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
大道至简
特别提示
本节包括公司设立、公司章程、公司资本等部分内容。其中发起人责任、公司章程的订立与修改等是命题重点。
考点一 公司设立
商法表5
考点二 发起人
商法表6
[注意]
(1)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2)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是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
[例1]阿里久久公司发起人春花以自己的名义与万达广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成立后在该场地办公,万达广场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租赁费。
[例2]尹默、自清、统照发起设立湖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雪峰有权请求尹默对设立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尹默承担责任后,有权请求自清、统照分担。
【典型真题】李某和王某正在磋商物流公司的设立之事。通大公司出卖一批大货车,李某认为物流公司需要,便以自己的名义与通大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通大公司交付了货车,但尚有150万元车款未收到。后物流公司未能设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25题·单选)
A.通大公司可以向王某提出付款请求
B.通大公司只能请求李某支付车款
C.李某、王某对通大公司的请求各承担50%的责任
D.李某、王某按拟定的出资比例向通大公司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查发起人责任承担问题。《公司法解释(三)》第4条第1款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项正确,B、C、D项错误。
正确答案:A
考点三 公司章程
商法表7
[注意1]公司章程是指公司所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注意2]公司章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监+高(五大主体)。
[注意3]
(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会对股东处以罚款的规定,系公司全体股东所预设的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的一种制裁措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体现了有限公司的人合性特征,不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应合法有效。
(2)但公司章程在赋予股东会对股东处以罚款职权时,应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股东会在没有明确标准、幅度的情况下处罚股东,属法定依据不足,相应决议无效。
[例]张某与潘某欲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潘某签订公司设立书面协议不能代替制定公司章程。
考点四 股东可特约事项
商法表8
[注意]
(1)分红权=实缴出资比例+约定优先。
(2)增资优先权=实缴出资比例+约定优先。
(3)以上两项有约从约,无约按实缴出资比例。
[例1]张春、王夏、李秋、赵冬设立春夏秋冬影视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由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例2]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0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丙应按37.5%的比例分红。
[例3]甲、乙、丙设立一有限公司,该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典型真题】科鼎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们围绕公司章程的制订进行讨论,并按公司的实际需求拟定条款规则。关于该章程条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68题·多选)
A.股东会会议召开7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B.公司解散需全体股东同意
C.董事表决权按所代表股东的出资比例行使
D.全体监事均由不担任董事的股东出任
解析:本题考查有限公司章程可约定事项,要注意B选项,在2/3以上约定是有效的,符合立法本意。
《公司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A选项正确。
《公司法》第43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可以作出严于2/3的表决要求,B选项正确。
《公司法》第48条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C选项错误。
《公司法》第51条第2款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D选项错误。
正确答案:AB
考点五 公司资本
商法表9
[注意1]公司无可供分配的利润,而通过决议把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份额以借据的形式载明,这违反资本维持原则而不能转化为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注意2]现行公司法取消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
[注意3]注册资本认缴制是原则;注册资本实缴制是例外。例如,募集设立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
[例]2014年5月,甲、乙、丙、丁四人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可以登记为1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