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 机
MOTIVES
Ⅲ 异国情调
On the Exotic
地点
阿姆斯特丹
向导
福楼拜
1.
在阿姆斯特丹斯希普霍尔机场下飞机,进入航站才几步,我就被一块天花板下悬着的指示牌吸引住了。这是一个指明通往迎宾厅、出口和签转柜台的方向指示牌,鲜亮的黄颜色,长2米,高1米。指示牌设计也简单,铝制的箱框,镶着塑料的指示牌,通过小钢柱连接,从电缆线和空调管路密布的天花板挂下来。指示牌很简单,甚至太过普通,但它却让我快乐。用“异国情调”来形容这种快乐也许有些不同寻常,却是合宜的。指示牌上有好几处显出这种异国情调,如Aankomst(荷兰文,迎宾厅)一词中的两个并置a;Uitgang(荷兰文,出口)一词中字母u和i连在一起;除了荷兰文,指示牌上还标有英文副标:用balies(荷兰文,柜台)来表述desk(英文,柜台)的意思,还采用了一些实用新潮的字体,如Frutiger体或Univers体等。
这个指示牌之所以让我快乐,原因之一在于它是第一个肯定的见证,表明我已经到达了一个“别的地方”。它是异国的一个标志。也许对那些不太注意的人来说,这指示牌并不显眼,但在我的国家里,这类指示牌是绝不会以此种形式出现的。首先,它的黄色不会如此鲜亮,上面的字体可能会柔顺些,并更多怀旧色彩;其次,它也不会考虑外国人是否会弄不清方向,不会加上其他语言的提示或副标,而且单从语言上看,指示牌上也不会出现并置的字母a,这种特别的重复,说不清为什么,让我感觉到自己正置身于另一种历史和另一类民族心态之中。
一个电源插座,一只浴室水龙头,一个果酱瓶,或是一个指示牌传递出的一些信息,可能连它的设计者也没有想到,譬如说,它可能会表明其制造者的国籍。显然,制作斯希普霍尔机场指示牌的民族似乎同我的民族相距甚远。一个大胆的具有民族性格和特色的考古学家也许会将指示牌上字体的影响追溯到20世纪早期的风格派运动(1),从醒目的英文副标考求出荷兰人对外来影响的开放性,进而追溯到1602年东印度公司的建立;并从指示牌整体上简单的风格看出加尔文主义的审美情趣,这种审美情趣在16世纪尼德兰联邦(2)和西班牙交战期间就已成为荷兰国民性的一部分。
从一个指示牌便能看出两地间巨大的差异,这正可以作为一个简单却让人愉悦的想法的注脚:一旦跨越国界,脚下便是一个不同的国度,风俗人情和生活习惯亦必大异其趣。然而仅有差异,尚不足以引发快感,即便是有了快感,也不会长久。只有那些有助于我们自己国家自我完善的差异方可引发长久的快感。我认为斯希普霍尔机场的指示牌具有异国情调,是因为它隐约传达出了一种强烈的信息:制作这个指示牌的以及在uitgang之外的国度,有可能在相当程度上比我自己的国家更投合我的性情与兴趣。这指示牌预示着我在这个国度里的快乐。
2.
从传统意义上看,异国情调一词更多地是同耍蛇人、闺阁、光塔、骆驼、露天集市以及由一个蓄着八字须的仆人从高处倒进托盘上小玻璃杯内的薄荷茶等联系在一起,它们远比上面提及的荷兰指示牌丰富多彩。
19世纪上半叶,异国情调一词成了中东的代名词。1829年,维克多·雨果出版了他的组诗《东方集》。在诗序中,就有这样的表述:“我们所有的人都比以前更为关注东方。东方已然是众多人魂萦梦绕的地方,也是本书作者向往之地。”
雨果的诗具有欧洲东方文学的基本题材,如海盗、帕夏(3)、苏丹、香料和托钵僧人等。诗中的人物用小玻璃杯喝薄荷茶。像《天方夜谭》、瓦尔特·司各特(4)的东方题材的小说以及拜伦(5)的《异教徒》等文学作品一样,他的诗作很快赢得了读者的喜爱。1832年1月,尤金·德拉克洛瓦动身去北非,期冀其绘画创作能捕捉东方的异国情调。到丹吉尔后,未及3个月,他就穿起了当地的服饰,并在写给他弟弟的信尾署名为“你的:非洲人”。
尤金·德拉克洛瓦:《阿拉伯房子里的门和窗》,1832年
更有甚者,欧洲的一些公共场所看上去也越来越具有东方情调。1833年9月14日,鲁昂附近的塞纳河畔挤满了人,他们在为法国军舰卢索赫号欢呼。该舰从埃及亚历山大港起航,正往巴黎方向逆水上行。军舰上有一座方尖碑,用专门的支架固定着。它来自底比斯神殿,人们把它吊运到船上,准备用它作协和广场前的交通岛。
在这群人中有一位心事重重的12岁男孩,他就是古斯塔夫·福楼拜(6)。福楼拜的最大梦想便是离开鲁昂,到埃及去赶骆驼,并在后宫中找到一位有着橄榄肤色,上唇带着一丝幽怨的女孩,并为她献出自己的童贞。
这个12岁的男孩对鲁昂——事实上,对整个法国——充满了轻蔑。他在写给学校时的朋友舍瓦利耶的信中表示,对这所谓的“优秀文明”他只有蔑视,尽管这个文明已经制造出了“铁路、监狱、奶油馅饼、忠诚和断头台”,并以此自傲。他的生活“徒劳乏味,毫无新意,并充满艰辛”。他在日记中写道:“我常希望自己毙掉过路的行人。我太无聊了,实在是太太无聊了!”在创作中,他常常会涉及在法国,特别是鲁昂生活的无聊。“今天我简直是无聊透顶了,”在一个糟透了的星期天行将结束时,他这样写道,“外省的景色是多么的迷人,生活在那里的人们又是多么的有趣。他们谈论的是税费、道路的修整……。‘邻居’是一个多么美妙的字眼。为了强调‘邻居’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它永远都应该是大写的‘邻居’(NEIGHBOUR)。”
就福楼拜而言,对东方的凝视能帮助他从自己的生活环境中解脱出来,暂时将那种富足却委琐的生活以及世俗的思维定势抛于脑后。对中东的描写充斥于他早期的创作和通信。1836年,他才15岁(他还在学校学习,但一直幻想如何刺杀鲁昂市长),便创作了小说《愤怒与无助》。福楼拜通过小说的主人公欧姆林先生表现出了他对东方的幻想和渴望:“啊,东方!东方热辣的太阳,东方澄碧的蓝天,东方金色的光塔……还有那跋涉在沙漠之上的骆驼商旅;啊,东方!……东方有着棕褐橄榄般肤色的女人!”
1839年(福楼拜当时正迷上拉伯雷(7)的作品,并想很大声地放屁,让整个鲁昂的人都能听见),他创作了另一部作品《一个愚者的回忆录》,小说带有自传色彩,其主人公在回顾年轻时对中东的向往时有这样的描述:“我梦想着穿越南方大片的土地,到遥远的地方旅行;在梦想中,我看见了东方,她有一望无垠的沙漠、宫殿,宫殿里满是挂着铜铃的骆驼……我还看见了蓝色的大海,碧澄的天,银色的细沙和有着棕褐色皮肤的女人,她们眼里射出热辣的火,她们和我交谈时有着天国美女的温柔。”
1841年(福楼拜已经离开鲁昂,遵从父亲的意愿在巴黎学习法律),他又完成了小说《十一月》。小说的主人公成天将自己想象成东方的商人,无暇关注铁路、资产阶级的文明和律师:“啊!骑在驼背上!前方,是红艳的天空,棕褐色的沙漠;在燃烧的地平线上,是起伏的沙丘,延伸到无穷的远方……夜幕降临,人们搭起帐篷,给骆驼喝水,生起篝火以驱走胡狼,但耳边还是能够听到在沙漠深处胡狼凄厉的嗷叫;到了早上,人们在绿洲给葫芦灌满水。”
在福楼拜看来,幸福和东方是可以互换的两个词。有一段时期,学业的压力,失恋的打击,父母的期望,以及一直可以听到农民抱怨的糟糕透顶的天气(连续2周不停歇的雨水冲没了鲁昂附近的田地,还淹死了几头牛),这一切都让福楼拜感到绝望。他在写给舍瓦利耶的信中说:“尽管我梦想的生活是如此美好,充满诗意,是如此的广阔,为爱所包围,但现实中,我的生活将会和别人一样,单调,愚蠢,中规中矩。我将到法学院念书,然后取得律师资格,最终在外省的某个小镇,如伊沃托或迪耶普,当上一名受人尊敬的地区助理律师……可怜的快要发疯的年轻人,还在梦想着荣耀、爱情、桂冠、旅行和东方!”
那些生活在北非沿海地区、沙特阿拉伯、埃及、巴勒斯坦和叙利亚的人们可能不曾料到,他们栖身的土地,在一位年轻的法国人眼里竟然是一切美好事物的朦胧化身。这位年轻人惊叹道:“万岁,太阳!万岁,橘树、棕榈树、莲花!还有那铺着大理石的凉亭,凉亭里有用木板隔成的小间,专供坠入情网的年轻人谈情说爱!……我是否永远看不到那古城里的墓群,在那里,薄暮时分,有成群的骆驼靠着墓穴憩息,还能听到地底下墓穴里国王们的木乃伊旁狼狗的嚎叫?”
他能够实现他的梦想,因为25岁时,父亲突然辞世,留给他一笔财产,使他得以摆脱那似乎早已命定的小资产者的生活,从此不必听那些关于淹死的牛的无聊抱怨。他立即着手安排一次埃及之旅,参与他的计划的还有坎普,他的好友,也是同学,和他一样对东方充满激情,并愿意将此种激情付诸实践,踏上通向东方的旅程。
两位东方迷1849年10月底离开巴黎,从马赛上船,经历了海上惊涛骇浪的颠簸后,于11月中旬抵达亚历山大。“船再过2个小时就要到埃及的海岸了。我们随军需官到了船头,可以看见阿拔斯王朝帕夏的宫殿,从蔚蓝的地中海望去,它像是一个黑色的圆穹,”福楼拜在给母亲的信中写道,“太阳正从它的穹顶下落。我便是透过,或者说正是在这像是熔化在海面上的银色辉光里得获我对东方的第一眼印象。不久海岸变得清晰起来,最早看见的是岸上的两只骆驼,它们的主人牵着它们;随后,看见的是码头上一些安然垂钓的阿拉伯人。在一片震耳欲聋的喧嚣声中我们开始上岸了:你左右都能听到黑人男人的声音,黑人女人的声音,骆驼的叫声,缠着头巾的人的声音,棒喝的声音,还有粗嗄刺耳的喊叫声,总之,你能想象多闹便有多闹。还有那众多的色彩,我像大啖稻草的驴子般,狼吞虎咽着眼前的五光十色。”
3.
在阿姆斯特丹,我住在佐旦区的一个小旅馆。在一家快餐店吃过午饭后(夹着鲱鱼和葱头的全麦面包),我在城西各处散散步。在亚历山大,异域的色彩体现在骆驼、悠闲垂钓的阿拉伯人和粗嗄的叫喊声等方面。阿姆斯特丹同样有异域情调,只是表现在不同的方面:很多用淡粉色长形砖和奇怪的白色灰浆搭建成的房屋(同英国和北美以砖材为材料的建筑相比较,这里的建筑要规则得多;而从外观看,它们也不同于法国或德国的建筑);很多排狭长的公寓楼,建于20世纪早期,底楼有宽大的窗户;每家或每幢门口都停着自行车(让人联想到大学城);街道上的设施较陈旧,大众化;看不到华丽宏伟的建筑;街道笔直,点缀着一些小的公园,可以看出规划者试图建造社会主义花园城市的用心。有一条街,每幢公寓看来都一模一样,我在一户人家的红色大门口驻足,突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希望自己能在那里度过余生。头顶上的2楼,是一间有3个大窗户的房间,窗户都没有窗帘。房间的内墙都刷成白色,墙上挂着一幅画,画面上只是许多小的蓝色和红色的点。靠着一边墙,摆着一张橡木书桌,房间里还有一个很大的书架,一张扶手椅。在这样的环境里的生活便是我梦寐以求的生活。我想有一辆自行车。我想每天晚上将自己的钥匙塞进这红色大门的锁孔里。我想在黄昏时分站在没有窗帘的窗前,看着对面一样没有窗帘的房间,在这铺有白色床单的白色调的房间里,在我躺到床上看书之前,我会吃点夜宵(一碗汤、培根和全麦面包)。
为什么会在异国被公寓前门这样微不足道的东西诱惑?为什么仅仅因为那里的有轨电车,因为那里的人们几乎不在家里装窗帘,我就深深地陷入对它的爱恋?不管这些由异国的细小(和无声)的事物所引发的强烈反应看上去是多么荒谬,这情形至少同我们的私人生活有相通之处。在个人生活中,我们也会因为一个人给面包抹黄油的方式而喜欢上他,也可能因为他对鞋子的品味而憎恶他。如果我们因注重这些细节的东西而自责,那么我们必将忽视生活中的细节本身所具有的丰富含义。
我对公寓房子情有独钟,因为这样的建筑让我感受到节制之美。它舒适,但不招摇。从这种楼房可以看出,这是个在财富上偏好中庸的社会。在建筑设计方面,也透出一种淳朴来。在伦敦,建筑物的前门通常倾向于模仿古典庙宇的外观,但在阿姆斯特丹,人们坦然面对生活,他们避免在建筑中采用石柱和石膏,选择的是整齐且不加任何装饰的砖石。这里的建筑最好地体现了现代意识,予人以整饬,干净,明亮的感觉。
阿姆斯特丹的街景
异国情调一词包含有一些更细微、更让人捉摸不定的意义,异域的魅力源发于新奇与变化,譬如在异域你看到的是骆驼,而在家乡,你看到的是马匹;在异域你看到的是不加粉饰的公寓房,而在家乡,你看到的是带有装饰性石柱的公寓房。但除此之外,这一切还可能为我们带来更深层次的快乐,因为我们看重这些域外特质,不仅仅是因为它们新奇,而且还因为它们更符合我们的个性,更能满足我们的心愿,相反,我们的故土并不能做到这一切。
我之所以对阿姆斯特丹表现出如此的热情,是和我对本国的不满相关的。在我自己的国家里,缺乏这种现代性,也没有这里素朴单纯的美感,有的只是对都市生活的抗拒和封闭保守的心态。
我们在异域发现的异国情调可能就是我们在本国苦求而不得的东西。
4.
先来考察一下福楼拜对法国的情感,这对我们更好地理解他为何能在埃及发现异国情调应该是不无帮助的。在埃及,那些让他既感新奇又觉得有意义的异国情调的方方面面,在法国则往往让他觉得极度的愤怒。让他们感觉愤怒的也就是法国小资产阶级的信仰和行为。早在拿破仑王朝倾覆之前,小资产阶级便已成为社会的主导力量——决定着法国新闻、政治、行为方式和公众生活的总体趋势。在福楼拜看来,法国小资产阶级是一个极端虚伪、势利、自鸣得意、虚夸和歧视其他种族的社会阶层。“奇怪的是,这些小资产阶级最陈腐的论调有时竟让我感到惊诧,”他强压愤怒,抱怨说,“这些小资产阶级让我觉得不可理解!我全然不能明白他们的一些手势、他们中一些人发出的声音,还有他们让我觉得眩晕的愚蠢论调……”尽管如此,他还是用了30多年的时间来理解这一切,其努力体现在他的著作《庸见词典》一书中。该词典带有强烈的讽刺意味,收录了法国资产阶级最明显的一些偏见。
这里只是按主题将词典中的一些词条进行归类,从中可以看出他对法国不满的方方面面,而这也正是他对埃及充满狂热的根本原因。
对艺术事业的怀疑
苦艾酒:剧毒液体,一杯下去,即可致命。记者写报道时常喜欢饮用。因它而死的士兵远比流浪汉多。
建筑师:都很弱智;总是忘记在建筑物内设计楼梯。
对异国(及其动物)的偏执和无知
英国女人:对她们能生育漂亮孩子表示惊讶。
骆驼:有双峰,而单峰驼只有一个驼峰;也许是骆驼只有单峰,而单峰驼有双峰——没有人能记得清楚孰单孰双。
大象:因其记性和对太阳的崇拜而著称。
法国人: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
酒店:只有瑞士才有第一流的酒店。
意大利人:都懂些音乐,都不可靠。
约翰牛:如果你不知道一个英国人的名字,叫他约翰牛。
黑人:对自己白色的唾液感到奇怪,并因自己能讲法语而诧异的人。
黑种女人:比白种女人更热辣的女人(请参见词条“黑发黑肤女人”和“金发白肤女人”)。
黑:前面总有“乌木般的”作为限定词。
绿洲:沙漠中的客栈。
共夫的女子:所有东方女人都是共夫的女子。
棕榈树:体现地方色彩。
男子气概,庄重
拳头:统治法国需要铁拳。
枪:在乡下切记带枪。
胡须:力量的象征;胡须过多会秃头;可以保护领结。
1846年8月,福楼拜写给路易斯·科莱的信中有这样的描述:我本质上是一个严肃的人,但是,我发觉自己非常荒谬,而且不是滑稽剧中的那类小的荒谬,我的荒谬几乎是人类生活中固有的,且体现在最简单的行为和最常见的手势之中,这使我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严肃的人。比如说,我修面时总要发笑,这看起来很傻,但实际情形就是这样,很难解释。
多愁善感
动物:“动物能够开口说话就好了,它们中一定会有一些比人更聪明。”
圣餐:第一次圣餐: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天。
(诗的)灵感:源肇于视野中的大海、爱情、女人,等等。
幻觉:装出曾经有过太多,并抱怨自己而今一无所有。
相信进步,夸耀科技
铁路:有人喜形于色地说道:“先生,我现在可以同你交谈,可就是今天上午,我还在×地。我乘火车到×地,在那里处理完事务,到×点钟时,我又回到了这里。”
做作
《圣经》:世上最古老的书。
卧室:在一个古老的城堡里,亨利四世总在那里过夜。
蘑菇:只能在市场里买到。
十字军:使威尼斯的商贸获益。
狄德罗:总是和达朗贝尔这个称呼连在一起。
甜瓜:主餐后谈话的好题材。它是蔬菜还是水果?英国人把它当饭后甜点,不可思议!
散步:饭后总要散步,这有助于消化。
蛇:都是有毒的。
老人:只要讨论洪水、暴风雨等,老人们都会说这是他们所见过的最猛烈、最糟糕的一次。
假道学,压抑的性欲
金发白肤女人:比黑发黑肤女人更热辣(参见词条“黑发黑肤女人”)。
黑发黑肤女人:比金发白肤女人更热辣(参见词条“金发白肤女人”)。
性:忌用语,以“发生过的亲密接触”来委婉表示。
5.
如果我们了解福楼拜的这些想法,我们就会明白他对中东有着特别的兴趣绝非偶然,也不只是追求时尚。东方同他的性情有着逻辑上必然的契合。我们可以在他个性中的一些主要方面找出他强烈喜欢埃及的理由。他自身的一些想法和价值观念并不见容于他所生活的社会,但在埃及,这些想法和观念却能大行其道。
(Ⅰ)喧嚣中的异域情调
从下船登上亚历山大的第1天起,福楼拜就注意到埃及生活中的喧嚣。这种喧嚣既是视觉上的,也是听觉上的,如水手们的叫喊声、努比亚搬运工招揽生意的叫喊声、商人们讨价还价的声音、鸡被杀死时发出的声音、驴子被鞭打的声音、骆驼低沉的呻吟,这一切都让他感到很自在。他说,在街上有“粗嗄的喉音,类似野兽的吼叫,有笑声,到处可见白色的衣袍,在厚唇间闪烁的洁白牙齿,黑人塌塌的鼻子、脏脏的脚丫、项链和手镯”。“那感觉就像沉迷于贝多芬的交响乐之中,铜管乐器声震耳欲聋,低音乐器声隆隆如雷,长笛声凄然欲绝,任意摆荡;每种声音都让你挥之不去,它们捏着你,你越是想让注意力集中在某处,你越是无法把握整体……在城中各处走动时,当你的视线落在停满白鹳的光塔之上,抑或是落在房屋露台上横躺在太阳底下、疲乏的奴隶们身上,或者是凝视靠墙生长的西克莫无花果树的枝杈,你会发觉,这里的色彩是如此的斑斓炫目,你如同在观看不停顿的焰火表演,而你贫乏的想象力完全无所适从。与此同时,驼铃萦绕耳畔,大群的黑山羊咩咩直叫,还有马嘶驴鸣,商贩吆喝,不绝于耳……”
福楼拜有丰富的美感。他喜欢紫色、金色和碧绿色,对埃及建筑的颜色更是欢喜不已。英国旅行家爱德华·莱恩在其著作《现代埃及人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俗》中对埃及商人住所的典型设计作了如下描述:“除了斜条格构的窗户,还有一些别的装饰,如彩色玻璃拼成一些花束和孔雀图案,还有一些灰色的和艳彩的装饰,或者仅仅是一些奇幻的图案……在一些公寓抹有泥灰的墙面上,有当地穆斯林艺人简单率真的画作,有画下埃及(8)神殿的,有画穆罕默德墓的,也有画花卉及其他东西的……有时墙面只刻绘一些阿拉伯的格言警句,用的是美术字体,也不失为一种漂亮的装饰。”
路易斯·阿格仿大卫·罗伯斯的石版画《开罗的丝布市场》
埃及的这种巴罗克风格还延伸到其语言上,即便是最普通场合使用的语言也不例外。福楼拜曾记下了这样一些例子:“刚不久,我在一家商店看花草种子时,有位曾接受我的东西的女人对我说,‘祝福您,我亲爱的大人:神保佑您平安返回故里’……当麦克斯问一位车夫是否很累,他得到的回答是:‘能得到您长久的注目,我感到万分荣幸。’”
为什么这种声的喧嚣和色的斑斓能打动福楼拜?福楼拜认为,生活本质上是混乱和喧嚣的,除了艺术作品,其他创造秩序的企图只是吹毛求疵和假正经,因而背离我们的现实生活。1851年9月,埃及之旅结束才几个月,他便到伦敦旅行。在给路易斯·科莱的信中,他谈及他的感受:“我们刚去了海格特墓地(9)。相形于埃及和伊特鲁里亚(10)的建筑,这墓地有太多矫饰和做作!它太过整饬,太过清洁!似乎墓里的人都是带着洁白的手套死去的。我讨厌墓地周围那些有着平整花圃且群花绽放的小花园。那种对称的布局在我看来似乎是源自某部拙劣小说中的描写。至于墓地,我还是喜欢那些破败、坍塌和荒芜的墓地,其四围荆棘丛生,杂草疯长,还有一只从附近原野跑来的牛在那里悠闲地啃着嫩草。毫无疑问,这肯定比看到穿着制服的警察要强。秩序是多么荒谬的东西!”
《开罗的私人宅第》,出自爱德华·莱恩1842年出版的《现代埃及人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俗》一书
(Ⅱ)拉屎的驴的异域情调
“昨天我们在开罗最好的一家餐馆用餐,”福楼拜回到巴黎几个月后写道,“和我们同时在店里的还有一只正在拉屎的驴子,一个在餐馆一角撒尿的男人。没有人觉得这有任何的不妥,也没有人表示任何的不满。”在福楼拜看来,他们这么做是对的。
福楼拜思想中的一个核心部分是,他认为人不仅仅是有思想的动物,同时也是需要拉屎撒尿的动物,我们必须把这种率直的理念纳入世界观。他对舍瓦利耶说:“我们的身体里有泥土和粪便,还有比猪和阴虱更卑劣的本性,我不相信它们包容着任何纯洁和精神的东西。”这并不是说人类没有任何高于动物的地方。只是福楼拜所处时代的伪善和假道学使他萌生心念,以人类的种种不足来警策世人。因此,他不时地会站在当众小便者的一边,有时,他甚至同情萨德侯爵(11)的观点,为鸡奸、强奸、乱伦和未成年者性行为等作辩护。(他曾对舍瓦利耶说:“我刚读了知名评论家让宁关于萨德的传记文章。这文章使我心生憎恶——是对让宁的憎恶,因为很显然,他是在以仁慈、道义和被奸污的处女的立场进行说教……”)
福楼拜发现埃及文化能坦然接受生活的双重性:粪便-心智,生-死,纯洁-性欲,疯狂-理智,对此,他乐于接受。人们可以在餐馆里尽情地打嗝。在开罗街头,一个只有6、7岁的小男孩经过福楼拜的身旁时高声问候说:“我祝福您百事兴旺,特别祝福您有一根长长的肉棍。”爱德华·莱恩也注意到了埃及文化中的双重性,但可以想见,他的反应更近于让宁而非福楼拜:“在埃及,人们不分性别、不计身份,一味耽溺于最低级的、庸俗的交谈,即便最有德性、最受尊敬的女性也不例外。从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们口中,你同样能听到淫秽的话语,这些话语只适合于在低级的妓院里使用;在我们国家连妓女都极可能羞于启齿的事物和话题,在埃及却为那些最为优雅的女性所津津乐道,她们丝毫不曾意识到她们的谈话是多么的失礼,也毫不顾及在场的男性听众。”
(Ⅲ)骆驼所体现的异域情调
“骆驼是最让人心动的东西之一,”福楼拜在开罗时写道,“它是个奇怪的动物,行走时有如驴子,步履蹒跚,同时还像天鹅般摇晃着自己的脖子,我很喜欢看着它,并乐此不疲。它们的叫声短促,伴着喉部的颤音,我已经摹仿很久,嗓子都有些累了,真希望我能摹仿出它的叫声,但这的确很难。”离开埃及几个月后,他写信给一位亲友,列出了在埃及最让他心动的事物:金字塔、凯尔奈克的庙宇、君王谷、开罗的一些舞蹈艺人,一位叫比尔贝斯的画家。“但最能打动我的还是骆驼(千万别以为我是在开玩笑),你很少能找到别的什么,比忧郁善感的骆驼更奇特、更优雅。你必须得到沙漠中,看着地平线上,它们像士兵一样排成单列向前行进。它们的脖子,鸵鸟般前伸,不断前行……”
为什么福楼拜如此欣赏骆驼?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认同骆驼的恬淡韧毅和朴拙单纯的天性。骆驼忧伤的表情,骆驼拙朴中透出的宿命般的生存能力,都让他感动。埃及人的天性中似乎也有骆驼的影子:在静默中表现出一种勇毅,一份谦恭,同福楼拜周围的法国中产阶层的傲慢天性正好相反。
从少年时代起,福楼拜就对法国的自我优越深恶痛绝——在其小说《包法利夫人》中,通过对药剂师霍梅斯这位最可憎的人物的残酷的科学信仰的描写,表达的正是这种深恶痛绝。他还给未来描绘了一个更为悲观的前景:“一天又结束了,呸!这是一个威力无穷的词,它能在你遭遇任何人间苦境时给你带来安慰,所以我喜欢反复说:呸!呸!”这是一种处世的哲学,在埃及,可以在骆驼伤感、尊贵却带一点调皮的眼神中找到答案。
6.
在阿姆斯特丹的特维德·赫尔摩斯街和E·C·惠金斯街的交合处,我看见一位将近30岁的女士沿人行道推着自行车。她穿着灰色长外套,里面是橘黄色套衫,脚下是褐色平跟鞋;她戴着一副很平常的眼镜,赤褐色的头发在脑后挽成一个髻。她大大方方地走着,没有一点好奇,似乎这是她的城市。在自行车的车把上挂着一个篮子,里面放了一长条面包和一盒果汁,果汁纸盒上印着“好胃口”(Goudappeltje)的字样,这“好胃口”的拼写中t和j是连在一起的,中间并无元音字母,对此,她已习以为常了。如果她是推着自行车去商店,或是走在高大的公寓街区,可以看见公寓顶楼上吊运家具的吊钩,那么,我们不会感觉出任何的异国情调。
好奇会驱使我们寻求理解。她上哪儿去?她在想些什么?她的朋友是谁?福楼拜和坎普乘船到马赛,然后从那里换上一艘开往亚历山大的班轮时,福楼拜突然对另一位女人产生了类似的强烈好奇。船上别的乘客都在心不在焉地看风景,福楼拜的眼睛盯住的却是站在甲板上的一位女士。福楼拜在埃及旅行手记中写道,她是“一个年轻、苗条的女子,戴着草帽,草帽上罩着长长的绿色面纱;她穿着一件紧身礼服,礼服外还套着一件短的丝质上衣。礼服有丝绒领子,两侧都有口袋。她的双手正插在口袋里。礼服正面,两排纽扣自上而下紧扣着,勾勒出了她的曲线,再往下,便是无数的褶裥。风中,这些褶裥在她的膝部飘舞。她戴着紧紧的黑色手套,旅程中的多数时候,她都倚着船舷,看着河流两岸的风景……我常有一种冲动,想为我所遇上的人编故事,强烈的好奇心迫使我想知道他们过的是怎样一种生活。我想知道他们的职业,他们的国籍,他们的姓名;我想知道他们此时此刻在想些什么,他们生活中有何遗憾,他们的期求又是什么?我还想知道他们曾有过怎样的恋情,而现在他们的梦想又是指向何方……如果碰巧遇上的是一位女士(特别是年轻的女士),这种好奇心的驱动力就会变得尤为强烈。老实说,你迫不及待地想看到她赤裸时的样子,想听到她的倾心告白。你会想尽办法打听她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为什么她现在身处此地而非他方?你的眼光不停地在她身上游走,脑子里想象着自己同她坠入情网,认定她非常痴情。你想象她的卧室,还有许许多多和她相关的事情……直至她下床时在卧室里穿的旧拖鞋”。
在异域,一个有吸引力的人除了具有我们本国人所具有的魅力外,他所处国度的异域情调也让他生辉不少。如果爱是寻求那些我们自身所不具备却为我们所爱之人独有的个性魅力,那么,当我们和异域情人相爱时,我们更有理由期待自己融入一种我们自身文化所缺失的价值和观念之中。
欧仁·德拉克洛瓦:《待在家里的阿尔及尔女人》,1834年
德拉克洛瓦所作与摩洛哥相关的油画似乎就给我们传递了这样的信息:对一个地方的向往是如何点燃我们对生活在那个地方的人的欲望。就拿《待在家里的阿尔及尔女人》来说,看到这幅画的人可能就像福楼拜对他所遭遇的女性一样,急切地想知道“她们的姓名,想知道她们此时此刻在想些什么,她们的生活中有何遗憾,她们的期求又是什么?还想知道她们曾有过什么样的恋情,而现在她们的梦想又是指向何方……”
福楼拜在埃及的传奇般的性经历虽是一种近乎买卖的嫖妓行为,但并非与感情无涉。这次性经历发生在一个叫埃斯纳的小镇。埃斯纳位于尼罗河西岸,卢克索以南约五十公里。福楼拜和坎普曾在那里留宿,并结识了一位有名的交际花——库丘珂·哈娜姆。库丘珂还以能歌善舞和见多识广而知名。“妓女”一词是与库丘珂尊贵的地位不相称的。福楼拜对她一见钟情:“她的皮肤,特别是躯体的皮肤,略带咖啡色。弯腰时,丰满部位的肌肤呈波浪状,宛若一道道古铜色的山脊。她有着黑色的大眼睛,黑色的眉毛,宽大的鼻孔,圆实的双肩,双乳则苹果般饱满突出……她的头发也是黑色,卷曲蓬松,从前额开始中分,往两边梳至脑后……她右上方的一颗门牙似乎已被虫蛀了。”
库丘珂邀请福楼拜到她布置简单的家里。那晚,天空十分清朗,但格外冷。在他的本子里,福楼拜有这样的记载:“我们上床了……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中,睡着了,微微地打着鼾。室内桌灯如豆,一块三角形的光斑,朦胧的金属色,落在她漂亮的额头上,而她面部的其他各处都在阴影里。她的小狗则在沙发上,睡在我的丝绒夹克衫上。她抱怨说有点咳嗽,因此我将自己的毛皮披风加盖在她的睡毯上……我则思绪翻涌,想起了很多的往事。她的腹部紧贴着我的屁股,我还感觉到她的胸脯,远比她的腹部暖热,贴着我,像是热乎乎的熨斗……我们就这样紧拥在一起,这种身体的交流,胜过千言万语。她睡着了,手和大腿自然地收缩着,似乎在禁不住地颤栗……当你离开的时候,你确信自己已在身后留下了一份记忆,确信在众多的曾在她的住处留宿的人中,她会更多地记起你,确信你会被她藏在心底,这是一件多么让人得意和自傲的事情!”
福楼拜沿着尼罗河而下的整个行程中从未停止过对库丘珂的怀念。在从菲莱到阿斯旺的返程中,福楼拜和坎普在埃斯纳再度停留,并再次探访了库丘珂。这次见面只能让福楼拜愈发伤感:“无边的悲哀……这就是结局!我将再也不能见到她。记忆中,她的容颜将慢慢消失。”事实是,这以后,福楼拜终其一生都未忘却库丘珂的容颜。
7.
我们所接受的教育,提醒我们应该对一些欧洲人的异国狂想持怀疑态度,尽管他们的确曾到东方旅行,并在当地人的家中留宿过。那么,福楼拜对埃及的狂热是否也只是他借以回避他所憎恶的家国的一种幻想,是不是他儿时对东方的理想图景在成年时期的一种延续呢?
在旅行之初,福楼拜对埃及的了解也许非常含混,但经过在埃及9个月的生活,他对埃及的理解应该称得上是真实的。到亚历山大才不过3天,他就开始学习当地语言,并试图了解当地历史。他聘了一位私人老师,请他全面讲解穆斯林的习俗,一天4小时,每小时付给他3法郎。2个月后,他就打算写一本叫《穆斯林习俗》的书(没写出来),并草拟了简纲,有专门章节介绍穆斯林的出生、割礼、婚嫁、到麦加朝圣、葬礼和末日审判等。通过纪尧姆·波捷的《东方圣书》,他能背记《古兰经》中的一些段落。此外,他还阅读了欧洲关于埃及的主要著作,这其中包括C·F·沃尔涅(12)的《埃及和叙利亚之旅》和夏尔丹(13)的《波斯和其东方其他地区之旅》。在开罗,他同科普特教主教有过多次交谈,并走访了亚美尼亚人、希腊人和逊尼派教徒们居住的社区。他已是皮肤黝黑,蓄着胡须,并能讲当地语言,所以他常被误认为当地人。他穿着努比亚人的白色棉衫,上面缝着一些红绒球;他还差不多剃光了头发,只在脑后留了一绺,以便“穆罕默德在审判日拎住你”。他甚至还有一个埃及名字,在给他母亲的信中,他是这样解释的:“埃及人觉得法国人的名字很难发音,所以他们用埃及名字来称呼欧洲人。你猜我叫什么?阿布-尚纳卜,意思是‘胡子之父’。‘阿布’,就是父亲的意思,适用于人们交谈中的所有重要的人和事——因此,他们称销售各种商品的商人们‘鞋子之父’、‘胶水之父’、‘芥末之父’,等等。”
《福楼拜在开罗》,1850年,在他旅馆的花园里。
对埃及的正确了解意味着发现一个新的世界,它同从鲁昂远距离观照而形成的埃及意象不尽相同。自然,失望也是难免会有的。埃及之旅后过了很多年,福楼拜已是知名作家;坎普则不再是他的朋友,并热衷于攻击福楼拜。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依据坎普的记述,福楼拜在尼罗河上的日子同他在鲁昂时一样无聊:“我兴奋异常,但福楼拜却正相反。他沉默而拘谨。他不喜欢各处走动,也不喜欢采取什么行动。他也许喜欢旅行,但只要可能,他更愿意不被干扰,手脚横陈地躺在沙发上看着各种风景、各类古迹和不同的城市以全貌的形式自动地展呈出来。我们刚到开罗才几天,我就看出了他的厌倦和无聊:尽管这次旅行是他多年来的梦想,是他原以为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但旅行并没有带给他满足感。我曾相当直率地对他说:‘你如果想回法国,我可以让我的仆人陪你回去。’他回答说:‘不成,既然已经开始这次旅行,我就得坚持到最后。你安排旅行的日程,我会尽可能地配合——对我来说,往哪走都无所谓。’在他看来,那里所有的庙宇都一样,所有的清真寺都雷同,所有的风景皆无二致。我不清楚当他凝望大象岛时是否在思念索特维尔的草坪,而当他注目尼罗河的时候,是否在盼着快快见到塞纳河?”
坎普的说辞并非全无根据。旅行至阿斯旺附近时,福楼拜曾陷入沮丧,在日记中有这样的记述:“埃及的庙宇已经太让我厌烦了。它们是否会像是布列塔尼的教堂,比利牛斯山的瀑布?噢,存在着必然性!做你该做的事吧!在不同的环境里(尽管你可能一时反感),永远表现出你应该表现出来的样子,不管你是一位年轻人,一位游客,一位艺术家,或者是一个儿子,一位公民!”在菲莱,福楼拜没住几天,便在日记中继续写道:“这个地方没有让我兴奋起来,我情绪低落。噢,上帝呀,厌倦到底是什么呀?为什么总是与我形影不离?……无聊之纠缠于我,有如德伊阿尼拉的毒衣之缠裹赫拉克勒斯(14)!更为糟糕的是,无聊是在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咀嚼我的灵魂。”
此外,尽管福楼拜希望能摆脱他所认为的欧洲现代资产阶级的那种极端的愚蠢,但他发现,不管身处何地,这种愚蠢无时不伴随着他:“愚蠢是一种顽固的东西;如果你试图从你的生活中根除这种愚蠢,那么,你的生活也就随之毁掉了……在亚历山大,一个叫汤普逊的家伙——他是一位来自桑德兰的游客——将自己的名字刻在庞培柱离地6英尺高的地方。在1/4英里外你就能看见他的名字。只要你看到了庞培柱,你必然就会看见‘汤普逊’的字样;自然,你就会联想到汤普逊其人。这白痴已成了纪念柱的一部分,并使自己同庞培柱一起万世留名。我能说什么呢?他用巨型的字母刻写了他的名字,这份壮观几乎让庞培柱相形失色……所有白痴差不多都有桑德兰的汤普逊这种德性。一生中,在那些最美丽的地方和那些最精致的景观前,我们不知会碰上多少个这样的白痴!旅行中,也会遇上无数……因为仅仅是擦肩而过,之后,我们尚能一笑,因而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境况,在日常生活中,白痴最终都会让人恼怒不已。”
然而,这些并不意味着福楼拜对埃及的迷恋是源自他判断上的失误。他不过是用一种更现实却依然让他极度心动的图景取代了原来的、理想得近乎荒谬的想象,他对埃及充满的是一种了解后的心悦,而不再是年少时的狂热。坎普具有讽刺意味地把他描绘成一个失望的旅者,这让福楼拜有些生气,他对波伊特文说:“一个中产者也许会说,‘你若去那里,你将会有强烈的幻灭感’。但我很少有幻觉,更少体验幻灭感。总有人给谎言以夸饰,还说一切的诗意都基于各类幻觉,这实在是一种愚蠢的滥调。”
在给他母亲的信中,福楼拜非常准确地陈述了埃及之行带给他的收获:“你问我,我所眼见的东方是否同原有的想象相符。是的,是相符的;而且超乎我的想象,这里的一切极大地扩展了我先前对东方的狭隘观念。以前对东方的一些模糊不清认识,现在都变得具体清晰起来。”
8.
即将作别埃及,福楼拜感到心烦意乱。“何时我才能再见到棕榈树?何时我才能再次骑上单峰驼?……”他黯然自问,而这以后,毕其一生他都只是在脑海之中频频眷顾这个国度。1880年,福楼拜溘然辞世。在临终的前几天,他还对他的侄女卡罗琳说:“2周来,我一直都盼着能看到蓝天下傲立的棕榈树,盼着能听到光塔顶上鹳雀咂嘴的声音。”
福楼拜与埃及的一世情缘似乎在鼓动我们珍视,并加深我们对某些国家的迷恋。从年少时起,福楼拜就坚持认为自己不是法国人。他对自己的国家和自己的国民的憎恶是如此之深,以至于他的法国公民的身份近乎是一种嘲讽。他也因此提出一种新的方法来确定一个人的国籍:不是按照一个人的出生之地,亦非依据他家庭的归属来决定其国籍;一个人的国籍因取决于他所喜爱的地方。(对他而言,把这个尚不确定的概念从“喜欢的地方”延伸到“性别”和“种族”也许更合逻辑;他曾经在某个场合宣称,不可以貌取人,他其实是一个女人、一只骆驼和一只熊。“我想给自己买一只漂亮的熊,我说的是画上的熊,把它装裱好,挂在我的卧室里,并在画的下面写上‘古斯塔夫·福楼拜的画像’,以此来表明我的道德取向和社交习惯。”)
还在学生时代,福楼拜刚从科西嘉度假回家,就在一封信里第一次表达了他是属于法国以外的另一个地方的想法:“回到这个鬼国家,我感到很恶心,这里你常能看到太阳悬在天上,像是一颗钻石镶在猪的屁股上。我才不管什么‘诺曼底族’和‘可爱的法兰西’……我想一定是风将我吹到这个泥淖之邦;我敢肯定我生在别处——我一直都有一种对飘香的海岸和蔚蓝的大海的感觉,像是记忆,或者说是直觉。我生来本是交趾支那的皇帝,吸着100英尺长的烟管,娶有6 000名妻妾,还有1 400个娈童,拥有努米底亚的好马和大理石铺成的水池,还佩戴着短弯刀,可以随时用它们割下那些我认为长得难看的人的头颅……”
找个地方来替代“可爱的法兰西”也许不切实际,但这封信里所潜含的要旨,即是风将他吹到这个国家的信念在他长大成人后仍被重复提及,并得到了更合理的解释。埃及之旅结束后,福楼拜试图向路易斯·科莱(“我的苏丹”)解释他的国家身份的理论(但与种族和性别无涉):“至于说祖国,也就是可以在地图上找到的、用红色或蓝色界线分隔出来的一小块地方,这种观念是不对的。对我来说,祖国是我热爱的国度,换言之,是一个给我梦想,让我舒畅的国度。在我身上,中国人的特性并不比法国人的特性少,而我们战胜了阿拉伯世界的事实并不能让我高兴,相反,我为阿拉伯世界的失败而悲伤。我热爱那些粗犷、韧毅、刚强的国民——他们是最后的原始人。中午,他们躺在骆驼肚皮下的阴凉里,一边吸着长长的烟管,一边取笑我们所谓的优秀文明,他们的取笑让‘优秀文明’里的人震怒不已……”
路易斯在回复中表示,把福楼拜视为中国人或阿拉伯人是荒谬的。几天后,我们的小说家在给路易斯的回信中作了回应,坚持和强调了自己的立场,并显得有些不耐烦:“与其说我是现代人,不如说我是古代人;与其说我是法国人,不如说我是中国人。祖国的观念,亦即一个人必须生活在地图上用红色或蓝色所标示的一小块土地上,并且仇恨那些生活在用绿色或黑色标示的地块上的人们,在我看来,这是狭隘、蒙昧和极端愚蠢的。我是所有活着的生物的兄弟,是人的兄弟,同样地,也是长颈鹿和鳄鱼的兄弟。”
我们,所有的人,都是因为风而四散各地,然后在一个国家出生,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之地;但是,和福楼拜一样,我们长大成人后,都有依据内心的忠诚来想象性地重造我们的国家身份的自由。如果我们厌烦了自己正式的国籍(在福楼拜的《庸见词典》中,“法国”的解释是“看着旺多姆纪念碑,人们一定会因为自己是法国人而无比自豪”),我们可以回复到真正的自我,不再是诺曼底人,而更像是一个贝都因人(15),在干热的南风中快乐地骑着骆驼,坐在快餐店里用餐,毫不忌讳身旁有驴子拉屎,也乐于参与爱德华·莱恩所谓的“淫秽而放肆的谈话”。
有人问苏格拉底他从哪里来,苏格拉底回答说,他来自世界而非雅典。福楼拜生于鲁昂(在他年轻时的记述中,鲁昂有如地狱,在那里,中规中矩的公民们在星期天因为太过无聊,只好“可笑地手淫”),但他的另一面,阿布-尚纳卜,胡子之父,也许会回答说,他,福楼拜,也有理由属于埃及。
(1) De Stijl movement,风格派运动,该运动的发展中心在荷兰,探讨开拓现代艺术与设计的新目标,以创造属于知识的而非个人的绘画和设计风格为主。——译者
(2) United Provinces of the Netherlands,由1568—1609年摆脱西班牙统治而独立的北尼德兰的7个省组成。疆域约相当于今天的荷兰王国。——译者
(3) pasha,古奥斯曼帝国和北非高官的称号。——译者
(4) Scott,Walter(1771—1832),苏格兰小说家,诗人,被认为是历史小说的首创者和伟大的实践者。——译者
(5) Byron,George Gordon Byron(1788—1824),英国诗人,他的名字既是深刻的浪漫主义忧郁的象征,又是追求政治自由的象征。——译者
(6) Flaubert,Gustave(1821—1880),法国19世纪现实主义文学大师、小说家。——译者
(7) Rabelais,Francois(约1494—1553),法国作家和牧师。——译者
(8) Mekkeh,下埃及,从尼罗河呈扇形散开的那一点起,一直扩展到地中海的肥沃三角地区。——译者
(9) Highgate cemetery,海格特墓地,建于1829年,分东西两个墓区,马克思墓即在东区。——译者
(10) Etruscan,意大利中西部古国。——译者
(11) Sade,Marquis de(1740—1814),法国色情文学作家。——译者
(12) Volney,Constantin Francois(1757—1820),法国历史学家和哲学家。——译者
(13) Chardin,Jean(1643—1713),法国旅行家,经常旅行于中东和印度。——译者
(14) Heracles,是罗马传说中最著名的英雄,他打败敌人,娶得德伊阿尼拉为妻。后来,半人半马怪涅索斯想要奸污德伊阿尼拉,赫拉克勒斯用一支毒箭将其杀死,怪物临死前要德伊阿尼拉把他伤口流出的血保存好,因为任何人如果涂上他的血都会永远爱她。后来,德伊阿尼拉怀疑赫拉克勒斯移情别恋,就让赫拉克勒斯穿上涂了血的衣服,实际上血有剧毒,赫拉克勒斯一触它即死去。——译者
(15) 贝都因人是中东沙漠讲阿拉伯语的游牧民族。——译者
Ⅳ 好奇心
On Curiosity
地点
马德里
向导
洪堡
1.
春天,我受邀到马德里出席一个3天的会议,会议预计在星期五下午结束。由于我从来没有到过这个城市,而又听说这里有一些名胜古迹(显然不限于博物馆),我决定留下来多住几天。接待我的朋友为我在旅馆租了一间客房。这间旅馆就坐落在城市东南部、一条树木林立的大街上。从这里可以俯视一座庭院。有时,我会看到一位个子矮小、长得很像腓力二世的男子,站在那里一面抽着烟,一面用脚轻叩着我想应该是通往地窖的一扇铁门。星期五傍晚,我很早就回房休息。我并没有向接待我的友人透露,我准备在这里度过周末,因为我担心那样会增添他们的麻烦,反倒对大家都不好。不过,这意味着我的晚餐将没有着落。在走回旅店的途中,我没有胆子去路边的餐馆一探究竟。很多地方都是黑漆漆的木屋,好些餐馆的天花板都垂吊着火腿。我害怕成为众人好奇和怜悯的焦点,于是,我在客房的点心吧里拿了一包辣味薯片,看完卫星电视新闻后倒头便睡。
第2天早上我起床时,却觉得非常疲累,血管就像被砂糖或细沙堵塞着似的。阳光从粉红和灰色的塑料窗帘透进来,而外边巷子传来车水马龙的声音。桌上摆放着几本旅店提供的关于这座城市的杂志,以及我从家里带来的两本指南。它们都以不同的描述,向我们展示着一座充满刺激、五花八门的城市——马德里。它由纪念碑、教堂、博物馆、喷泉、广场和购物街所组成,正等待我去欣赏。然而,尽管这些景观我听得多了,也知道难得一见,我却因为自己的惰性和一般兴致勃勃的游客相去甚远而感到无精打采、心生厌烦。此时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赖在床上,如果可能的话,搭乘早班飞机回家。
2.
1799年夏天,一位名叫亚历山大·冯·洪堡(1)的29岁德国人,从西班牙的拉科鲁尼亚海港起航,踏上南美洲探险的旅程。
“我早年的时候,就有一股欲望,想要远行到欧洲人很少涉足的地方,”他回忆道,“研究地图和阅读旅游指南充满神秘感并引人入胜,有时实在难以抗拒。”这位年轻的德国人的确很适合追求自己的理想,因为除了惊人的体力外,他在生物学、地质学、化学、物理学和历史方面都是行家。在格廷根大学求学时,他结识了曾经陪伴库克船长第2次出航的博物学家福斯特(2),并且掌握了分辨植物和动物种类的技巧。毕业后,洪堡一直寻找机会到偏远而不为人知的地方旅游。到埃及和麦加旅游的计划在最后一分钟告吹,不过1799年的春天,他有幸遇到西班牙国王卡洛斯四世,并说服了国王资助他到南美洲进行探险。
以后,洪堡离开欧洲长达5年的时间。他回来后,在巴黎定居,并在接下来的20年内出版了一部30卷的游记《1799—1804新大陆亚热带区域旅行记》。这部规模宏大的著作确实反映出他的非凡成就。爱默生(3)曾写道:“洪堡是众多世界奇迹之一,就像亚里士多德(4)、尤利乌斯·凯撒(5)和克赖顿(6)一样,仿佛在不同时代里展现了人类智慧的潜能,包括其力量和各种才能,他可说是一个‘全能’的人。”
当洪堡从拉科鲁尼亚启航时,南美洲对于欧洲人来说相当陌生。韦斯普奇(7)和布甘维尔(8)曾经绕着南美洲的海岸环行,拉·孔达铭(9)和布给(10)也曾经勘查过亚马孙和秘鲁的山河,但是当时还是没有精确的南美洲地图,也没有关于那里的地质、植物和原住民的任何资料。洪堡将欧洲对于南美洲的认识提高到另一个层次。他沿着南美洲北部的海岸线和南美洲内陆,行进了15 000公里,一路上采集了1 600个植物样本,并发现了600个新品种。他根据计算精确的天文钟和六分仪所测量出的数据,重新绘制了南美洲的地图。他研究了地球的磁场,并且是首个发现离开地球两极越远,磁场就越弱的人。他也是第一个描述橡胶树和金鸡纳树的人。他画出连接奥里诺科河和内格罗河的流域。他测量出气压和海拔高度对植物种植的影响程度。他研究了亚马孙河盆地土人的宗族仪式,也发表了关于地理和文化特征之间关系的理论。他比较了太平洋和大西洋海水盐分的含量,还提出了海潮的观念,并意识到海水的温度受海潮的影响,远大于纬度的影响。
爱德华·恩德:《洪堡和庞普兰德在委内瑞拉》,约1850年
早期为洪堡立传的作者施瓦岑贝格,将其著作的副题命名为:“一生所能缔造的成就”,并把洪堡特别好奇的事物归纳为5个方面:其一,对地球及其居住者的知识;其二,对主宰宇宙、人类、动物、植物和矿物的更高自然法则之发现;其三,对新生物的发现;其四,对已发掘但未完整认识的陆地及其各种物产的发现;最后,对新认识的人种及其风俗、语言、文化历史遗迹的了解。
这种成就也许很少或者不可能是一个人一生所能完成的。
3.
我在马德里的探索之旅最终确定由一位女仆来负责接待。她曾3次提着一篮的清洁剂和一把扫帚闯进我的房里,见我缩进被单里,她还用夸张的嗓门喊道:“喂!对不起了!”临走前把门甩上之际,她还刻意用手上的东西撞击大门,发出很大的声响。由于我不想第4次经历此种遭遇,便换上衣服,在旅馆餐室叫了热巧克力饮料和一碟奶酪条,然后前往旅行指南称为“旧马德里”的地方:
1561年,腓力二世把马德里定为他的首都时,它只是卡斯蒂利亚高原上的小镇,人口不过20 000。马德里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发展成为一个强大帝国的枢纽。在摩尔式要塞的后方,出现了狭窄的街道,街道两旁建起了房子和中世纪风格的教堂。要塞后来被哥特式的宫殿取代,最后才成为今天我们见到的波旁王朝式宫殿——皇宫(Palacio Real)。这座城市因16世纪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而被称为“奥地利人统治时期的马德里”。这段时间,修道院受到资助,教堂和宫殿也建了起来。到了17世纪,增添了马约尔广场(Plaza Mayor),而太阳门(Puerta del Sol)也成为西班牙的宗教和地理中心。
我站在卡瑞塔斯街和“太阳门”的交叉处一角。这里隐约构成一个半月形区域,有座卡洛斯三世(Carlos Ⅲ,1759—1788)骑马的塑像。这天阳光明媚,有许多旅客一面照相,一面听导游的讲解。我则越发焦急地想知道自己在这里应该做些什么、想些什么。
4.
洪堡从来不被这些问题所困扰。无论他到什么地方去,目的都是明确的:发掘事实,验以证之。
在前往南美洲的船上,他已经展开研究。从西班牙航行到新格拉纳达,即今委内瑞拉海岸库马纳的途中,他每两个小时就测量一次海水的温度。他记录了六分仪所测出的数据,还在船尾系上一张渔网,然后把当中他所看到或找到的所有海洋动物记录下来。他一踏上委内瑞拉的土地,就立即投入对库马纳一带植物的研究。库马纳这座城建立在石灰质岩的丘陵地上,丘陵上长满像蜡烛般的仙人掌,枝干延伸出去,像是长了一层苔藓的枝形烛台。一天下午,洪堡量了一种仙人掌的圆周,测出的数据是1.54米。他花了3个星期的时间,测量了海岸上更多的植物,然后就进入内地,转移到新安达卢西亚的深山进行探索。他领着一头驴子,驴子驮着一个六分仪、一支测量磁性变化的磁倾针、一个温度计和一个测量空气湿度的索绪尔湿度表(一种用毛发和鲸骨做成的仪器)。洪堡对这些仪器善加利用。他在自己的日记中写道:“我们一走进森林,气压计就显示,海拔高度增加了。在这里,树干形成了一个奇景:这里的草本植物长有轮状树枝,像蔓藤般生长到8至10英尺高,形成环圈,在我们的前路随风摇曳。大约下午3点,我们在一个叫做奎特普的小平原停下脚步,该平原海拔190突阿斯(突阿斯,长度单位,每突阿斯约等于1.95米)。平原上的几间茅屋旁有一条小溪,印第安人都认为小溪的水既清新又有益健康,我们发觉溪水的确很好喝,它的温度不过摄氏22.5度,而周围空气的温度是28.7度。”
5.
不过在马德里,一切都已经知晓,所有的事物都已经测量好。马约尔广场的北侧长约101.52米。它是在1619年,由胡安·戈麦斯·德莫拉建成的。这里的温度是摄氏18.5度,风向朝西。马约尔广场中央的腓力三世骑马的雕像高5.43米,是由詹博洛尼亚(11)和皮耶罗·塔卡(12)合力铸造而成。旅游指南介绍这些详情时,偶尔显得有些急切。接着,它又指引我来到圣米格尔教堂。这是一座灰色的建筑物,为了不被游客一眼带过,它建得与众不同。书上这么写道:
这座由博纳维亚设计的长方形教堂,是少数从18世纪意大利巴罗克建筑风格获得灵感的西班牙教堂。它弧形的外观以精致的塑像点缀,展现了内外线条之美。拾阶而上,可以看见圣尤斯图斯和圣帕斯托尔的浮雕。这座教堂正是为纪念这两位圣者而建。教堂的椭圆形屋顶与拱形的屋檐交叉着,而且灰泥粉饰浓重,使教堂内部显得优雅高贵。
如果说我的好奇心远不如洪堡(而回床睡觉的冲动却是那么强烈),那么其中部分原因在于我们旅行的目的有别。对于任何旅人来说,一个为求得真知而进行的旅程,远比一个四处观光之旅得到更多好处。
知识是有其用途的。对于测绘师和研究胡安·戈麦斯·德莫拉作品的学生来说,测量马约尔广场北侧的尺寸是有用的。对气象学家来说,获知马德里中部四月天的气压也是有用的。库马纳仙人掌的圆周为1.54米。全欧洲的生物学家对洪堡的这个发现,也感到特别有兴趣,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仙人掌可以长得这么粗大。
实用的知识能够引起群众的共鸣。当洪堡于1804年8月把自己有关南美洲的研究结果带回欧洲时,他受到许多兴致勃勃的人的包围和热情款待。抵达巴黎的6个星期后,他在座无虚席的皇家学院宣读了他的第一份旅行记录。他指出了南美洲海岸太平洋和大洋洲海水的温度差异,也描述了森林里不同种类的15种猴子。他打开20个箱子,展示了各种化石和矿物样本,吸引与会者纷纷挤到前台围观。经度研究局向他索取天文观测的资料,天文台则要了他有关气压的数据。他受到夏多布里昂和施特尔夫人的宴请,也受邀加入只有名流(如拉普拉斯(13)、贝托莱和盖-吕萨克(14)等)才有资格参加的阿奎尔学会。在英国,赖尔(15)和胡克(16)熟读他的作品,而达尔文也对他的大部分发现烂熟于胸。
当洪堡绕着一株仙人掌打转,或在亚马孙测量温度时,其好奇背后的驱动力,肯定源于一种服务他人的意识,因此就算他受到疲劳和疾病的威胁,这种意识也能够支撑他。洪堡发现,几乎所有关于南美洲的现有资料都与事实不符,或疑问重重,他因此有机会对它们一一修正。1800年他航海到哈瓦那,他甚至发现这个西班牙海军最重要的战略基地在地图上的位置也是错误的。于是,他取出自己的测量仪器,重新确定了正确的纬度。一名西班牙元帅为此还请他吃了一顿晚餐,以示感激。
6.
我坐在普罗温西亚广场的咖啡厅,承认自己不可能再有什么新的发现。我的旅游指南上的一段文字更加强了这一点:
圣弗朗西斯科大公教堂的新古典式格局为萨巴蒂尼(17)所规划,但该建筑物本身,包括一个圆形主教堂和衔接的6个小礼拜堂,则是由卡韦萨斯所设计。该座建筑有一个宽33米或108英尺的圆形盖顶。
评判我所学的任何东西,都应以它是否让我受益为准则,而不是考虑它是否满足他人的利益。我对事物的发现应该让我更具活力:它们必须以某种方式使我“生命升华”。
这个术语是尼采(18)所提出的。他在1873年的秋季写了一篇文章,他对探险家或学者们的论据收集以及运用已知论据丰富内在精神这二者进行辨析。和一般大学教授不同的是,他对前一项活动不屑一顾,对后者却褒赞有加。在这篇名为《历史对于生命的用途和损害》的文章中,尼采一开始便非同凡响地声明:以类似科学的方法收集论据是徒劳无功的。真正的挑战在于运用这些数据来升华我们的“生活”。他引用歌德的一句话说:“我厌恶所有那些只提供指示,却未能丰富或鼓动我活动的东西。”
“为了丰富生命”而从旅行中获取知识意味着什么?尼采提供了一些建议。他想象有这么一个人,对德国文化的现状和任何尝试改善它的办法皆感到沮丧。这个人到了意大利的一座城市,比如锡耶纳或佛罗伦萨,竟发现广为人知的“意大利文艺复兴”,只不过肇因于几个意大利人之努力。他们凭着运气、毅力和恰当的赞助人,使整个社会风尚和价值取向得以变更。这位德国旅客学会从他人的文化中寻找“曾经在过去充实‘人’的概念并使它更完善的东西”。尼采还说道:“历史中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一些对过往的伟大事物进行反思的人,他们从中获取力量,深深感受到人类生命的辉煌灿烂。”
尼采提供了第二种旅行方式的建议:通过历史了解我们的社会和身份认同如何形成,从而得到一份延续性和归属感。进行此类旅行的人“超越了个人的短暂生命并感觉到自己是他寓所、种族和城市的灵魂”。他能够凝视着古老的建筑并体验到“一份快乐,即他知道自己的存在并非完全偶然或任意的,而是过去的继承者和成果。因此,一个人的存在是合理的,且确有其存在的意义”。
按尼采的说法,观察一栋古建筑的意义不过在于思考到这一点:“建筑物的风格比原本以为的更加灵活。”我们可能凝望着圣克鲁斯宫(“它建于1629年至1643年间,为哈布斯堡式建筑风格的珍品”),心中想:“如果当时能够把它建出,为何现在不能?”这样,我们从旅行中带回来的,或许就不是1 600种新植物,而是一系列细微、不显著但却能丰富人生的想法。
7.
这里我们还碰到另一个问题:那些到过此地的探险家,在有所发现的同时却也宣判了它们当中哪些是有意义的、哪些则没有。久而久之,这就决定了马德里的价值所在,并且变成了不可推翻的真理。维拉广场属于一星级,皇宫属两星级,王室赤足女子修道院属三星级,而东方广场则一星都没有。
这样的区分未必是错的,但是它却造成不良的影响。当旅游指南对一个景点赞赏有加时,它无形中产生一股压力,迫使读者接受其权威性,缔造一股热忱,至于景点会使游客感受到沉默、幸福还是兴致勃勃,它则毫不关心。早在未进入三星级的王室赤足女子修道院之前,我就晓得自己得配合这种源于权威的热忱:“这是西班牙最美丽的修道院。有壁画装饰的楼梯看起来十分堂皇,上方则是回廊,这里的小礼拜堂一间比一间更奢华。”或许旅游指南还应该加上这句话:“那些不同意以上说法的游客必定有问题。”
洪堡却没有感到这种威慑。当时很少欧洲人到过他留下足迹的地域,他者的缺席,正好给洪堡提供了自由的想象空间,使他能凭自己的感觉决定自己对什么产生兴趣。他能自如地建立自己的价值体系,无须遵循或刻意推翻他人的权威。当他到达处在内格罗河旁的圣费尔南多传教会时,他可以自由地设想这里的一切都是有趣的,又或许根本没任何有趣的东西。他的好奇心指向了植物,这对洪堡游记——《1799—1804新大陆亚热带区域旅行记》——的读者而言并不会感到意外。在谈到圣费尔南多最有趣的地方时,他写道:“我们在圣费尔南多最感到惊讶的是栗椰子。它的出现为这里的乡间带来了独特的风貌。这种植物长满了刺,而树干高度超过了60英尺。”接着,洪堡测量了这里的气温(很热),并注意到传教士住在布满藤蔓植物的宅子内,它们周围都有花园,非常漂亮。
保罗·戈西仿查理·本特列的石版画《奥里诺科的埃斯梅拉达》
我试图设想一本没有任何先入之见的马德里旅游指南,想想我会如何按主观喜好对这里的所见所闻作一次评估。就我的兴趣指数而言,我会对西班牙饮食多肉少菜这一点给予三星(在这里的最后一顿正餐中,我只吃到了几根薄薄、白白的芦笋,其余的菜肴全都是肉类)。另外,我也会对普通百姓听似高贵且冗长的姓氏给予三星的兴趣指数(负责安排会议的助理,有像一列火车那么长的姓氏,由“de”或“la”衔接,这些称呼代表了祖先的城堡,忠实的仆人、一口旧水井和饰有纹章的外套。这与她现实中的生活形成了对比:一辆沾满尘土的SEAT Ibiza汽车和一栋靠近机场的小型公寓)。此外,我对这里男人长着小脚感到好奇,新市区里的建筑体现出人们对现代建筑风格的取舍,这也同样令我兴趣盎然。例如,我在这里发现,一栋建筑的现代性比它是否美观更为重要,就连一眼就觉得难看的古铜色外观也无所谓(现代性似乎是期盼已久的东西,人们需要感受到它的强烈程度,以弥补过去停滞不前的时代)。如果我能够依据好奇心的驱使决定什么是有趣的,而不是被一本有着绿色封面、影响力极强的《米奇林马德里道路指南》所左右,那么我主观上认为以上所说的,都应该名列马德里趣事中。而那本旅游指南具有很强的磁场作用,把读者心中好奇的指针拉往王室赤足女子修道院内那些走起来有回声的走廊上一道褐色楼梯。
8.
1802年的6月,洪堡爬上了当时公认的世界最高的山峰——海拔6 267米的秘鲁钦博腊索火山。他的报告这样写道:“我们不断攀越云层。多处山脊不超过8至10英寸宽。在我们的左方是冰雪覆盖的悬崖,它的表层结了冰,玻璃般闪闪发亮。我们的右方则是可怕的深渊,在800至1 000英尺的深处,有许多突出的巨石。”即便是危险重重,洪堡仍对多数人忽略的东西作了细致的观察:“在海拔16 920英尺高的雪线上,我们看到了一些长在石头上的苔藓,我们最后一次见到青苔则是比这个高度低2 600英尺的地方。在15 000英尺的高处,庞普兰德(洪堡的旅伴)捕捉了一只蝴蝶,而一只苍蝇出现在比此处高出1 600英尺的地方……”
一个人为何会对苍蝇出现的确切高度产生兴趣?他又为何会关注长在10英寸宽的火山脊上的一片青苔?这份好奇心并非突然产生的;洪堡对这些事物的关注已久有时日了。苍蝇和青苔之所以吸引他是因为它们关系到先前出现的更重大、并且对于外行人来说更能理解的问题。
好奇心像是由一连串向外拓展并且有时延伸到深远处的小问题所引起,好奇的轴心就是几个没什么来由的大问题。我们小时候会问:“为什么有善与恶?”“大自然如何运作?”“我为何是我这个个体?”如果环境和个人性情的发展得以配合,我们在成年的岁月中会继续探讨这些问题。人们的好奇心会涵盖更广阔的天地,最后到达什么都觉得新鲜,有趣的阶段。那些混沌的大问题便引出了更细微和深奥的问题。于是我们开始关注生存在山坡上的苍蝇,或者16世纪宫殿中的一幅壁画。我们也开始关心一位早已不复存在的伊比利亚君王的外交政策,或者女人在“三十年战争”(19)中扮演的角色。
弗里德里希·乔治·魏奇:《钦博腊索山下的洪堡与庞普兰德》,1810年
洪堡早在童年时就想到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他在1802年的6月中,对钦博腊索山10英尺宽的山脊上的一只苍蝇产生好奇心。他7岁那年从柏林老家到德国别处拜访亲戚时就问自己:“为什么同一类植物不能在所有的地方生长?”为什么长在柏林周围的树不出现在巴伐利亚?反之也一样。他的好奇心受到他人的鼓励。他得到了大量关于自然界的书籍、一个显微镜以及数位了解植物学的家教老师的指导。他成了家中的“小化学家”,母亲更在书斋的墙上贴上了他完成的植物画作。当洪堡前往南美洲的时候,他已经尝试找出定律,以解释气候和地理环境如何影响动植物。他7岁时对事物所产生的质疑感并未减弱,只是这份好奇心以更复杂的问题形式体现出来,例如,如果北面是曝露面,那么蕨类植物是否会受影响?一棵棕榈树能够生长的海拔极限有多高?
洪堡在抵达钦博腊索山脚的营地后,先洗了脚、午睡了一会儿,就几乎立刻开始动笔撰写《有关地理和植物的论述》。他在文中界定了植物在不同高度和温度下的分布情况。他把海拔高度分为6个区。从海平面至海拔3 000英尺的高度,生长的植物有棕榈树和香蕉树。蕨类植物生长至海拔4 900英尺的高度,而橡树则能生长至9 200英尺的高度。接着是常青灌木(如胡椒木和鼠刺),而最高的两个区为高山区:从海拔10 150至12 600英尺的高度,香草得以生长,而海拔12 600至14 200英尺的高处则能见到高山草和苔藓。他还兴奋地写道,苍蝇不太可能出现在海拔16 600英尺的高度以上。
出自洪堡的《赤道地区的地理与植物》和庞普兰德的《安地斯山地区图解》,1799—1803年
9.
洪堡的兴奋证明了向这个世界提出恰当问题的重要性。因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讨厌苍蝇与不辞辛劳攀登高峰以研究地理和植物,这两者之间的天壤之别。
然而不幸的是,多数的景物不会让游客产生怀疑,他们也因此失去了他们应得的刺激和情趣。这些景物往往平淡无奇,不给人任何联想;即便偶尔给人联想,这种联想也只是错误的联想。在交通阻塞频繁的圣弗朗西斯科大街的街尾,是圣弗朗西斯科大公教堂,和它相关联的东西太多了,但是却丝毫未能引发我的好奇。
除了建于18世纪的圣安东尼和圣柏纳蒂诺小教堂外,教堂墙上和天花板上都饰有19世纪的湿壁画和其他画作。北侧的第一座小教堂是圣柏纳蒂诺小教堂,其墙壁的中央画的是:来自锡耶纳的圣柏纳蒂诺,在阿拉贡王面前传教之情景。这幅画的作者为年轻时的戈雅(20)。在教堂圣器收藏室和牧师会礼堂内摆设的16世纪靠背座椅,来自宝拉尔修道院,这是一个靠近塞哥维亚的加尔都西会(21)修道院。
我们未能从这份资料中寻找到足以引起好奇感的任何线索,正如同洪堡在山上见到的苍蝇一样,事实资料本身是不会说话的。如果一位游客会对“饰有19世纪湿壁画和其他画作的教堂墙壁和天花板”产生亲切感(而不是因心虚而屈从),他必定能够把乏味如苍蝇一样的事实资料与大问题联系起来,这也正是其好奇心的落脚处。
对于洪堡而言,关键的问题是:“为什么大自然会出现地域性的差异?”而站在圣弗朗西斯科大公教堂前面的人,心中想到的问题则可能是:“为什么人们觉得有必要建教堂?”或者甚至会问道:“为什么我们崇拜上帝?”这样天真的问题可能引发一连串的好奇和进一步的质疑,例如:“为什么各处的教堂都不一样?”“教堂的主要建筑风格是什么?”“教堂的主要建筑师是谁?他们为何取得成功?”唯有经历好奇心的漫长演化,看到萨巴蒂尼设计的具新古典形式外观的大教堂,才会觉得欣喜,而不会陷入无聊、沮丧。
圣弗朗西斯科大公教堂
旅行的一个危险是,我们还没有积累和具备所需要的接受能力就迫不及待地去观光,而造成时机错误。正如缺乏一条链子将珠子串成项链一样,我们所接纳的新讯息会变得毫无价值,并且散乱无章。
这种危险因为地理原因而进一步加剧。同座城市中的建筑物或纪念碑可能不过咫尺之遥,然而鉴赏它们所需具备的能力却有天渊之别。我们到一个或许不会再重游的地方观光,觉得自己有必要接二连三地观赏一系列景物,然而这些景物,除了地理位置相近,别无其他联系可言。实际上,要求人们对各个景物都有适当的了解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不同的鉴赏能力是很难在同一个人身上找到的。我们受到感召,对一条街上的哥特式建筑风格产生兴趣,接着我们的注意力又得迅速转向伊特鲁里亚的古物。
到马德里观光的游客不得不对皇宫产生兴趣。这座18世纪的皇族居所因为其奢华的洛可可中国风格(22)宫室而闻名,它出自那不勒斯设计师加斯帕里尼之手。然而不到一会儿,我们的视线又不得不转向索菲亚王后艺术中心,这座用石灰粉饰的建筑专门收藏20世纪的艺术作品,镇馆之宝是毕加索的画作《格尔尼卡》。然而,照情理看,一位想对18世纪皇家建筑风格有更深层了解的游客在观赏皇宫后,应该前往布拉格或圣彼得堡的宫殿参观,而不是美术馆。
旅游因为表面的地理逻辑扭曲了我们的好奇心,这好比大学课程的指定教科书只看其厚度,而不问其主题一样。
10.
完成南美之旅多年后,洪堡临终前曾带着自怜和自傲的心情埋怨:“人们常说我同时对太多东西感兴趣,例如植物学、天文学和比较解剖学。但你果真能够抑制一个人的求知欲,不让他了解和拥抱周遭的一切吗?”
我们当然阻止不了他,更恰当的做法应该是对他表示支持和敬意。但在对他的旅程表示钦佩时,我们或许也不应该排除对那些身处醉人的城市,却偶尔有强烈赖床的想法和想立即回家的旅人表示一些同情。
(1) Humboldt,Alexander von(1769—1859),德国自然科学家和探险家,近代地质学、气候学、地磁学、生态学的创始人之一。——译者
(2) Foster,Georg(1754—1794),德国探险家和科学家。——译者
(3) Emerson,Ralph Waldo(1803—1882),美国散文作家、诗人、思想家和美国19世纪新英格兰超验主义文学运动领袖。——译者
(4) Aristotle(前384—前322),古希腊著名哲学家。——译者
(5) Caesar,Julius(前100—前44),古罗马将军、独裁者、政治家。——译者
(6) Crichton,James(1506—1582),苏格兰学者、演说家、语言学家。——译者
(7) Vespucci,Amerigo(1454—1512),与哥伦布同时代的意大利商人和探险航海家。——译者
(8) Bougainville,Louis-Antoine(1729—1811),法国航海家,曾作为首次环球航行的法国海军指挥官。——译者
(9) La Condamine,Charles-Marie de(1701—1774),法国博物学家和数学家,完成了对亚马孙河的首次科学考察。——译者
(10) Bouguer,Pierre(1698—1758),法国多学科科学家。——译者
(11) Giambologna(1529—1608),意大利16世纪末期卓越的风格主义雕塑家。——译者
(12) Tacca,Pietro(1557—1640),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雕塑家。——译者
(13) Laplace,Pierre Simon de(1749—1827),法国天文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译者
(14) Gay-Lussac,Joseph Louis(1778—1850),法国化学家。——译者
(15) Charles Lyell(1791—1875),英国地质学院,主要著作有《地质学原理》。——译者
(16) Joseph Hooker(1814—1879),美国内战时的联邦军将领。——译者
(17) Sabatini,18世纪意大利建筑师。——译者
(18) Nietzsche,Friedrich(1844—1900),19世纪德国哲学家。——译者
(19) Thirty Years War:17世纪上半叶,以德意志为主要战场的一次席卷欧洲的战争。它是欧洲国家间争夺领土、王位、霸权以及各种政治矛盾和宗教纠纷尖锐化的产物。——译者
(20) Goya,Francisco(1746—1828),西班牙画家,西方绘画史上承前启后的大师。——译者
(21) Gartuja,西班牙文,意为“加尔都西会”,天主教隐形院修会之一。
(22) rococo chinoiserie:洛可可艺术是18世纪发源于巴黎的一种室内设计、装饰艺术、绘画、建筑和雕塑的艺术风格,其特色是轻松、优美、高尚、风雅,大量使用曲线和自然形态作装饰。洛可可艺术在形成过程中受到中国艺术的影响,特别是在园林设计、室内设计、丝织品、瓷器、漆器等方面。——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