔子既没而微言绝,七十二弟子终而大义乖。”范宁《春秋穀梁传序》:“盖九流分而微言隐,异端作而大义乖。”李奇说是“隐微不显之言”,颜师古说是“精微要妙之言”,惠栋《周易述》卷二十二说:“精微要妙与隐微不显义同。唐人不识字,更立一义。”《文选》卷四十三《移书让太常博士》李善注引《论语谶》(崇爵谶)曰:“子夏六十四人共撰《仲尼微言》。”吕延济注曰:“大义谓《诗》《书》《礼》《乐》之义也。”据此,则所谓“仲尼微言”,或指《论语》。“微言绝”则异说兴,“大义乖”则枝末生。
孔子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默契天道,将原本属于官学的学术系统及相关典籍,融通成一种独特的思想学说,并以之传授弟子。《汉志》这种以孔子为中心源点的阐述,分之六略,于《诸子略》之下并有“九流十家”之说,并不是肯定六艺与诸子齐头并进,而是认为“九流十家”都是孔子学说衰落之后的产物。
西汉大儒重视引证,偏重“微言”;宋代大儒以阐发义理为主,多明“大义”。
接着讲孔子和七十多位弟子之后的情况。
故《春秋》分为五,《诗》分为四,《易》有数家之传。
当时无论是今文还是古文,都是“微言绝”“大义乖”,近代以来,有学者认为《春秋公羊传》能传夫子之微言大义,并不可靠。
“微言绝”“大义乖”之后,说经者不一其辞,纷争不已。照这里的讲法,无论今、古文,都有微言大义在,不只是《春秋公羊传》能传夫子的微言大义而已。
《春秋》分为五:《左氏》《公羊》《穀梁》《邹氏》《夹氏》。通常认为,“左氏”指左丘明,“公羊”指公羊高,“穀梁”指穀梁赤,至于“邹氏”和“夹氏”,则不详也。
《诗》分为四:毛氏、齐、鲁、韩。分别指毛亨、齐人辕固生、鲁人申培公、燕人韩婴。
而《易》有施、孟、梁丘等几家的传承。这些内容在后面的《六艺略》中会详细讲述。
战国从衡,真伪分争,诸子之言纷然殽乱。
《隋志》作“纵横”。古书“从衡”即“纵横”,“分争”即“纷争”,假借用也。
这里的“诸子”并不是上文所说的“七十子”,而是包括儒家在内的百家。孔门之外的传承是怎么回事?后面的《诸子略》会详细讲述。今人推崇的诸子“百家争鸣”在当时的情况是“殽乱”的一个局面,可以说当时的知识界一片杂乱。六艺道息,诸子争鸣,用白居易的话来说就是:“于是乎歧分派别,而百氏之书作焉。”[2]
接下来讲秦的情况。
至秦患之,乃燔灭文章,以愚黔首。
燔(fán),烧。“黔首”是战国和秦汉时期对百姓的称呼,战国时已经广泛使用,含义与当时常见的“民”“庶民”相同。《经典释文》卷一三:“黑首谓民也,秦谓民为黔首。”王子今说:“黑色是长年露天作业,承担体力劳动者的正常肤色。”[3]《韩非子·忠孝》、《吕氏春秋》、《史记·李斯列传》之《谏逐客书》、《吴越春秋》、《越绝书》,以及《龙岗秦简》《天水放马滩秦简·日书》[4]等,都有关于“黔首”的记载。
“燔灭文章”是禁书,“以愚黔首”是愚民。是时所最忌者,学古道古之士也。秦烧书始于商鞅,《韩非子》所谓“商君教秦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是也。
到了秦始皇时,烧书更至极致。秦烧书在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坑儒在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史记·秦始皇本纪》:“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汉书·儒林传》:“始皇兼天下,燔《诗》《书》,杀术士,六学从此缺矣。”孔安国《尚书序》:“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楚元王刘交好书,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诗》于浮丘伯。伯者,孙卿门人也。及秦焚书,各别去。见《汉书》本传。此天下学士逃难解散之证也。
孔子和七十子死后,局面很混乱。孔门之外的诸子学也乱了,秦朝更是一片黑暗。
接下来讲汉代以来的典籍整理。
汉兴,改秦之败,大收篇籍,广开献书之路。
序文认为,到了汉朝,知识界才重见光明。礼贤下士,搜集文献,使各种学术并存共进。汉解秦禁,“改秦之败,大收篇籍,广开献书之路”。
余嘉锡有一个说法:“萧何所收图籍,乃地图版籍之类,非《诗》《书》传记。且此图籍即秦物,不得谓‘改秦之败’。余谓‘大收篇籍’乃指孝文言之也,《移太常博士书》可证。”又说:“本《志》此节,即约《移太常博士书》为之,必以彼书对照,方能了其文义。”[5]
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曰:“汉兴……独有一叔孙通略定礼仪,天下唯有《易》卜,未有它书。至孝惠之世,乃除挟书之律。……至孝文皇帝,始使掌故朝错从伏生受《尚书》……《诗》始萌牙。……至孝武皇帝,然后邹、鲁、梁、赵颇有《诗》《礼》《春秋》先师,皆起于建元之间。……《泰誓》后得,博士集而读之。”赵岐《孟子题辞》:“孝文欲广游学之路,《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皆置博士。”
其他的相关记载还有以下内容。
《史记·萧相国世家》:“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
《汉书·楚元王传》:“楚元王交字游,高祖同父少弟也。好书,多材艺。少时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诗》于浮丘伯。伯者,孙卿门人也。及秦焚书,各别去。”
又《惠帝纪》:“(四年)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
又《郊祀志》记载汉文帝十五年(前165),“亲拜霸渭之会,以郊见渭阳五帝。……而使博士诸生刺《六经》中作《王制》,谋议巡狩封禅事”。
迄孝武世,书缺简脱,礼坏乐崩,圣上喟然而称曰:“朕甚闵焉!”
书,著也。著于竹帛谓之书。在纸制造出来之前,削竹为简,连缀而成简编。到了孝武之时,“书缺简脱”,编简的绳子断了,则简脱落。
“礼坏乐崩”出自《论语·阳货》:“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这不只是汉代的情况,应该说从春秋战国以来,都是这样的一个局面。
“圣上”指汉武帝,“闵”即“悯”。余嘉锡说:“所谓‘朕甚闵(悯)焉’者,即元朔五年诏书也。惟《武纪》及《儒林传》皆无‘书缺简脱’一句,惟《刘歆传》载《移太常博士书》有之。”[6]元朔五年,即公元前124年。汉庭向天下求遗书,应该是始于汉武帝。
于是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下及诸子传说,皆充秘府。
面对“礼坏乐崩”的局面,怎么办?“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建藏书之策,置抄书的人。王维说“发求书之使,置写书之官”[7],和这里是一个意思。东汉初,桓谭说“梁子初、杨子林所写万卷,至于白首”[8],这个“写”就是抄书。古无印刷,书籍的传播主要靠传抄。
古代称宫中藏图书秘记的地方为“秘府”,也就是说,“下及诸子传说”,悉数收入秘府中去。这是汉朝对书籍的首次整理,即刘歆《七略》所谓:“外则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则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
姚明辉说:“汉初诸帝,高祖灭秦除项,日不暇及。文景崇尚黄老申韩。武帝立,田蚡、公孙弘先后为相,而董仲舒请尊孔氏,始尚儒术,表章六经。”
至成帝时,以书颇散亡,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
这件事发生在公元前26年,这是汉代大规模且专人整理图籍之事。《汉书·成帝纪》:“谒者陈农使,使求遗书于天下。”
谒者,官名。春秋战国时国君左右掌传达等事的近侍已经用这个名称。秦、汉属郎中令(汉改光禄勋)。司空曙诗《送李嘉祐正字括图书兼往扬州觐省》:“儒官比刘向,使者得陈农。”后世一般以“陈农”指代搜求遗书的人。
《汉书·河间献王传》记献王求书之法甚详:“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繇是四方道术之人不远千里,或有先祖旧书,多奉以奏献王者,故得书多,与汉朝等。”武帝、成帝的求书办法与献王大致相似。
刘歆《七略》曰:“孝武敕丞相公孙弘广开献书之路,百年之间,书积如丘山。”
诏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
战国时期置中大夫,汉武帝时始改为光禄大夫,刘向曾任这个职务。《后汉书·百官志》:“光禄大夫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凡大夫议郎,皆掌顾问应对,无常事,唯诏令所使。凡诸国嗣之丧,则光禄大夫掌吊。”
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
步兵校尉,汉武帝始置,秩二千石,专掌位于长安西南郊上林苑的苑门屯兵。任宏曾任此职。
太史令尹咸校数术,
太史令,也称太史,相传夏代末已有此职。西周、春秋时太史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编写史书,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为朝廷大臣。秦汉设太史令,职位渐低,主要掌管天时星历。魏晋以后修史的任务划归著作郎,太史仅掌管推算历法。
尹氏,师尹,三公官也,以官为姓,周有尹吉甫、尹喜,汉有尹咸、尹赏、尹齐,后汉有尹敏。《四术周髀宗序》:“汉成帝时,学者问盖天,杨雄曰:‘盖哉,未几也。’问浑天,曰:‘落下闳为之,鲜于妄人度之,耿中丞象之,几乎,莫之息矣。’此言盖差而浑密也。盖器测影而造,用之日久,不同于祖,故云‘未几也’。浑器量天而作,乾坤大象,隐见难变,故曰‘几乎’。是时,太史令尹咸穷研晷盖,易古周法,雄乃见之,以为难也。”[9]刘歆与尹咸的合作,始于汉河平年间(公元前28~公元前25),刘歆“受诏与父向领校秘书,讲六艺传记,诸子诗赋,数术方技,无所不究。向死后,歆复为中垒校尉。大司马王莽举歆有才行,为侍中太中大夫,光禄大夫,复领《五经》,卒父前业。歆乃集六艺群书,种别为《七略》。歆及向始皆治《易》。及歆校秘书,见古文《春秋左氏传》,大好之。时丞相史尹咸以能治《左氏》,与歆共校经传。歆略从咸及丞相翟方进受,质问大义。”[10]据此,则尹咸不仅校数术而已。
侍医李柱国校方技。
《汉书·张禹传》:“侍医视疾。”颜师古注:“侍医,侍天子之医。”[11]《隋志》作“太医监”。陈直说:“西汉太常、少府皆有太医令,少府太医令为宫禁之医,《外戚许皇后传》太医作大丸是也。侍医当为少府太医令之属官,《贡禹传》所谓侍医临治是也。又按:《百官表》阳朔二年(公元前23)有史柱国卫公为太仆,以柱国为名,盖取义于楚官。”[12]
刘向负责校雠“经传、诸子、诗赋”,任宏负责校雠“兵书”,尹咸负责校雠“数术”(占卜的书),李柱国负责校雠“方技”(医药方面的书)。
刘向、刘歆父子的校雠,是汉朝对书籍的第二次整理。《汉志》大体保存了这次整理的成果。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六十五记范祖禹言:“汉之时,以竹简写书,在天下者至少,非秘府不能备,非如后世以纸传写,流布天下,所在皆有也。刘向总校群书,非一人之力所能独了,故又用任宏等三人。然兵书、数术、方技皆为有用,非异端之学也。任宏等非异教之人也。”上面只是列举了几个有代表性的学术带头人,实际上还有其他学者参与了当时的整理,如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所列举的杜参、班斿等。
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
任宏、尹咸、李柱国等人每校订一部著作,刘向就“条其篇目”(定目次)。既说“辄”,又说“奏”,足见当时刘向与任宏、尹咸、李柱国等人对篇目的条陈与“指意”,是随时整理,间有交流,随时上奏,也就是说,《汉志》是他们几人商讨之后的结果。刘向校书,还对秘府所藏散乱杂糅的文献做了清理。
“撮其指意”,写提要,上奏汉成帝。
“录”指刘向的《书录》,附于原书的叫《叙录》,汇于一书的叫《别录》,是一部书目提要,大部分已亡佚,部分内容现在可见。
提要的内容是条陈该书的篇目,揭示该书的旨趣。这些单篇提要合在一起就是《别录》。可能在汉以前,故书多无篇目,或者说有篇目但次第彼此不同,到刘向校书时,始条理而论次之。现在我们看到《战国策》《管子》《晏子》《列子》《荀子》《邓析子》《说苑》等书的“叙录”,每说定著若干篇,可知现在传世之本,篇目的次第,都是刘向所定。善哉,章学诚之言:“由刘氏之旨,以博求古今之载籍,则著录部次,辨章流别,将以折衷六艺,宣明大道,不徒为甲乙纪数之需,亦已明矣。”[13]
《风俗通义》云:“刘向典校书籍,皆先书竹,为易刊定,可缮写者以上素。”《汉书·成帝纪》记河平三年,“光禄大夫刘向校中秘书。谒者陈农使,使求遗书于天下”。
会向卒,哀帝复使向子侍中奉车都尉歆卒父业。
据《汉书》本传,“歆以建平元年(公元前6)改名秀,字颖叔云”,而《汉志》及本传、《王莽传》都写作“歆”,是避汉光武帝刘秀讳。
秦汉之时,侍中为少府属下宫官群中直接供皇帝指派的散职;西汉时又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文武大臣加上侍中之类名号可入禁中受事。西汉武帝以后,地位渐高,等级直超过侍郎。
奉车都尉,官职名,汉武帝元鼎二年(前115)置,秩比二千石,掌御乘舆车。霍光曾任此官,兼光禄大夫。东汉属光禄勋,奉朝请(奉朝会请召),无员额。《后汉书·百官志》:“奉车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掌御乘舆车。”
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说:“刘氏父子同校书时,除《艺文志》所叙各人外,有长水校尉杜参,见《艺文志》;五官中郎将房凤、光禄勋王龚,见《儒林传》;又有苏竟,见《后汉书》本传;又有太常属臣望,见刘秀《上山海经表》;又有太中大夫卜圭、臣富参、射声校尉立,见《管子书录》。”
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
《隋志》:“刘向《七略别录》二十卷,刘歆《七略》七卷,剖析条疏,各有其部。歆嗣父业,乃徙温室中书于天禄阁上,著为《七略》,大凡三万三千九十卷。”陈国庆《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温室,汉殿名,武帝建。《三辅黄图》载:‘冬时处之温暖,故名温室。’”
《唐六典》卷十:“秘书郎掌四部之图籍。分库以藏之,以甲、乙、景(丙)、丁为之部目。……乙部为史……十三曰略录,以纪史策条目。《七略》等三十部,二百一十四卷。”余嘉锡据此指出:“《七略》至开元时犹存,而师古注引用甚略,似仅从他书转引,未见原书者。师古身为秘书监,而不读《七略》,深可怪也。”[14]章学诚在《校雠通义》中提出“宗刘”,认为要根据现实图书的发展情况,学习《七略》的目录学方法与理论,建立新的分类体系。
故有《辑略》,有《六艺略》,有《诸子略》,有《诗赋略》,有《兵书略》,有《数术略》,有《方技略》。
刘向校书,著有《别录》,刘歆继承父业,又著《七略》:
《辑略》 “辑”与“集”同,指各书的总要。中国最古老的系统目录就是刘歆的《七略》与班固的《汉志》,而《汉志》本于《七略》。《七略》中的《辑略》是“讨论群书之旨”,“最为明道之要”的一篇。诚如章学诚《校雠通义·原道》所说,如此重要的一篇,班固编纂《汉志》时把它删掉了,“今可见者,唯总计部目之后,条辨流别数语耳”,但由此也可知“刘歆盖深明乎古人官师合一之道,而有以知乎私门初无著述之故也”。还有另一种说法认为,“总计部目之后”的“条辨流别数语”就是《辑略》的原文,即《辑略》在《七略》中是独立成一略的,在《艺文志》则分散在六略的各个部目之后了(参见王棻《校雠通义节驳》、王重民《校雠通义通解》)。实际上,《汉志》的总序应该就是取材于《辑略》。《辑略》属于流略之学,相当于我们现在说的“学术史”,是颇具特色的中国古典目录学,为中国学术史奠定了很好的基础,这是校雠学了不起的成就所在,追其渊源,与《庄子·天下》《史记·太史公自序·论六家要旨》之作相接应。
《六艺略》 六艺,指六经。为“王官学”。王官,指国之共尊。王官学在政府,就是古代先起的“贵族学”。汉武帝时期提倡以“王官学”来罢黜“百家言”,当时董仲舒屡言“更化”,提出“罢黜百家,表章五经”,便相当于今天的“新文化运动”。班固纂《汉志》,旧学的一派,归之《六艺略》;新学的一派,归之《诸子略》。
《诸子略》 诸子百家之学,为“百家言”。百家,指民间私家。百家言在社会,是后起的“平民学”。孔子以前,学问只在贵族手中,只有贵族学。孔子创立私学,开始把学术流传到民间,始有平民学。孔子是上承王官学,下启百家言的枢纽人物。
《诗赋略》 汉朝人讲他们的辞赋源于《诗经》之《雅》《颂》。章学诚则认为汉朝人的辞赋衍生于战国时期的纵横家言。六艺、诸子、诗赋这三项是文学,相当于现在我们说的人文学。
《兵书略》 分兵书为兵权谋、兵形势、兵阴阳、兵技巧四家。
《数术略》 分为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六种。
《方技略》 兵书、数术、方技,这三项相当于技术,或者说方术。
总序概述了秦汉以来图书典籍的播迁经历,记载了刘向、刘歆父子奉诏校书的情况。除了《辑略》之外,前三者是人文学,后三者是技术,六项合起来,就是“学术”。
《七略》的排序很有讲究,他们认为六艺(经)是群书之首,排在最前,诸子排在第二,诗赋排在第三,兵书排在第四,数术排在第五,方技排在最后。到后来的《晋中经簿》和《隋书·经籍志》,以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图书,经部排最前,史学作为经学的附庸排在第二,子学是经与史的附庸排在第三,集学排在最后,都是受到了《汉志》的影响。民国时期,姚名达作《中国目录学史》[15],书中画有一直观的通表,诸位取来对比就比较清楚了。
葛兆光说:“《汉书·艺文志》把所有的知识分为六类,那是那个时候的知识、思想和信仰世界的实况,但是通常思想史却只注重前三类,而忽略后三类,可是出土文献却有相当大的部分恰恰是‘兵书’、‘数术’与‘方技’,天象星占、择日龟卜、医方养生、兵家阴阳的知识在古代随葬文献中的数量,表明它实际上在生活世界中占了相当大的分量,也常常是古代思想的知识背景。”[16]
不管如何,《汉志》的这种排序反映的是汉朝时期对学术的看法。诚如李零所说:“这种意识形态对中国学术影响至为深远。中国辨伪学,尊经贬子,尊儒子贬诸子,尊文学贬方术,根子在这里。”
今删其要,以备篇籍。
颜师古注:“删去浮冗,取其指要也。其每略所条家及篇数,有与总凡不同者,转写脱误,年代久远,无以详知。”
《隋志·经籍志》云:“王莽之末,又被焚烧。光武中兴,笃好文雅,明、章继轨,尤重经术。四方鸿生巨儒,负帙自远而至者,不可胜算。石室、兰台,弥以充积。又于东观及仁寿阁集新书,校书郎班固、傅毅等典掌焉。并依《七略》而为书部,固又编之,以为《汉书·艺文志》。”
班固在刘向《别录》、刘歆《七略》的基础上“删其要,以备篇籍”,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很显然,班固这里对《汉志》编纂之依据及取裁的交代,也是联系《汉志》与《七略》的关键。“删其要”应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指在内容上删裁刘向、刘歆父子所作之各书“指意”,使其更为精简。“要”即指刘向、刘歆所“撮其指意,录而奏之”的重要内容,这是颜师古注的说法,前人多有论述。另一方面是指删去《七略》著录的若干书目,所谓“删其要”是保留其要之意。
照上引《隋志》的意见,《汉志》的著录,虽以《七略》为基础,但光武中兴以后重新征集于中秘的书籍当是其中的主要内容,这份书目并不仅仅是删裁《七略》而成。盖丧乱之余,刘向、刘歆所编定之书尚存多寡,不无疑问,然《七略》既存,其体例则无亡佚问题。与之相近的意见参见王国维《汉书艺文志举例跋》。
序言之后,分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数术、方技等六个部分,共收书三十八种、五百九十六家,总计一万三千二百六十九卷。每种之后都附有小序,每个部分之后有总序,对先秦、秦汉之际的学术思想和流变,做了简明扼要的叙述。具体的办法是:
第一,保留《七略》的六略三十八种的分类体系。
第二,新增入《七略》完成以后,刘向、扬雄、杜林三家在西汉末年所完成的著作。
第三,对《七略》所著录的图书基本上按照原来的情况保存下来,但对著录重复和分类不妥的地方加以适当的合并或改移,例如凡从某类提出的图书在总数下注明“出”若干家、若干篇,凡由于重复而省去的图书都注明“省”若干家、若干篇,凡增入或移入的图书都注明“入”若干家、若干篇。
第四,将《七略》中《辑略》的内容散附在六略之后和《诗赋略》除外的各种之后。
第五,删简《七略》中各书的提要,必要时节取为注释。
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的《溯源篇》对《别录》《七略》《汉志》三者的关系做了说明:“《别录》者,刘向等校书,‘论其指归,辨其讹谬’之录,别集而成者也。《七略》者,刘歆取《别录》所载,‘总括群篇’,‘撮其指要’,‘种别’而成者也。《汉志》者,班固取《七略》,‘删其要’而成者也。班固对于《七略》,只下‘删其要’之工夫,纵有差异,亦不过‘出几家,入几家’而已,自注甚明,别无增改也。故由《汉志》可以想见《七略》之原状,由《战国策》《孙卿书》等书之叙录可以想见《别录》之原状。明乎《汉志》之小序即《七略》之小序,《辑略》为《七略》所有而《别录》所无,则《录》《略》之别灼灼然矣。”[17]
简单地说,《汉志》是刘歆《七略》的节本,《七略》是刘向《别录》的节本。目前,要了解早期的古书,读《汉志》是最好的办法。章学诚《校雠通义·补校汉艺文志》:“《汉志》最重学术源流,似有得于太史《叙传》及庄周《天下》篇、荀卿《非十(二)子》之意。此叙述著录所以有关于明道之要,而非后世仅计部目者之所及也。”
上面讲了《汉志》的总序,接下来笔者把刘歆的《移书让太常博士》附录在这里,因为这篇文章与总序关系极密切,金克木说这篇文章是“汉代学术思想源流中的关键性文章”[18],和总序对比来读,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汉志》。
《移书让太常博士》原文收录在《汉书·楚元王传》。又见于《文选》卷四十三、严可均辑《全汉文》卷四十:
昔唐虞既衰,而三代迭兴,圣帝明王,累起相袭,其道甚著。周室既微而礼乐不正,道之难全也如此。是故孔子忧道之不行,历国应聘。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乃得其所;修《易》,序《书》,制作《春秋》,以纪帝王之道。
及夫子没而微言绝,七十子终而大义乖。重遭战国,弃笾豆之礼,理军旅之陈,孔氏之道抑,而孙吴之术兴。陵夷至于暴秦,燔经书,杀儒士,设挟书之法,行是古之罪,道术由是遂灭。
汉兴,去圣帝明王遐远,仲尼之道又绝,法度无所因袭。时独有一叔孙通略定礼仪,天下唯有《易》卜,未有它书。至孝惠之世,乃除挟书之律,然公卿大臣绛、灌之属咸介冑武夫,莫以为意。
至孝文皇帝,始使掌故朝错从伏生受《尚书》。《尚书》初出于屋壁,朽折散绝,今其书见在,时师传读而已。《诗》始萌牙。天下众书往往颇出,皆诸子传说,犹广立于学官,为置博士。在汉朝之儒,唯贾生而已。
至孝武皇帝,然后邹、鲁、梁、赵颇有《诗》、《礼》、《春秋》先师,皆起于建元之间。当此之时,一人不能独尽其经,或为《雅》,或为《颂》,相合而成。《泰誓》后得,博士集而读之。故诏书称曰:“礼坏乐崩,书缺简脱,朕甚闵焉。”时汉兴已七八十年,离于全经,固已远矣。
及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为宫,而得古文于坏壁之中,《逸礼》有三十九,《书》十六篇。天汉之后,孔安国献之,遭巫蛊仓卒之难,未及施行。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旧书,多者二十余通,臧于秘府,伏而未发。
孝成皇帝闵学残文缺,稍离其真,乃陈发秘藏,校理旧文,得此三事,以考学官所传,经或脱简,传或间编。传问民间,则有鲁国桓公、赵国贯公、胶东庸生之遗学与此同,抑而未施。此乃有识者之所惜闵,士君子之所嗟痛也。往者缀学之士不思废绝之阙,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烦言碎辞,学者罢老且不能究其一艺。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至于国家将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禅巡狩之仪,则幽冥而莫知其原。犹欲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或怀妒嫉,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抑此三学,以《尚书》为备,谓左氏为不传《春秋》,岂不哀哉!
今圣上德通神明,继统扬业,亦闵文学错乱,学士若兹,虽昭其情,犹依违谦让,乐与士君子同之。故下明诏,试《左氏》可立不,遣近臣奉指衔命,将以辅弱扶微,与二三君子比意同力,冀得废遗。今则不然,深闭固距,而不肯试,猥以不诵绝之,欲以杜塞余道,绝灭微学。夫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此乃众庶之所为耳,非所望士君子也。且此数家之事,皆先帝所亲论,今上所考视,其古文旧书,皆有征验,外内相应,岂苟而已哉!
夫礼失求之于野,古文不犹愈于野乎?往者博士《书》有欧阳,《春秋》公羊,《易》则施、孟,然孝宣皇帝犹复广立《穀梁春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义虽相反,犹并置之。何则?与其过而废之也,宁过而立之。《传》曰:“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贤者志其大者,不贤者志其小者。”今此数家之言所以兼包大小之义,岂可偏绝哉!若必专己守残,党同门,妒道真,违明诏,失圣意,以陷于文吏之议,甚为二三君子不取也。
[1]《孔子家语》说是七十二,《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说是七十七。
[2](唐)白居易著,谢思炜校注《白居易文集校注》卷第二十八《策林四》六十一《黜子书》,中华书局,2011,第1571页。
[3]王子今:《秦汉称谓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第15页。
[4]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天水放马滩秦简》,中华书局,2009,第83~84、88页。
[5]余嘉锡:《〈汉书艺文志索隐〉选刊稿(序、六艺)上》,载彭林主编《中国经学》第二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2页。
[6]余嘉锡:《〈汉书艺文志索隐〉选刊稿(序、六艺)上》,载彭林主编《中国经学》第二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3页。
[7]陈铁民:《王维集校注》卷十一《谢御书集贤院额表》,中华书局,1997。
[8]见《困学纪闻·经说》引《新论》。
[9](唐)李延寿撰《北史》卷八十九《信都芳传》,中华书局,1974,第2934页。
[10](清)唐晏著,吴东民点校《两汉三国学案》卷九,中华书局,1986,第451页。
[11]另可参见《秦会要订补》一书《附录》部分收录的金少英《秦官考·侍医》。见(清)孙楷撰,徐复订补《秦会要订补》,中华书局,1959,第503页。
[12]陈直:《汉书新证》,中华书局,2008,第220页。
[13](清)章学诚撰,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附《校雠通义·原道第一》,中华书局,1985,第952页。
[14]余嘉锡:《〈汉书艺文志索隐〉选刊稿(序、六艺)上》,载彭林主编《中国经学》第二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5页。
[15]该书1936年由商务印书馆刊行,1957年重印,附有王重民作的后记,对原书进行订正,并对若干问题做了补充与说明。后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2007年版,前者有严佐之写的导读。
[16]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第102页。
[17]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第41页。
[18]金克木:《蜗角古今谈》,载《金克木集》第五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第2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