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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茉莉
过了元宵,朱谨司一身长袄,就启程了。
下了火车,他从上海站回到自己画铺,这里俨然变成一家药铺,看来只能另寻他处。
朱谨司拎起自己的箱包,刚迈出一步,已觉体力不支,无奈拦住一辆黄包车,来到了合德路,那家聋哑儿童福利院还在。
朱谨司七年前来到这里时,是为了完成任务——
(1937年)——
“这是什么?我不想做这个老夏,我上次向组织提出的,调往情报一线的申请,有消息了吗?”当时的朱谨司身上少不了青年人的浮躁。
“谨司,组织否了你的申请。我明白你的心情,但是组织必须保全情报力量,而且这些东西的价值,你以后就会明白了。”说罢塞给朱谨司一个信封,“我不能久留,千万记住,阅后即焚。”朱谨司回忆着老夏说的话,“天文台截获日军密电中频繁提及代号“白鸽”,内容大概涉及文物存亡,计划具体实施内容不详,电文落款处有“茉莉”纹样暗码。日领事馆线人来报,曾见绝密密函封口处有火漆钢印,图案为羽毛样式,日领事馆最近的一次演出,发现了一位女演员头发常戴茉莉样式发卡。你需协助务必查清“白鸽”计划。此外日本地质学家山本近日已到达上海,此人酷爱书画,你需在三月后第7日在他送来的裱画里装好这个,其他不用你管。”
朱谨司用刻纸刀小心划开信封,里面一张纸条和一个微型炸弹。
纸条上写着一个地址:南京西路121号。
这是一个剧团的地址,台前话剧演员表演,幕后声音演员配音。而近期要出演的就是他们剧团的话剧就是莎剧《麦克白》。
画报宣传,是每一幕话剧的必备的东西。
那天下午,朱谨司踏进剧院的一刻,生命中的线索开始悄然转动,正在想着怎么开口,他一下就栽在了台阶上。朱谨司转过头,看了一下周围,还好没有人,朱谨司踏空踩在一个钱包上,里面有一张照片,应该是这里的演员。
朱谨司绕了一圈圈,在剧团旁的聋哑小贩那里买了一包烟,递给了门口打更儿的。找到了剧团的后台。朱谨司走过漫漫的长廊,西边的窗户透过昏黄的光,混着道具组准备的干冰,渐渐弥漫出了烟雾,在最后一个办公室看到剧团一个的人暴跳如雷,她每一声怒吼虽然没有声音,疑似声波却直冲朱谨司的面门。滑稽的扮相和她本人格格不入。当朱谨司看到他在后台暴跳如雷的那一刻,他的心仿佛被抑制无形的手轻轻揪了一下,那是一种混杂着好奇与疼惜的微妙感觉。
那就是李溪同。
黄昏中的李溪同像幅未干的米氏云山。
鸦羽色长发用靛蓝布条松松绾着,发梢垂落时总带着舞台上的韵律感,仿佛随时会化作里那只折翼的鹤。她天生带着三分东洋仕女的清冷骨相,颧骨处却晕着江南烟雨的柔——那是从苏州河血脉里偷来的温软,总在转身的刹那被苍白的唇色割碎。
那双眼睛最是惑人。瞳仁比寻常人浅些,像是掺了琉璃碎的雨花石,日光斜照时透出琥珀色的光。眼尾微微下垂,本该是惹人怜惜的无辜弧度,偏生被她练默剧时刻意吊起的眉峰破了局。淡青色血管旁横着道细疤,像是被揉皱的工笔画上多添了道题跋。
最妙的是鼻尖那粒小痣,这是她独有的标记,汗湿时会洇成嫣红,冷极了又淡作樱粉。此刻斜阳穿过破旧窗棂,正吻在那点墨痕上,恍如雪地里冻住的血珠。
她转身时耳坠晃出残影,弹壳改的银饰,朱谨司愈发确认,这个人很可能找到了,弹壳边缘磨得极薄,刻着谁也读不懂的哑语符号。金属冷光擦过脖颈,衬得后颈那颗红痣愈发灼人。
“您好?您找谁?”一位女士在进门处拦住了朱谨司,用手语打道,打断了朱谨司的思绪。但是他没有懂太多手语,
“您好,我是来送裱画的,这是你们的定妆画报,另外我捡到一个钱包,好像是你们这儿演员的。”朱谨司笨拙地用手语回道,比了个谢谢。
女士接到钱包摆摆手转身进到屋里去,旁边几个小伙抬起一大箱服装道具,女士递给李溪同,她接过来紧忙打开,看到钱包里的羽毛缓缓舒了一口气,却未发现照片已然不见。
“谢谢,这是谁送来的?”李溪同用手语比道。
“送画报的人送来的。”
“画报?谁订的?”李溪同眉头微蹙,“我没订喔。”李溪同用手语比道。
李溪同转身放下钱包,打开画报,是一张别出心裁的工笔定妆画,构图没有太多的新意,但是笔触很细腻,“那个人呢”李溪同拍拍女士,示意道。
“在那边。”女士指了一下,门口的视线正好被抬道具的几个小伙挡住了。李溪同走过去,只略略捉到一个转弯的残影。
朱谨司站在剧团的门口,他没想到剧团大部分都是哑人,回想刚刚他和那位女士的对话,它仅仅学过几个手势,如果要接近任务对象,一定要学会熟练的手语,朱谨司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照片,微微泛白的指尖轻捻了一下,他心思悄然一转,扭头看向了门口的聋哑小贩。
合德路78号,这正是小贩指的路,他就住在这里,上海民众福利院。这里收留了很多聋哑儿童,去那里做义工既能掩护身份也能练习手语。
——
黄包车到合德路,丝丝细雨密密的斜织着,落在大院外的梧桐树叶上,门口的人数着响了几个沙沙声。从陕北来的朱谨司拎着行李箱,在福利院门前伫立许久,终于按响了门铃,正如朱谨司所料,来人是陆鸣霄,他赌对了。陆鸣霄立在檐角漏下的月光里,像尊被岁月腌渍的青铜像,比七年前多了几分沉稳。
“你果然在这,老陆。”朱谨司本想把手里的行李箱甩给他,看见他褪色竹布长衫裹着嶙峋身架,还是放弃了。
“我不在这,你去哪啊哈哈。”陆鸣霄眼里并没有很惊讶,他常说历史是一条河流,河流总会汇入大海,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陆鸣霄还是接过了朱谨司的皮包,他的长衫盘扣永远系错位置,露出半截黄铜表链——那链子拴着的不是怀表,是枚刻着康德名言的钢笔️。圆框眼镜歪斜架在鼻梁,镜片裂痕织成蛛网,倒把那双吊梢眼衬得愈发像只狡黠的狐。他总把《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卷成筒塞在后腰,书脊在长衫下顶出个突兀的棱角,走起路来活像背着柄无形的剑。
最惹眼的是那管秃头狼毫。
笔杆插在手口袋,笔尖早磨成个秃瓢,却日日蘸着不同颜料——今晨是青绿,昨夜是朱砂,前日竟用臭墨汁在城隍庙墙上题“存在先于本质“,气得庙祝举着扫帚追过三条弄堂。发间总沾着不知哪来的粉笔灰,风一吹就落进浓密的剑眉,倒给他添了几分荒诞的智者相。
陆鸣霄提起皮箱转身时,后颈露出一块烫伤的月牙疤,是当年在震旦讲演被宪兵队擦火烙的。如今他偏要把头发剃短,让那疤明晃晃晾着,活像盖在皮肉上的哲学印章。走起路来长衫下摆扫过青砖,隐约露出磨破的千层底布鞋,鞋帮上用血写着句“我思故我在“,却说是救孤儿时蹭上的。
暮色爬上他眼角的皱纹,那些沟壑里仿佛藏着苏格拉底的诘问与南湖茶馆的花生壳。当他把秃笔往砚台一掷,墨汁溅上《理想国》扉页时,整个人便成了移动的荒诞剧——.—半是落魄书生,半是硝烟里笑咳痰的狂士。
“真理就像那根食指——”陆鸣霄在《理想国》扉页涂鸦——“总以为在指向星辰,实际戳向自己。”
陆鸣霄以前还没有这样,又好像一直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