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 工艺
A.2.1 工艺专业设计依据和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计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政府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方案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准文件;
2)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法规;
3)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方案设计、规划意见书、项目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名称、编制单位和编制时间;
4)委托设计合同、委托设计任务书或协议文件;
5)建设方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和数据;
6)设计过程中主要的会议纪要、备忘录、信函、传真;
7)工程设计有关标准。
2 设计内容与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1)政府有关城市规划、消防、环境保护、节能、劳动安全、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的具体要求;
2)委托方在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中提出的对工艺设计的要求和数据;
3)技术转让、工艺设备采购的合同、会议纪要、备忘录、信函、传真中提出的要求;
4)设计范围,设计分工。
A.2.2 生产大纲应列出本项目主要产品名称、代表产品型号、年产量。
A.2.3 产品简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产品的名称、用途和特点;
2 产品的材料、构成或结构;
3 产品规格、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A.2.4 生产协作关系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主要原、辅材料及配套件的协作关系;
2 厂内外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
3 为改、扩建项目时,与原有生产设施的协作关系。
A.2.5 生产工艺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主要产品的典型工艺加工过程说明、流程图或流程表,本项目包含的工艺范围及主要工艺内容;
2 生产技术中所包括的产品生产的技术条件或要求;采取的新工艺、新技术、先进的测试手段;采用的机械化、自动化设备;为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所采取的措施。
A.2.6 工作制度及年时基数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并可按部门、车间分别列出:
1 全年采用的工作日;
2 工作班制;
3 各工种每班(周)工作小时;
4 工人采用的年时基数;
5 设备采用的年时基数。
A.2.7 生产组织和人员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生产组织的划分原则;企业生产组织机构;对主要生产部门(车间)任务的说明;
2 生产部门人员的总数和分类数,男女比例;采取表格的形式说明人员编制情况时,人员编制表可按表A.2.7格式编制。
表A.2.7 人员编制表
A.2.8 设备配置说明宜包括下列内容:
1 生产能力确定的原则;根据生产大纲、工作制度及年时基数、设备的运转率、产品的成品率、返修率参数所计算确定的工艺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
2 工艺的选用原则;生产线设备的构成说明;生产线设备的分项价格、总价格;对主要、关键工艺设备的构成和特点所做的简要说明;
3 工艺设备清单。
A.2.9 工艺布置及生产环境要求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艺区划原则;各分期建设之间的关系、生产厂房和动力厂房以及办公楼和辅助厂房的关系、工艺区内各车间的区划关系以及生产区与辅助生产区关系的说明;人流、物流、设备搬入路径和要求;主要工艺设备布置说明;
2 主要工艺面积组成和数据统计;按表A.2.9编制的工艺房间生产环境要求一览表;
3 表A.2.9未包含的工艺房间使用荷载、照度、防微振、电磁屏蔽内容。
表A.2.9 工艺房间生产环境要求一览表
A.2.10 动力需求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各种用电量及其品质要求,包括负荷性质、电压、相数、频率、波动情况、最大容许停电时间;
2 各种用水量及其品质要求,包括温度、压力;
3 各种用气量及其品质要求,包括压力、露点;
4 其他动力用量及其品质要求。
A.2.11 车间工艺设计的说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间任务及协作关系应说明本车间主要加工内容,以及与外部及其他车间之间的协作关系,可列表说明协作供应的产品、零部件,加工、试验、检测和维修内容。
2 车间生产大纲及劳动量应说明本车间产品名称、型号、年(月)产量;当本车间仅完成产品的部分加工内容时,可采用主要工序劳动量表示。
3 车间产品及生产工艺应说明本车间所生产产品的主要特征、主要加工工艺特点。
4 车间工作制度和年时基数应说明本车间采用的工作制度,工人、设备年时基数。
5 生产组织和人员编制应说明车间部门组成和各部门人员编制。
6 设备配置应说明车间主要设备的选型原则、配置数量以及分类统计。
7 工艺布置及生产环境要求应说明车间工艺布置及各主要区域面积统计;并应说明车间主要生产、辅助生产和办公区域的环境要求。
8 动力需求应列出本车间所需各种动力需求量及其品质要求。
9 主要技术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产品生产的技术条件或要求;
2)本车间采取的新工艺、新技术、先进的测试手段;
3)本车间采用的机械化、自动化设备;
4)本车间采取的其他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技术措施。
10 车间工艺设计说明仅在多个车间时编制。
A.2.12 工业专业消防、环境保护、节能、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技术措施的说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生产加工或储存的物质性质确定的建筑物生产或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2)根据工艺加工性质以及使用或储存的化学物质特性,对需要重点防范或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及其消防要求所做的说明;
3)在工艺方法和工艺设备选型方面所采取的降低火险隐患的措施;
4)在工艺区划和工艺布置方面所采取的降低火险隐患、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避免损失的措施。
2 环境保护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生产工艺产生的三废排放种类、数量、成分、浓度、温度、排放方式的简要分析;
2)在工艺方法选择和设备选型方面所采取的避免或减少污染源和降低污染程度的措施;
3)在工艺区划、工艺布置、车间分工和协作以及组织机构设置方面所采取的减少污染环境的措施;
4)为避免和减少环境污染,生产工艺中采用的回收及综合利用措施;
5)需其他专业配合对污染采取的防治措施或要求。
3 节能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在工艺方法和工艺设备选型方面所采取的节约能源的措施;
2)在工艺区划和工艺布置方面所采取的节约能源的措施;
3)在工艺动力使用要求方面所采取的节约能源的措施。
4 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具有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名称、数量、浓度及使用场所;
2)具有噪声、振动、高温、低温、烟尘、高压、静电、电磁辐射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和设备;
3)生产中需采取劳动保护和技术措施的工种、作业点和人数;
4)在工艺方法、工艺设备选择、工艺区划及工艺布置、机械化和自动化搬运以及组织机构设置方面所采取的劳动保护、技术安全措施。
A.2.13 工艺专业有关问题说明可包括下列内容:
1 设计方案中与政府批文不一致的内容;
2 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该解决而尚未解决的问题;
3 其他需要特别关注的内容。
A.2.14 工艺专业附表应包括工艺设备清单,其格式可按本标准表C.0.1编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工艺设备清单可放在相关章节中。
A.2.15 工艺专业附图应包括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和根据项目需要增附的其他工艺图纸。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套用建筑平面图。
2 应标明图纸名称、比例、发行日期。
3 一层应标明指北针。
4 应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
5 应标明工艺房间名称、房间编号。
6 应标明工艺房间的空调、净化、降温、通风、电气防爆、吊顶高度要求。
7 应绘出并标明主要工艺设备外形、摆放位置、设备编号,设备编号应和工艺设备清单一一对应。
8 应标明工艺设备动力使用性质、使用位置。
9 对于大型流水线、圆形工艺设备、传送带等,应标明工艺设备的运转方向。
10 应标明工艺设备的工作面。
11 应绘出并标明电梯吨位、传递窗、风淋室、紧急喷淋、吊车吨位、吊车跨度、电磁屏蔽等工艺加工需要特别明示的条件。
12 应标明工艺设计图例。
13 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的图纸比例宜选择1:50、1:100、1:200或1:300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