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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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下坤上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一]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二]

《彖》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馬地類,行地无疆,[三]柔順利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安貞”之吉,應地无疆。[四]

《象》曰:地勢坤,[五]君子以厚德載物。

[一]坤貞之所利,利於牝馬也。馬,在下而行者也;而又牝焉,順之至也。至順而後乃亨,故唯利於牝馬之貞。

[二]西南致養之地,與坤同道者也,故曰“得朋”。東北,反西南者也,故曰“喪朋”。陰之爲物,必離其黨,之於反類,而後獲安貞吉。

[三]地之所以得无疆者,以卑順行之故也。乾以龍御天,坤以馬行地。

[四]地也者,形之名也;坤也者,用地者也。夫兩雄必爭,二主必危,有地之形,與剛健爲耦,而能永保无疆,用之者不亦至順乎?若夫行之不以牝馬,利之不以永貞,方而又剛,柔而又圓,求安難矣。

[五]地形不順,其勢順。

初六:履霜,堅冰至。[一]

《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一]始於履霜,至於堅冰,所謂“至柔而動也剛”。陰之爲道,本於卑弱,而後積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陽之爲物,非基於始以至於著者也,故以出處明之,則以初爲潛。

六二:直方大,不習无不利。[一]

《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二]“不習无不利”,地道光也。

[一]居中得正,極於地質,任其自然而物自生,不假脩營而功自成,故不習焉而无不利。

[二]動而直方,任其質也。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无成有終。[一]

《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二]

[一]三處下卦之極,而不疑於陽,應斯義者也。不爲事始,須唱乃應,待命乃發,含美而可正者也,故曰“含章可貞”也。有事則從,不敢爲首,故曰“或從王事”也。不爲事主,順命而終,故曰“无成有終”也。

[二]知慮光大,故不擅其美。

六四:括囊,无咎无譽。[一]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一]處陰之卦,以陰居陰,履非中位,无“直方”之質;不造陽事,无“含章”之美。括結否閉,賢人乃隱。施慎則可,非泰之道。

六五:黃裳元吉。[一]

《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二]

[一]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坤爲臣道,美盡於下。夫體无剛健而能極物之情,通理者也。以柔順之德,處於盛位,任夫文理者也。垂黃裳以獲元吉,非用武者也。極陰之盛,不至疑陽,以文在中,美之至也。

[二]用黃裳而獲元吉,以“文在中也”。

上六:龍戰于野,其血玄黃。[一]

《象》曰:“龍戰于野”,其道窮也。

[一]陰之爲道,卑順不盈,乃全其美。盛而不已,固陽之地,陽所不堪,故戰於野。

用六:利永貞。[一]

《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二]

[一]用六之利,“利永貞”也。

[二]能以永貞大終者也。

《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一]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

[一]動之方正,不爲邪也;柔而又圓,消之道也。其德至靜,德必方也。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内,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无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終也。

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易》曰“括囊无咎无譽”,蓋言謹也。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

陰疑於陽必戰。[一]爲其嫌於无陽也,[二]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三]故稱“血”焉。[四]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

[一]辯之不早,疑盛乃動,故必戰。

[二]爲其嫌於非陽而戰。

[三]猶未失其陰類,爲陽所滅。

[四]猶與陽戰而相傷,故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