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贵州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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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政务公开实践主要做法

贵州省国资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结合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的实际,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等措施,及时公开国资监管履职等信息,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国企改革发展的知情权。

(一)加强组织保障

贵州省国资委成立以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委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全面形成领导小组组长牵头主抓,副组长统筹协调,各成员具体负责的工作局面,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划分工作责任,全面推进贵州省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

其举措包括:出台《贵州省国资委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指出工作方向,厘清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标准,规定完成时限,指导和督促各处室继续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制定《贵州省国资委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暂行)》,督促各处室在拟制公文时严格按照规定,认真研究确定公文公开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必须按有关程序及时挂网对外公开,进一步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制定《贵州省国资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2018版)及责任分工》,工作手册、信息公开指南等,结合各处室职能职责,明确责任,规定时限,及时对门户网站有关信息进行更新。同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及时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中央政策文件的新要求。

(三)健全信息载体

围绕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做好贵州省国资委门户网站改版提升和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不断优化贵州省国资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部分栏目设置,在贵州省国资委门户网站新开辟“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建议提案”“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栏目,除依法需要保密和不宜公开的以外,及时将贵州省国资委落实推进“三大战略”情况、监管企业重点领域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情况等及时公开。同时,加强政务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公众号、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探索运用“在线访谈”等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对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上传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公开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相关组织查询,全力提高工作透明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知情权,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发布、反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报表,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材料等,按要求继续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合理分类,便利群众进行查找和取用,确保使用3个关键词能在前10条搜索结果中检索到所需信息。

一是积极建设政务新媒体。在新闻快餐化的时代背景下,各层级的政府机构抢滩网络舆论阵地,积极掌握新闻发布和舆论阵地的主动权和话语权。除了继续做好门户网站外,贵州省国资委积极搭建政务新媒体平台,目前正在使用的政务新媒体有:微博“贵州国资风采”、微信公众号“贵州国资”和今日头条“贵州国资头条号”。制定出台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化监管暂行办法》,明确办公室专人进行信息化管理,确保新闻及时得到更新,评论区及时进行积极引导,确保不出现重大政治错误引发舆情。

二是规范新闻信息发布和舆情回应。由专门机构负责新闻宣传工作,选任宣传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人担任新闻发言人,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的体系和制度。确保政务信箱、网民留言相关舆情按照制度流程按规定及时处理、转办和回复,确保有关重大舆情得到及时、准确的回应。

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按照申请人诉求,按流程梳理信息内容,经委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在规定时限内做出规范答复,没有发生违规收取费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