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与城市设计治理:英国实践与中国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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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城市更新与城市设计治理研究初探

早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学者乔纳森·巴内特(Jonathan Barnett)就指出,城市设计最终会通过私人投资与政府、领域专家和决策者间合作关系的建立真正得以良好运作[13]。而更加系统化的研究——"城市设计治理"则由英国城市设计领域著名学者马修·卡莫纳(Matthew Carmona)于2016年前后提出,旨在建立政府、专家、投资者、市民等多元主体构成的行动与决策体系,使得城市设计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等方方面面治理背后的空间塑造支撑手段,利用各种"正式"与"非正式"的治理工具来应对城市设计运作这一颇存争议的复杂系统(图1-2)。这种治理的主体仍是正式与半正式主体,治理所秉持的基本价值观是公共利益导向,但在治理过程中广泛接纳非正式主体作为参与者,并充分调动多方参与的积极性。马修·卡莫纳主张,将城市设计治理作为独立的次级研究领域,开放给多学科和专业进行共同研究。城市设计治理作为新兴的城市设计运作理念,近年在英国提出并指导了大量城市设计实践的开展(详见本书2.3章节)。

图1-2 城市设计治理的作用领域

资料来源:译自CARMONA M. Design Governance:the cabe experiment[M].NY:Routledge,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