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综述
国际服务贸易研究综述[1]
课题组[2]
摘要:服务全球化时代,服务贸易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一国贸易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积极开展服务贸易相关理论及研究方法的分析探讨,对推动服务贸易乃至服务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从服务贸易理论研究、服务贸易相关实证研究方面对文献进行了综述,面对经济新常态,为破解我国服务贸易的瓶颈,更好地发挥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对我国经济的引领作用,应加强对服务贸易相关领域课题的深入研究。
关键词:服务贸易 经济新常态 自由贸易区
近年来,随着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升,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猛,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更加凸显。我国也不例外,服务贸易在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的主要抓手,稳定和吸纳就业的关键领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但服务贸易在我国总体贸易格局中仍是亟待提升的短板。本文从服务贸易理论研究、服务贸易相关实证研究方面对文献进行了综述,面对经济新常态,为破解我国服务贸易的瓶颈,更好地发挥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对我国经济的引领作用,应加强对服务贸易相关领域课题的深入研究。
一 服务贸易理论研究
服务全球化时代,服务贸易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一国贸易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积极开展服务贸易相关的理论探讨,对推动服务贸易乃至服务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胡景岩针对什么是服务贸易、为什么要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具体发展途径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认为我国需要建立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把握服务贸易特性,按照市场规律开展服务贸易工作。[3]
林航指出服务全球化时代,国际生产和贸易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传统贸易理论分析框架已显现出明显的理论解释上的局限性。因此,需要在沿承传统理论合理内核的同时,建立一个新的贸易理论分析框架,以更好地认识服务全球化的内涵。[4]王海文指出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更多的是围绕货物贸易展开的,而国际文化贸易的理论支撑不能简单套用和拓展国际贸易理论,必须依据贸易对象本身的特点和不同的贸易模式来探讨理论适用性的问题。[5]
龚静、陈丽丽从制度视角出发,结合区域服务贸易协定法律框架,对构建服务贸易促进体系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可以直接促进双边服务贸易发展,进口国的制度质量可以有效促进双边服务贸易的发展,而两国间的制度距离,尤其是贸易自由度距离、政治民主度距离与法律完善度距离将对双边服务贸易造成阻碍。同时,区域服务贸易协定还具有间接的贸易促进作用,它不仅可以强化制度质量对双边服务贸易的促进作用,还能调节制度距离对双边服务贸易的负面影响程度。[6]
姚新超对世贸组织及区域贸易协定下服务贸易的原产地规则进行了探讨。以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及豁免机制为切入点,以贯彻“非歧视原则”为目的,分析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和区域贸易协定下服务贸易的原产地问题。在“不得”歧视情况下,须适用原产地规则以判断成员或缔约方是否遵守规则;在依法“可以”歧视情况下,更需要原产地规则来判断享受优惠待遇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范围。就“服务来源国”及“服务提供者国籍”认定问题,通过分析GATS及区域贸易协定相关规范发现,WTO争端解决机构认定服务来源的操作方式使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流于过度简化。因此,以服务“模式”为基础的跨部门的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无法实现不同产业的政策目标。未来,建立不同部门的原产地规则将有助于实现管制的政策目标。[7]
沈丹阳认为我国服务贸易促进体制应该更多地采取间接促进的模式,形成良好机制,尽量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模式。[8]张志明、崔日明立足中国改革开放实践,探讨了对外开放与市场化改革的关系。从理论上阐释了对外开放促进中国服务业市场化改革的作用机理。从实证结果来看,服务贸易开放和外资进入对中国服务业市场化改革均产生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对外开放已成为中国服务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外生动力。从行业来看,服务贸易开放对中低技术行业市场化改革的促进作用强于中高技术行业,而外资进入则促进了中高技术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抑制了中低技术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有迹象表明,对外开放对中国服务业市场化改革的影响存在行业异质性。此外,劳均增加值、人力资本存量、企业规模等也是中国服务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影响因素。[9]袁长军深入分析了我国服务业发展中所具有的比较优势,认为在充分发挥中国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优势的同时,需要重点关注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优化服务贸易内部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10]
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外贸物流服务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实现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一体化经营的特殊地位与作用日益凸显。袁永友、吴定祥、李志坚探讨了转型期外贸物流服务与产业链优化的内在关系。分析了外贸物流服务的功能和我国经济转型期外贸物流服务发展的中长期趋势,提出外贸物流有助于产业集群升级,通过与产业集群的高度耦合,建立起互为依存、共同发展的紧密关系,有助于优化外贸商品结构,促进外贸增长转变,积极向综合物流衍化,并向集成化服务供应链发展。进而表明,外贸物流可通过整体链、信息链、交易链、组织链、价值链优化,推动形成面向全球的供应链物流服务系统。[11]
周密从服务贸易模式四视角探讨了我国服务出口潜力的现实制约。研究表明,模式四内容远大于WTO成员承诺范围,而且现有模式四承诺水平相当低,而后危机时代经济复苏需要增强自然人移动。一方面,中国具备丰富的人力资源和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我国对外投资也带动了人力输出的快速增长。但新时期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要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需要转变观念,争取更大的模式四项下发展空间,采取积极的措施,统筹协调各方行动,有效推进各类多双边协议,为保障中国公民境外利益提供更有效的法律参考。[12]
二 服务贸易相关实证研究
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2014年以来,贸易规模已位居全球第三。与此同时,我国服务贸易持续逆差,且逆差规模不断扩大,加强服务贸易相关的实证研究,对推动我国服务贸易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来说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课题。
庄惠明、黄建忠建立向量自回归(VAR)模型,通过脉冲响应函数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服务业发展与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升之间尚未形成良性的协调发展机制。[13]唐宜红、张艳借助产业内贸易指数(IIT指数)和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指数)进行定量分析,说明中国在低端、低知识含量、低技术含量的服务上具有比较优势。[14]邢玉升等在界定现代服务贸易的基础上,利用邓氏关联分析工具得出影响现代服务贸易出口的主要因素为货物贸易、服务业的直接投资、服务业的发展以及服务业开放度。[15]
逯宇铎、戴美虹以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性为切入点,根据钟摆原理对中国2006~2011年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性的失衡程度加以测度并指出:对于出口流向,中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性的失衡比例为75.32%,对于进口流向,失衡比例为13.49%。[16]
万璐和程宝栋构建了2000~2011年中国服务贸易面板数据,利用核密度估计方法,从总体、分类别角度探讨中国服务贸易的动态演进特点并提出:在服务行业层面,中国服务贸易增长的正向变化来自服务进口的贡献;在中国现代服务贸易总额的增长中,现代服务出口作用大于现代服务进口。[17]
成祖松研究了1997~2011年中国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及其动态变化趋势,并使用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等多种方法对其稳定性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中国服务贸易在建筑部门以及其他商业服务方面具有较明显的比较优势,计算机和信息、咨询服务的比较优势提升较快,旅游服务的比较优势逐年下降,运输、通信、保险、金融、专有权利和特许、电影音像产品服务贸易在整体上表现为比较劣势。[18]
张英从服务贸易发展总量、服务贸易行业结构、竞争力指数三个角度对中美两国的服务贸易发展进行比较分析后发现,中国在低附加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服务贸易方面拥有相对优势,同美国的服务贸易发展具有较强的互补性。[19]崔日明、张志明采用中国服务业面板数据和固定效应模型对服务贸易对中国服务业劳动需求弹性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服务贸易通过替代效应和产出效应两条路径对服务业劳动需求弹性产生作用。[20]
龚静、陈丽丽以49个国家(地区)共1526个经济体2000~2011年的面板数据为样本,采用豪斯曼泰勒估计方法对如何构建服务贸易促进体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将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相结合提出对策建议。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在服务经济时代,应充分利用各种国际会议、国家领导人会晤等方式启动并落实各自的区域服务贸易协定,以最大限度地享有区域服务贸易安排带来的直接与间接的贸易促进作用;对于服务型出口企业而言,在寻找国外交易对象时,基于降低贸易成本考虑,还需要关注进口国的制度质量以及两国间的制度环境差异,尤其是进口国贸易自由度、政治民主度和法律完善度与本国的差距。[21]
梁莹莹、张晓芬利用从《境外投资企业(机构)名录》和《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集中筛选出来的中国生产性服务企业数据,从微观层面上考察中国生产性服务企业“走出去”的影响因素。研究表明,影响中国生产性服务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因素包括企业生产率、劳动、资本、投资收益水平、出口强度、利润率和资本密集度等,其中出口强度的正向影响作用最为突出,而投资收益水平则具有阻碍作用。不同生产性服务企业所有制类型以及所属区域对开展对外直接投资也具有显著的影响作用。[22]
徐玲基于184个地级以上城市2002~2012年的数据,使用系统高斯混合模型(GMM)的动态面板估计方法,研究了行业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入引起的部门增长效应。利用时间序列数据研究了制造业FDI向服务业FDI转移所产生的影响,并分析了产业层面的FDI流入对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溢出效应。研究发现,总量FDI对经济增长有正效应,但不同的FDI流入量对部门的经济效应是不同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制造业部门产生的,尤其是低收入城市以及以制造业为基础的城市。服务业FDI并不总能促进经济增长,在特定的城市经济中很可能会导致去工业化。进一步的分类研究表明,这种现象背后的真正原因是在高收入城市、以服务经济为基础的城市经济中,非金融服务业FDI不仅消耗资源,还阻碍制造业的增长。相反,金融业FDI通过激励经济活动刺激制造业和服务业部门增长。[23]
李盾、郭林娟研究了中国服务业FDI对服务贸易出口的影响。该研究通过建立线性回归模型,从整体和局部角度探究了中国服务业引进外资对服务贸易出口的影响。结果表明,2002~2012年,总体上中国服务业引进外资对服务贸易出口有一定的促进效果,且不同的服务业引进的外资对其服务贸易出口的促进效果不同。劳动和资本密集型的交通运输业引进外资对其服务贸易出口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计算机信息服务业引进外资对其出口也具有促进作用,但这种促进效果不如交通运输业明显;人力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金融业引进外资对服务贸易出口也具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促进效果较小。[24]
金美玲研究了FDI对我国服务贸易的量的效应和质的效应。该研究运用我国1990~2012年实际利用外商投资金额、服务贸易进口额、服务贸易出口额相关数据,通过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分析了FDI对我国服务贸易的量的影响。结果表明,FDI与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呈正相关关系,FDI是服务贸易出口额、进口额变化的格兰杰原因。基于钻石模型分析了FDI对我国服务贸易的质的影响。服务业FDI的技术效应有利于我国服务业管理水平和技术的提高,通过新的需求创造扩大了服务需求规模,有助于推动服务贸易相关及支持产业发展。FDI也会带来新的组织理念、服务方式、战略选择等,迫使我国相关服务业在这些方面进行改革并做出最优选择。[25]
姚星、周茂、杜艳基于金砖五国产业间和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实际,从水平型和垂直型两种产业内贸易模式入手,结合服务贸易异质性特点,构建了一个分析互补性的新指标,拓展了关于服务产业内贸易合作空间的分析方法,经研究发现,金砖五国服务业整体上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且主要表现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发展模式。中国与其他金砖国家服务贸易整体上以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合作为主,细分部门仍有所不同。[26]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崔庆慧、郝东黎运用系统的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对中国与其他金砖国家服务贸易关联度的研究,中国与巴西服务贸易关联突出,与俄罗斯较突出,而与印度、南非关联不够。[27]因此,我国与其他金砖国家发展服务贸易的空间很广阔。未来,中国应根据与其他金砖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的多层次结构差异与互补性特点,制定利于双边服务贸易发展的国别政策和产业差异政策,促进中国与其他金砖国家在服务贸易上的合作共赢,进一步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助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
张平、代木林研究了服务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从比较优势角度来看,中国服务贸易结构欠佳。两部门模型分析表明,提高服务部门的劳动生产率能促进经济增长。利用我国1982~2010年的数据建立向量自回归(VAR)模型,通过脉冲分析和方差分解分析发现,技术与知识密集型服务的出口会对GDP产生较大的正向冲击,技术与知识密集型服务的进口会在短期内对GDP产生较大的负向冲击,在长期内会对GDP产生较大的正向冲击;资本密集型服务的出口会在短期内对GDP产生较大的正向冲击,在长期内会对GDP产生较大的负向冲击;劳动密集型服务的出口在短期内会对GDP产生较大的正向冲击,在长期内会对GDP产生较大的负向冲击,而劳动密集型服务的进口会对GDP产生较大的正向冲击。[28]
知识与科技正影响着服务贸易的结构与内容,服务贸易在全球范围内呈现从传统服务贸易向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过渡的趋势。考察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对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张译匀、蒋珠燕选取通信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个人文化娱乐六大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为研究样本,利用出口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优势(TC)指数、服务贸易开放度、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四大标准,评价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新加坡等亚洲主要国家(地区)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并针对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升展开深入分析。研究表明,中国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中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保险服务的出口占有率在亚洲主要国家(地区)中处于中上游水平,而金融服务、专有权使用和特许费以及个人文化娱乐的出口占有率处于下游水平。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的出口市场占有率与印度差距非常大,2013年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的出口市场占有率仅为印度的1/3,但差距有所缩小。中国内地金融服务的出口市场占有率也与新加坡、中国香港、日本相差较大。总体来看,中国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除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外,开放度不高,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也有待加强。提升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竞争力,需强化在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服务业水平、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政府支持等方面的发展。[29]
黄满盈、邓晓虹研究了中国双边金融服务贸易出口潜力。该研究基于扩展的引力模型,运用OECD 25个成员国双边金融服务贸易出口2006~2010年的数据估计了模型。随后,将其作为一个“典型”的经济体(包括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的决定方程,对中国双边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的决定因素及出口潜力进行了经验研究。研究表明,进出口双方的GDP、双边距离、是否使用共同语言及进出口双方的经济自由度会对中国双边金融服务贸易出口产生显著的影响。中国内地对主要的金融服务贸易出口市场(包括中国香港、美国、卢森堡、德国等)普遍“贸易过度”,而对“小型”的出口市场则普遍“贸易不足”。经济自由化模拟的结果表明,放松经济管制,提高经济的自由度,会大大促进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而通过提高贸易伙伴的经济自由度来促进双边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的空间则非常有限。[30]
三 服务贸易框架研究
在服务贸易自由化领域,WTO各成员国已有向服务贸易深度整合的趋势,如何准确理解现有服务贸易框架,发现其中的问题及机遇是部分学者关心的一个问题。
(一)服务贸易基本框架研究
李伍荣、冯源分析了《国际服务贸易协定》的基本框架和法律性质,提出我国政府和企业应该在坚持在多边框架下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这一原则的前提下,密切跟踪该协定的动态,并制定务实、灵活的应对策略。[31]周念利、张苗苗、屠新泉对服务贸易安排中“GATS-”承诺的特征表现及其成因进行了经验研究,认为“GATS-”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在于多边规则对区域贸易安排审查不力;区域服务贸易安排成员间缺乏政治互信;经济体以接受“GATS-”承诺来换取其他利益;发展中经济体对服务开放的经验和信心不足。[32]汤婧比较分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框架下各成员国服务业的开放程度、所涉及的监管法规的调整改革方向等问题障碍,建议中国采取更开放的服务贸易谈判策略,推动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安排与国际接轨,全面评估RCEP各项服务贸易深度整合的经济效应,规划完整的产业冲击协助措施。[33]周密结合当前国际形势,分析了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rade in Service Agreement,TISA)的由来、进展和前景,提出中国在尚未加入TISA谈判的情况下,应该分析市场开放、竞争促进和技术进步等机遇,采取有攻有守、分而治之的谈判策略,以期通过由外向内的改革,释放市场潜力,用足协议机会,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大目标服务。[34]
(二)自由贸易区框架下服务贸易研究
后危机时代,区域自由贸易安排成为探索全球经贸新规则、推动贸易自由化的核心平台,服务业开放和服务贸易自由化成为经济全球化的焦点议题。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以开放促改革,并明确提出要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等重要举措,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加强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服务贸易研究是一项既得当前,又惠及长远发展的重要课题。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不断推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不断加深,双边服务贸易成为新的增长点。中国与东盟作为南南合作型贸易区,双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贸易效应值得深入研究。王娟对中国—东盟国家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贸易效应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存在更有可能导致成员国贸易福利增加的条件,这些条件的激发有助于该区域服务贸易的扩大。服务贸易自由化可产生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但商品特点决定其程度的大小。基于产品差异化条件下的贸易创造效应较大,而贸易转移效应较小。[35]
刁莉、邰婷婷以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和澳大利亚、新西兰签订的5个FTA或EPA协定为基础,分析了RCEP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展、机制以及区域服务贸易发展的状况,进而提出我国应在RCEP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36]分析表明,各相关经济体服务贸易开放度不高,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弱,各国服务贸易差距较大但整体规模发展迅速,各“东盟+1”协定在服务贸易条款上差别较大且自由化缓慢。我国应积极稳妥推动谈判进程,提高RCEP的影响力和吸引力;积极推动国内敏感产业与部门适度开放;在服务贸易谈判方面关注服务原产地的确定;协调和改善中国与RCEP各成员国的政治外交关系。
李军、袁广平认为,在未来中日韩FTA服务贸易谈判中,我国要坚持自主可控、渐进有序的战略。对于我国有明显竞争优势的服务行业,如计算机与信息行业、旅游行业,要增强与日韩的互补性,要求日韩对中国进一步开放。对于那些具有竞争劣势的行业,中国要采取逐步开放的战略,适当地引入竞争,加强与日韩有明显优势服务业的企业交流合作,充分利用日韩在技术和管理上的优势,不断提高中国技术与资本密集型服务行业的国际竞争力。[37]
李媛娜运用Hoekman的频度指数法对两岸在《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项下的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进行评估。在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中,两岸根据各自服务贸易部门的比较优势和对本地的利益关系有序地开放服务贸易领域。建筑是优势部门,两岸承诺开放的自由化程度相对较高,环境、分销、健康等服务贸易领域次之,而通信、运输等重要且相对敏感的服务部门的自由化程度较低。涉及资金和人员流动的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的自由化程度较低,其中自然人移动的自由化程度更低。总体来看《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所体现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超越了对GATS的多边自由化,取得了明显的“GATS+”成效。[38]
[1]本文根据《国际服务贸易评论》(2007~2014年)综述整理而成。
[2]课题组: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服务贸易研究院研究团队。
[3]胡景岩:《中国发展服务贸易的思考》,载《首届国际服务贸易论坛〈国际贸易〉创刊25周年学术年会论文集》,中国商务出版社,2007,第15页。
[4]林航:《服务全球化时代:一个贸易理论分析框架及其应用》,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3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09,第46页。
[5]王海文:《国际贸易理论在文化贸易中的适用性及相关政策启示》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3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09,第100页。
[6]龚静、陈丽丽:《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制度因素与服务贸易促进体系研究》,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35页。
[7]姚新超:《世贸组织及区域贸易协定下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探析》,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55页。
[8]沈丹阳:《构建我国服务贸易促进体制的必要性及基本思路初探》,载《首届国际服务贸易论坛〈国际贸易〉创刊25周年学术年会论文集》,中国商务出版社,2007,第49页。
[9]张志明、崔日明:《对外开放促进了中国服务业市场化改革吗?理论与实证》,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189页。
[10]袁长军:《对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分析与研究》,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5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1,第321页。
[11]袁永友、吴定祥、李志坚:《转型期外贸物流服务功能提升与产业链优化探讨》,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410页。
[12]周密:《积极探索模式四项下的中国利益空间》,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223页。
[13]庄惠明、黄建忠:《中国服务业发展与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升协同性的实证研究》,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4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0,第98页。
[14]唐宜红、张艳:《比较优势与中国服务贸易》,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4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0,第51页。
[15]邢玉升、曹利战:《基于传统—现代视角的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的实证分析》,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4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0,第281页。
[16]逯宇铎、戴美虹:《中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发展是否有失协调?——基于中国与28—30个国家经济体的比较研究》,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7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3,第182页。
[17]万璐、程宝栋:《基于核密度估计的中国服务贸易动态变化研究》,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7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3,第214页。
[18]成祖松:《中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动态变迁的实证研究》,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7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3,第285页。
[19]张英:《中美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比较与实证分析》,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7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3,第470页。
[20]崔日明、张志明:《服务业FDI与我国服务业结构优化:机理分析与实证研究》,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5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1,第233页。
[21]龚静、陈丽丽:《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制度因素与服务贸易促进体系研究——基于49国(地)间双边服务贸易流量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35页。
[22]梁莹莹、张晓芬:《中国生产性服务企业异质性和“走出去”问题研究——基于企业层面数据的实证检验》,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68页。
[23]徐玲:《制造业FD向服务业FDI转移的经济效应研究——基于地级以上城市动态面板数据分析》,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83页。
[24]李盾、郭林娟:《“中国外包”品牌发展战略及路径选择》,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351页。
[25]金美玲:《FDI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实证研究——基于量的效应与质的效应》,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110页。
[26]姚星、周茂、杜艳:《中国与金砖国家服务贸易合作空间的实证分析——基于服务贸易互补性新指标的构建》,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97页。
[27]崔庆慧、郝东黎:《中国与金砖国家服务贸易灰色关联度分析》,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289页。
[28]张平、代木林:《服务贸易结构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126页。
[29]张译匀、蒋珠燕:《中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评价与提升途径》,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309页。
[30]黄满盈、邓晓虹:《中国双边金融服务贸易出口潜力研究》,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2,第144页。
[31]李伍荣、冯源:《国际服务业协定》,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7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3,第37页。
[32]周念利、张苗苗、屠新泉:《RTAs框架下服务贸易承诺“GATS-”特征的经验研究》,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7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3,第14页。
[33]汤婧:《RCEP框架下各成员国间服务贸易深度整合及中国的战略对策》,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7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3,第10页。
[34]周密:《积极探索模式四项下的中国利益空间》,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223页。
[35]王娟:《中国—东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贸易效应分析》,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156页。
[36]刁莉、邰婷婷:《“RCEP”协议与区域服务贸易一体化的发展及建议》,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200页。
[37]李军、袁广平:《FTA框架下中日韩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比较分析》,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241页。
[38]李媛娜:《两岸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评估及发展对策——基于〈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具体承诺的研究》,载《国际服务贸易评论(总第8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第1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