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体制革命:中国能源政策发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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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全面深化改革对能源发展的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能源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2014年6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就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提出五点要求。第一,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定调整产业结构,高度重视城镇化节能,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第二,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立足国内多元供应保安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着力发展非煤能源,形成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步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设施建设。第三,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立足我国国情,紧跟国际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以绿色低碳为方向,分类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并同其他领域高新技术紧密结合,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国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第四,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第五,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在主要立足国内的前提条件下,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利用国际资源。这五方面的革命实际上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对能源发展的五大要求。

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还陆续出台了能源相关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2015年3月15日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其中谈到,电力行业发展面临亟须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市场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售电侧有效竞争机制尚未建立,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市场交易有限。节能高效环保机组不能充分利用,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窝电和缺电并存。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现行电价管理仍以政府定价为主,电价调整往往滞后于成本变化,难以及时并合理反映用电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保护支出。各类专项发展规划之间、电力规划与能源规划之间、全国规划和省级规划之间难以有效协调,电力规划的实际执行与规划偏差过大。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没有完全落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2015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有很多内容涉及能源行业,我们可从中发现国家在能源领域的深化改革方向。例如,《通知》提出“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试点放开部分直供大用户供气价格。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落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开展售电侧改革等试点。研究提出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全产业链各环节放宽准入。”“组织实施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制定原油、天然气、煤炭外其他品目资源税费改革方案,研究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研究提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制订或修改50项左右节能标准。”从中可以看出,价格、税费、标准等是能源领域当前深化改革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