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魔法“变变变”
1.小小的“大额消费”
作为一只资深魔法狮,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变出小花、小草、蓝天、白云、彩虹,变出汉堡、肉夹馍、曲奇饼、炸鸡腿……你想要什么,我都能变出来。有时候,我甚至可以将自己变成一只小蚂蚁、小蝴蝶或者小蜻蜓,偷偷跟在你身后,看看你有没有调皮捣蛋。会变魔法的我,是不是很有意思呢?其实,有时候我也挺闷的,想找个人说说话,或者找个徒弟来教一教——毕竟,我还是一只爱当老师的魔法狮呀!
前不久,我认识了一位名叫小小的孩子。他和你一样,对魔法很感兴趣,天天缠着我给他变魔法。按道理,他应该学会一些魔法才对。可是,他并不爱学魔法,只想让我给他变魔法。对于这种不爱学习的孩子,我真不想理会。
一天上午,小小兴冲冲地跑过来找我。我心头一热,以为他要拜我为师,学习魔法。不料,他居然不想当我的徒弟。
“魔法狮,请你给我变一套最厉害的游戏装备吧。”小小缠着我,让我给他变游戏装备。
玩网络游戏很容易上瘾,不但浪费时间,危害身体和心理健康,而且还会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使小朋友出现成绩下降、上课没精神、逃课、与别人打架等不良现象——虽然之前我也爱玩网络游戏,但我早就改过自新了。我可不愿意小小成为玩网络游戏上瘾的孩子。为此,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的请求。
一连好几天,小小都没来找我。我以为这辈子他都不会来找我了。没想到几天后,他竟然真的要拜我为师。
“魔法狮,我要跟你学魔法,将转给别人的钱变回来……”原来,小小离开我后,天天躲在家里玩游戏。为了获得更好的游戏装备,他将妈妈账号里的钱悄悄转了好几千元充值给游戏平台。这事儿,被妈妈发现了。
“现在知道错了,知道跟我学魔法了……如果你能保证不再沉迷网络游戏的话,我就教你另一种魔‘法’,让你光明正大地将钱‘变’回来。”我本来想数落小小一番,但是见他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心又软了下来。我在想,要是教给他真正的魔法,指不定他还会闹出什么乱子来。
“我保证今后再也不玩网络游戏了。骗你是小狗!不管是哪种魔法,只要能要回钱,我都愿意学。”小小心急火燎的样子,让我觉得是时候收他为徒了。
为此,我大手一挥,变出一部《民法典》,指着上面的条款,让小小学习,“你看看这部法典的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
小小看了好一会儿,没看出名堂。我不得不点醒他,“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你几岁?”
“我12岁。”小小答道。
“12岁,属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你的父母代理或者经你的父母同意、追认。你偷偷转给游戏平台的钱,只要妈妈没有追认,就不算数,可以要回!”我说。
“我要用用这个魔‘法’。”小小得到“法宝”,信心百倍地离开了我。相信他一定能“变”回转给游戏平台的钱,更希望他再也不要沉迷游戏。
魔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本故事中,小小12岁,属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他的父母代理或者经他的父母同意、追认。所以他偷偷转给游戏平台的钱,只要妈妈没有追认,就不算数,能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