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筹划方案设计](https://wfqqreader-1252317822.image.myqcloud.com/cover/210/26392210/b_2639221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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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利用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选择注册地点的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案例2—7】2016年年初,甲公司欲投资设立一家经营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的生产企业乙公司。现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在河北省设立;二是在陕西省(属于西部地区)设立。假设将乙公司设立在河北省,前五年预计每年盈利5000万元,以后各年预计每年盈利6000万元;假设将乙公司设立在陕西省,前五年预计每年盈利4500万元,以后各年预计每年盈利6000万元。假设没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请为甲公司进行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纳税筹划依据】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在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纳税筹划思路】
投资者可以考虑在西部地区设立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以充分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政策。
【纳税筹划过程】
方案一:在河北省设立。
乙公司前五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合计=5000×25%×5=6250(万元)
前五年税后利润合计=5000×5-6250=18750(万元)
方案二:在陕西省设立。
乙公司前五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合计=4500×15%×5=3375(万元)
前五年税后利润合计=4500×5-3375=19125(万元)
【纳税筹划结论】
方案二与方案一相比,甲公司前五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2875(6250-3375)万元,多获得税后利润375(19125-18750)万元,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纳税筹划点评】
在西部地区注册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虽然可享受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有时候未必会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若决策不当,往往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