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后“商办”铁路的一例实证
——姚锡光日记所见之刘鹗
一、问题的提出:刘鹗与芦汉铁路
刘鹗(1857—1909)以《老残游记》闻名于世,而观其一生,几乎与晚清五十年相始终。胡适(1891—1962)总结说:“刘鹗先生一生有四件大事:一是河工,二是甲骨文字的承认,三是请开山西的矿,四是购买太仓的米来赈济北京难民。”在他眼里,刘鹗不仅是“很有见识的学者”,同时又是“很有识力和胆力的政客”。然而,这位留名文学史的人物,一生境遇多舛,济世、救民的抱负一无所偿,乃至落得“杀身而丧名”的结局。其中开矿、筑路诸创举,在生前即被指为“汉奸”罪名,身后仍然为遭到集中批判的两大问题之一。胡适在列举刘鹗生平四事后,有按语谓“为了后面的两件事,他得了许多毁谤”,尤其“山西开矿造路一案,当时的人很少能了解他的”。其实,岂止是“当时”,在胡适作此文数十年后,也未必有多少人厘清此历史公案的来龙去脉。
一般认为,刘鹗最早投身路矿事,在光绪二十二年(1896)。如蒋逸雪《刘鹗年谱》,记是年“六月,应两湖总督张之洞召,赴鄂,商芦汉铁路事,十月回京建议筑津镇铁路”。刘蕙荪《铁云先生年谱长编》为谱主生平分期,也将“自应张之洞召赴鄂办铁路,至被诬流放新疆止”划为一阶段,此期活动主要为“倡办洋务,想借径实业,富国养民”。按刘鹗倡办芦汉铁路,实为其夤缘政界、以开商途的新发端。此事发生时,正值甲午战后举国阵痛、群言变法之际,兴筑铁路也作为“方今切要之图”被清政府提上日程。继芦津铁路上马,光绪二十一年(1895)冬清廷批准芦汉铁路立项,并以该路“道里较长,经费亦巨”为由,宣布实行“商款商办”方针:“各省富商如有能集股至千万两以上者,着准其设立公司,实力兴筑,事归商办,一切赢绌,官不与闻。”这是中国铁路史上的“空前壮举”,也是有史以来朝廷第一次将如此巨大的工程招商承办。全国范围内,响应而起者颇不乏其人,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有广东在籍道员许应锵、广东商人方培垚、候补知府刘鹗、监生吕庆麟四人,他们均向政府宣称集股已有成效,要求承办。清廷因此谕令共负芦汉路务的直隶总督王文韶(1830—1908)、湖广总督张之洞(1837—1909)对前述四人“详加体察”。所谓刘鹗“应张之洞召赴鄂办铁路”一节,即以此为背景。而结果是刘鹗等人一无所获,全数出局,盛宣怀(1844—1916)则经王、张二督共同推荐,奉派督办铁路总公司,获准举债修路,再招股偿还。
“芦汉四商”在中国铁路史上自有其位置,有论者谓其失败咎有应得,因为他们“几乎全是替外国资本家效劳的”。刘鹗后人的多种著说,将其谋芦汉事未果归因为“与盛宣怀氏龃龉”“宣怀嫉其能,抵排不遗余力”等等。刘隆平等所著《刘鹗小传》,勾勒了此事的大致经过,并谓张、王、盛等人排拒刘鹗并无真凭实据,不过“罗织罪名”而已。最近张海荣研究芦汉铁路的论文,就“各方争揽芦汉与盛宣怀独擅胜场”的内情,做了相当细密的考订,使我们对“四商”的身份背景及各色人物的复杂人脉关系,有了较前清晰的认知。稍觉遗憾的是,对于刘鹗这样一位特出人物,“四商”并论而不见其特性,又因限于史料,无法详论其人在湖北时交游和钻营的情状。新近公刊之《姚锡光江鄂日记》为我们深入探讨刘鹗与芦汉铁路关系提供了可能。
姚锡光(1857—?),字石荃,江苏丹徒人。早年曾随首任驻日公使何如璋出使日本。光绪乙酉科(1885)拔贡,戊子科(1888)举人。初官内阁中书,历佐直隶总督李鸿章、山东巡抚李秉衡、两江总督张之洞幕府,曾任安徽石埭、怀宁知县,和州知州,累保道员,后迁至兵部右侍郎。入民国,任参政院参政、蒙藏事务局总裁、弼德院顾问大臣。著有《东方兵事纪略》《东瀛学校举概》《筹边刍议》等。《江鄂日记》始于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十二日(1895年11月28日),止于光绪二十二年九月二十日(1896年10月26日),时间跨度近一年。日记之初,姚锡光经署理两江总督张之洞调江南委用,后张回任湖广总督,姚亦随同入鄂,委充武备学堂总稽查职。刘鹗谒见张之洞始末,亦被完整载入日记。缘姚、刘系同乡,且有世交,关系非同一般;在湖北任内,姚常与张幕僚属过往,获知许多官场秘闻,事后又勤于笔录。如此,刘鹗这段鲜为人知的经历,在《江鄂日记》中有了历历如绘的记叙。如日记整理者所言:“从中可以看到张之洞的举棋不定,盛宣怀的得陇望蜀,刘鹗的憨直与热诚,姚锡光的爱莫能助,张之洞幕宾的见风使舵。仅此一事,整个晚清官方机构的运转、办事程序、内部错综复杂的沾带及成一事之难,让人一目了然。”这部日记对甲午战后官场生态和新政实况的描述,不仅为研究刘鹗其人提供了新素材,也为讨论近代铁路史上外资利用的问题补充了思想资料。本文拟以日记为线索,旁参相关档案、文集,考订刘鹗赴鄂一行具体经纬,进而尝试理解此事件在刘鹗个人历史及中国铁路史上的适当定位。
二、刘鹗由津入鄂
刘鹗最早在姚锡光日记中出现,是光绪二十二年五月十七日(1896年6月27日),日记谓:
刘云抟太守来拜。……云抟现以承办铁路事来鄂见。盖中国将创办铁路,去年赴军务处禀请承办者四人,一刘、一许、一方、一吕,刘即云抟也。云抟才气甚大,前以同知曾办山东河工,见知于张勤果公。经勤果保奏,送部引见,后积劳保荐知府。自前年秋冬之交即经营中国开铁路事,往来津、京、上海间,外商洋人,内谒当道,南北奔驰,再历寒暑。现适朝廷决计开办是事,命直隶王夔帅、湖督张香帅两制军督办,遂将刘、许、方、吕四人禀请承办之事发即(该)两制军核定。故云抟来鄂见香帅取进止焉。
刘鹗,原字云抟,又字铁云,监生出身,先以治河专长赴河南投效,在河道总督吴大澂(1835—1902)幕下帮治黄河工程。光绪十六年(1890),经山东巡抚张曜(1832—1891)幕府咨调协办河工,是为其“入宦之始”。张曜即文中“张勤果公”,唯“送部引见”说稍误。光绪十八年(1892),刘鹗经继任山东巡抚福润保奏,咨送总署“考验”,得知府任用,是为其“入京之始”。
罗振玉《五十日梦痕录》录有“刘铁云传”,记其甲午后事:
君于是慨然欲有所树立。留都门者二年,谓扶衰振敝当从兴造铁路始,路成则实业可兴,实业兴而国富,国富然后庶政可得而理也。上书请筑津镇铁路,当道颇为所动。事垂成,适张文襄请修京鄂线,乃罢京镇之议。
刘鹗很早留心于造路,此时欲“有所树立”,其用世的抱负实与朝廷新政的潮流合拍。按清廷颁发“实力兴筑”铁路的上谕,时在光绪二十一年(1895)末,而此前,刘鹗已忙于“内谒当道”,为办路而铺路。不久,清政府“决计开办”芦汉铁路,即上文所谓“京鄂线”,前述刘鹗、许应锵、方培垚、吕庆麟四人分别出具承办,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十二日(1896年4月24日)颁下上谕:
芦汉铁路,关系重要,提款官办,万不能行,惟有商人承办,官为督率,以冀速成。王文韶、张之洞均系本辖之境,即着责成该督等会同办理。道员许应锵等分办地段,准其自行承认,毋稍掣肘,并着该督等详加体察,不得有洋商入股为要。
上谕中反对“洋商入股”,确保主权在我,体现清政府自创办新式企业以来对外资一贯闭拒的态度;将“商款商办”修正为“官督商办”,则透露上位者既欲借资商力却又对商情有所疑忌,不觉重弹战前的老调。“四商”中有多人,包括刘鹗先期赴津拜见王文韶,但此行结果并不理想。据王文韶向张之洞通报:
吕、刘先后到津。吕,山东人,在京开堆坊一,饭庄一,财东为巨商韦立森,直言不讳,亦殊可笑。刘更渺茫。现均饬赴鄂矣。……大约许、方、吕三人皆有洋东在其身后,洋东皆觊办铁路之人。刘则敢为欺谩,但伊包揽而已。一经犀照,当毕露真形也。
王文韶对可能隐在集股人背后操纵的“洋东”最为忌惮,尽管刘鹗似无外资背景,对其所言虚实仍多不信和不屑。他对盛宣怀表示:“刘鹗办此,尤为可怪,余亦不知其人。……鄙见即使筹款,十得其五必系洋款居多。”查王文韶与刘父成忠系咸丰二年同科进士,其子王稚夔又与刘鹗素有交往,所谓“不知其人”,并非确实。近人笔记中多有对王氏“为人透亮圆到”“其言甚滑”的描述,而在“会同办理”芦汉路事上,似也可见其老于官场的一面。对“四商”问题,他只有模糊的倾向,将决断责任推给了张之洞。大约因其虚与委蛇,刘鹗在津周旋颇苦于此,后来和姚锡光私谈,还忍不住有所抱怨:“人称夔帅为水晶顶子。言其亦明亮,亦圆滑,物小而坚也。夔帅纵好军机章京才,朝廷以为封疆,误矣!”
五月间刘鹗湖北一行,正为接受鄂督张之洞再次“核定”。其《芬陀利室存稿》录有“鄂中四咏”,其中一、二首有句云:“此去荆州应不远,倩谁借取一枝栖。”“莫问古来争战事,眼前盛事且高歌。”蒋逸雪解读前韵,谓“比之洞于刘表,而以王粲自况也”。可见刘鹗此行大有“依附意”,且欲襄成“盛事”,一展宏图。怀兴赋诗时自信满满,尚对前途抱有期待,而待入鄂后,他所遭遇的却是另一番情形了。
三、所谓“履祥洋行所保千万华股”之实相
张之洞是“会办”芦汉路的另一关键人物,他对“四商”观感又如何?奉旨后,三月二十六日(5月8日)致王文韶电透露出其一二心意:
试想粤商四起,各称集股千万,岂华商具此大力耶?有银行具保者,岂外国银行肯保华商千万巨款耶?吕庆麟粘有银行保单,其为银行招洋股无疑。刘鹗无银行作保,其为不正派之洋人招揽洋股无疑。朝廷欲令详加体察,似亦略见及此。……但不揭破粤商认股影射之弊,政府之误信莫解,办事之良策难进。自应电请督办军务处迅速饬令诸人即行赴鄂,由鄂赴津,公与弟会同考察,面询实在,股份是否悉属华商,如何承认分办,自能水落石出。揭破之后,再行会奏真实办法。
归纳意见约有三点:一、不认为当时华商有能力集资千万巨股;二、明确反对集入洋股,并怀疑刘鹗有“招揽洋股”之嫌;三、主张在鄂、津分别“面询”集股诸商,“揭破”真相,而最终会奏仍由天津定夺。
就张氏观念而论,对“商办”铁路存一种先入为主之偏见。他本人甚至说过“总之,华商不出于商学,其趋利也,近则明,远则暗;其谋事也,私则明,公则暗”这样的话。有论者指出,张之洞在官办、商办之间的态度是“以两者互为补充,而在不同的情况下则又各有偏重,但多主张官督商办或官商合办”。无论督办或合办,“官重商轻”的格局终难突破。前署理两江总督时招股筹修苏沪铁路,就对起而响应的华商予以压制,主张一切“概由官主持”,甚至公开说出“铁路为全国利权所关,不甘让利于商,更不肯让权于商”的话,招商无果而终。今奉旨考察“四商”,又怀疑“岂有一无名望之人能招千万巨款”,批驳刘鹗等人为“纰缪”。
刘鹗在津已遭冷遇,继被“饬令”南下,其境遇可想而知。据姚锡光日记五月十七日(6月27日)条,刘鹗在武昌与张之洞有过一番对话:
帅询以已经集股有着之款几何?云抟对以:“已集有一千万两。”帅谓:“现拟办之芦汉铁路非一千万所能济。”云抟谓:“现在请办者四人,每人集股一千万,则芦汉铁路之事济矣。”帅意复不以四人合办为然,因询以:“汝已集股一千万,尚能多集否?”云抟对以“铁路乃有利益之事,开办以后,股分必旺,不患无股分”云云。因将上海履祥洋行所保一千万华股保单呈上。帅云:“姑留阅,尔候定夺。”
上述对话中,张之洞已流露出“不以四人合办为然”的意态,而刘鹗坚称集股有成,并拿出证据——上海履祥洋行所保一千万华股保单。张不能断然拒绝,于是向上海调查核实:“上海有履祥洋行存放知府刘鹗芦汉铁路股本银一千万两,声明无洋股在内。请详查是否属实?该洋行所操何业?是否殷实?行主何名?能签押出字据保认,乃可为凭。望速查复。”数日后,上海道黄祖络禀复称:
遵派员详询履祥洋行主贝履德,据称:该行在沪系伊独开,专造匹头生意。刘守鹗系素识,曾与商议,如禀准有承办芦汉铁路明文,由伊行转向外洋凑借一千万两,非真有股本存在伊处。现既未奉有核准明文,伊更不便签押保认,等语。查刘守在别埠有无招有股本,未可知。惟履祥洋行开设未久,局面不大,纵使转借洋股,恐亦未可靠。
张之洞据此得出结论——“该洋行并不殷实,即洋股已不可靠”。在“核准明文”或“银行借款”两者均未落实的情况下,刘鹗视同既成事实,分别向洋行和政府两边口头允诺,借用为揽办铁路的资本。其初衷或出于成事心切,结果却难逃“虚诞”的指控。这种具有投机性质的行为,也为官场中人抨击“商办”平添了口实。事实上,在集股办路的多路神仙中,非仅刘鹗一人有“系洋股影射”的嫌疑,经多方查核,最后证明“四商”所言无一可落实,均属“海市蜃楼”。盛宣怀攻击说:“在沪时亦有洋商来言,外国银行允认股数千万,包办数十年,许华人挂名总办,饵以重贿,谅此辈皆入此迷途。”刘鹗与外人有无此种交易,尚难证实,但其言论却明显流露对“招洋股”的警惕。在与姚锡光论及此事时,他有意识地区分道:
洋债可借,洋股不可招。洋债,不揽我铁路利权,一招洋股,则利权尽入彼掌握矣。
刘鹗已然有分别“洋债”“洋股”的自觉,他的如意算盘是借洋债而托名为华股,但此种牵扯不清的关系,却为抱“先入之见”的张之洞等人所利用,进而引为排拒的理由。张之洞对王文韶表示说:“事既责成直、鄂,必当遵旨不令洋商入股,以绝无穷后患。关系太巨,万不敢稍有含糊。弟与盛道熟商,官款难拨而注意商办,洋股不准而注意华商,华商无此大力,无此远识。”“洋股”必须排斥,“华商”又不可信,如此便只有“归官”一途。还在刘鹗接受“核定”之前,张之洞已将“四商”划入另册——“似此影射支离,四家皆恐成画饼,似宜早日定议复奏,即奏派盛道招商承办,免延时日,或致旁生枝节”。两处文中“盛道”,即盛宣怀,字杏荪,时为津海关道。张之洞拟联合王文韶,推荐盛氏督办芦汉路,实质为对“四商”方案直接否决。前述有说法,刘鹗南下败于“与盛氏龃龉”,真相究竟如何?探明此问题之前,有必要梳理当时张、盛的关系。
四、张之洞与盛宣怀之利益联盟
刘鹗于五月中旬面见张之洞,此后一直停于武昌“候进止”,实际上被冷处理。时逾半月,不见后续,刘鹗终于等不及,主动向张幕成员探询内意。姚锡光日记五月二十九日(7月9日)条记:
刘云抟太守来,将询制府定夺铁路意旨于钱念劬。于时念劬太守适来,因言制府之意,将以盛杏荪观察督办铁路,以军务(机)处奉旨交下承办铁路,刘、吕、方、许分段认办,不日即以出奏矣。盖以刘、吕、方、许四人认办,不过有此名目,实则专任盛杏荪也。盛杏荪之认办湖北铁厂,本意在铁路,今果入其掌握。伊已专招商轮船、电线之利,今复将铁路之利攘而有之,甚矣其善据权利,而中国亦舍是人无此气魄也。
如注意到盛宣怀个人事业的发展阶段,光绪二十二年(1896)是一分界,当年原为湖北官办企业的汉阳铁厂被转让于盛,改为官督商办,同年盛受到光绪帝召见,获授“四品京堂”并铁路总公司督办职。如论者所见,“这两个新的工业职责是紧密相关的”。关于盛宣怀承办汉阳铁厂,是否出于张之洞强迫,一直存在争议。查盛宣怀是年沿江视察招商各分局,三月中旬抵汉口,其致王文韶电即表露接手铁厂的兴趣:“今日到汉,香帅约观铁政,上方锐意求矿,鄂厂已糜五百万,但可设法补救,宣系创始得矿之人,颇愿为之区画。”同电针对直、鄂会办芦汉路,也提出办法:“此路不可缓,宜筹直捷痛快办法,权自我操,利不外溢,循序而进,克期成功。”盛宣怀对汉阳铁厂的兴趣由来已久,但能够与张之洞真正实现合作,实以开办芦汉铁路为契机。张之洞素知盛宣怀“为人极巧滑”,对其人并非情有独钟,他做出这样的选择,仍然是出于现实考虑,看重的主要是后者的实力。盛、张之间可以说做了一个交易,张将亏损严重、不堪其累的铁厂脱手,作为代偿的,则是同时交盛“招商承办”芦汉路的主权。前引姚锡光日记所谓“盛杏荪认办湖北铁厂,本意在铁路”,可作旁证。对于盛宣怀与“诸商”两端,张之洞已有明显的抑扬倾向,盛固然“巧滑”,刘鹗简直就是“荒唐”,等于排除了由“华商”承办铁路的可能性。
盛宣怀为操权起见,特别注意到“借洋债与招洋股,大不相同”。此意为张之洞所认同,并有类似表述:“或谓铁路未成之先,华商断无数千万之巨股,惟有暂借洋债造路,陆续招股、分还洋债之一策,集事较易,流弊较少。盖洋债与洋股迥不相同,路归洋股,则路权倒持于彼,款归借债,则路权仍属于我。咄嗟立办,可以刻期成功,故曰集事易;路款划分,可以事权不移,故曰流弊少。”盛、张两说较前述刘鹗意见,几乎如出一辙。唯不同的是,盛宣怀附有但书,强调“须奏明芦汉铁路招商局准其借用洋款,以路作保,悉由商局承办,分年招股还本,路利还息”。也就是说,借款造路须由一官方的、统一的“商局”承办,这也是盛氏“权自我操”的真正凭借所在,在这一权力架构中,如刘鹗一类的华商个体是没有位置的。刘鹗遭到排斥,重点不在华、洋股债的轻重,而在官、商权利的博弈,这背后还牵扯到官、官之间的利益交换。早在三月二十六日(5月8日),张之洞致电王文韶,在对“四商”不屑一顾的同时,却对盛宣怀推崇备至:
昨招盛道来鄂商办铁厂,连日与议芦汉铁路事,极为透澈。环顾四方,官不通商情,商不顾大局,或知洋务而不明中国政体,或易为洋人所欺,或任事锐而鲜阅历,或敢为欺谩但图包揽而不能践言,皆不足任此事。该道无此六病,若令随同,我两人总理此局,承上注下,可联南北,可联中外,可联官商。
同电内拟议奏复办路之办法,正式将底牌翻出:
先举商务总办,设立芦汉铁路招商总局,由商筹借洋债,先行举办,奏明即以芦汉铁路作保,分作二三十年归还。路成,招到华股,分还洋债,收到车费,抵付洋息厘。订官督商办章程,虽借资洋款,雇用洋匠,权利仍在中国,不致喧宾夺主,否则终属空谈,坐延岁月,必不能刻期而成。
即以私交论,王文韶与盛宣怀关系,较张之洞更近一层,对此事自无异议之理。如此,刘鹗南下,实际面对的是一盘已定议之局,无论其主张曲直如何,结局早就注定。张之洞主要考虑的,是如何向朝廷复奏“四商”案并正式推出盛宣怀,刘鹗则被撇在一边,几乎无所事事,曾向督署递禀文言铁路事,也无任何下文。据姚锡光六月初七日(7月17日)记:
作函与刘云抟太守,告伊制府准伊假归。盖云抟以经营铁路事来鄂,暂时不能有成议,因请假暂归去,制府已允行。余故作函告之。
刘鹗见事不可为,失望告辞,张之洞亦无丝毫挽留意。六月十一日,姚锡光等好友在汉口设宴践行,当晚刘鹗即附轮前往镇江,无奈而走。
五、盛宣怀得陇望蜀与刘鹗再度入鄂
张之洞、王文韶联衔奏结“四商”案,事在六月下旬。致总署电内陈述查核情形,结论为“四商均不可靠”,并建议“设芦汉铁路公司,奏派熟悉商务、身家殷实之员为总理”。“四商”事件至此似已尘埃落定,然而不数日,忽又起波澜,并有少为人知的刘鹗第二次入鄂之行。姚锡光日记六月二十八日(8月7日)条记:
早起。制府传见,因急赴辕,候至午刻未见。……制府遣文案邹元辨大令来,询吾乡刘云抟太守家世及伊人品若何?余据实告之。又询余以云抟请办铁路,究竟是洋股是华股?余告以云抟所集铁路股本,亦有华股,特别能过多,余系洋债,并非洋股。盖洋债可退还,而洋股不可退还。创始之时,不得不借洋债开办。开办以后,人见铁路有利,则华股日多。华股日多,则洋债自可逐渐退还云云。又询余以云抟何以能取信洋人,得借有千百万洋债?余告以云抟在吾乡,家世甚好,乃刘子恕(成忠)侍郎、曾任开归陈许道之子。且伊曾事张郎斋中丞办山东河工有年,曾经郎帅保奏送部用,见其为人,颇有才气云云。元辨将余言历复制府,往反数四。末乃传制府谕,令余点召云抟从速来鄂。余乃立即电往淮安召云抟。
作为全程旁观的知情人,姚锡光对张之洞“召云抟从速来鄂”有所解释:
先是湖北铁政局,自开办以来,历年亏耗,势不支。制府乃召盛杏荪来鄂,命以招商股承办铁政。今年四、五月间,盛杏荪来鄂接受铁政局,即以铁路要制府,云若不兼办铁路事,则铁政局所炼出钢条无处出售,则铁政不能承办云云。制府许以开办津芦铁路必命伊督办,盛杏荪乃接受湖北铁政,去往上海,复以两事电请王夔帅[夔帅与香帅均奉旨督办津芦铁路]。一伊办铁路,须香帅、夔帅奏请朝命,命伊督办,如胡云楣廉访办津芦铁路故事。一请香帅、夔帅奏请开官银行,由伊督办,以为铁路招股张本。非此,则伊不任铁路事。
盛宣怀承办铁政已如前述,而其所欲尚不止于此,上文即拈出两事:
其一,办路“总理人”的权重问题。直、鄂奏设芦汉铁路公司,初以盛宣怀为“总理”的合适人选,后者也自视当仁不让。但由张之洞所拟电奏中仅笼统言“派熟悉商务、身家殷实之员为总理”,盛为此不满,并向王文韶等抱怨:“上年特旨派胡云楣办津芦,郑重冠冕。芦汉工长款巨,艰难十倍,声光稍减,难动视听。……今阅会电拟派‘熟悉商务、身家殷实’之员,不过寻常盐典商考语,大题小作,决难交卷。”“胡云楣”,胡燏棻(1840—1906),安徽泗州人,同治十三年(1874)进士,甲午战时以广西按察使留天津,在小站编练“定武军”,上年冬奉命督办芦津铁路,旋擢升顺天府府尹。盛宣怀以之比拟,“意甚怏怏”下的潜台词实在谋进止、要牌子。姚锡光虽处局外,却颇了然情势:“其督办铁路,必由奏请朝命也,则必不受督抚节制,可单衔奏事,仿佛钦差督办铁路大臣矣。”张之洞老于世故,反应多不以为然,谓“盛太性急,不审步骤”“盛极聪明,而此电又似不聪明矣”。
其二,兼办铁路问题。盛宣怀在收揽路权同时,还另有所图:“铁路之利远而薄,银行之利近而厚,华商必欲银行、铁路并举,方有把握。如银行权属洋人,则路股必无成。闻赫德觊觎银行,此事稍纵即逝。”这番向张之洞进言,意在铁路、银行一手掌握,故美其名曰“一气呵成,交相附丽”,而与海关总税务司赫德(Robert Hart,1835—1911)的较量,属于向“洋人”争权,理由似亦冠冕正大。但张态度仍有保留,回绝说:“铁路、银行为今日最大利权,人所艳羡者,独任其一,尚恐众忌所归,一举兼营,群喙有词,恐非所宜。”今人夏东元指出,盛宣怀所谓“权自我操”,“是借国家民族的‘权’的名义,达到个人操‘权’的目的,不足取”。而当年姚锡光评价道:“其请奏请开官银行也,盖欲尽攘中国利权。一经奏定,必请官本;既领官本,仍必多方将官本销融净尽,易名商本;而实则商本其名,盖尽数攘为盛家之本,仍其攘窃招商轮船、中国电报利权故智。甚则害则归公,利则归己,种种不可端倪。”
综上两事,盛宣怀“得陇望蜀”之心昭然,与张之洞的关系也发生微妙变化。姚锡光观察到“制府见其嗜利无厌,要求无己,颇厌苦之,故意将转属云抟”。前述张之洞对“商办”铁路颇不以为然,但朝廷谕准开办芦汉路,本有“商人承办,官为督率”的意向,张复奏推盛宣怀为“总理”的同时,也留有“责成该员招集华股,归商自办”的补笔。既符合官督商办之旨,逢迎了上意,又为防盛独大,预备掣肘之具,足见老吏之笔的圆熟。当与盛宣怀意见分歧上升,张之洞果然有意汲引其他力量,其召刘鹗面议,内容即与上述引起争议的铁厂、银行事相关:
一询其能领受芦汉铁路全局事否?一询伊能先领湖北铁政局事否?盖制府以不允盛杏荪官银行诸事,恐盛杏荪即不办芦汉铁路。伊既不办铁路,则铁政局一事伊亦必即辞退,故须询云抟能否承办铁政局事。一询云抟究竟集有若干华股。制府之意,洋债可借,惟照铁路资本,须有五分之一之华股以为根本,方可开办,故将询云抟究有若干华股。胥俟云抟来鄂询悉,则芦汉铁路一事,与盛与刘,方能定计。
此事至此,似有峰回路转之势,奉命召刘的姚锡光一度心生不解:“是事也,虽已从制府谕往召云抟,而余心颇疑之。盖铁路一事,制府颇属意盛杏荪,将令其督办,而何以命召云抟?又如此之急?既而探之,乃知杏荪要挟过当,制府已稍厌之。”刘鹗奉召后,眼见希望重燃,风尘仆仆再度入鄂。七月十一日(8月19日),“甫下轮船,即冒雨来省。……云制府所询诸端,伊俱能应允照办,因属念劬先为告制府,再往禀见。”对所询各事一口承应,颇透出刘鹗兴奋难抑、急欲成事的心态。
六、无果而终
二度入鄂,刘鹗急欲见张之洞,而后者似迎还拒,仅谕令“与钱念劬太守、蔡毅若观察商量铁路事”。奉命周旋者钱恂(1854—1925)、蔡锡勇(1847—1898),皆湖广督署亲信幕僚。姚锡光日记七月十九日(8月27日)条记:
晚间,刘太守铁云假自强学堂内请客,同坐者钱念劬诸君子,余为帮作主人。据念劬言:制府将以芦汉铁路派盛杏荪、刘铁云合办。盛杏荪即于明日到鄂云。刘铁云私谓余曰:伊不愿与盛杏荪合办。如芦汉铁路由盛杏荪办,伊即愿办苏沪铁路,与盛杏荪分道扬镳云。
刘鹗久等无下文,向钱恂等探问内情,结果事机又有变化——盛宣怀也前后脚赶到了湖北。实际上,约一周之前,七月十三日(8月21日)张之洞已电告盛宣怀“紧要情节甚多,必须面谈,始能详尽妥善”,邀其“即日命驾来鄂详筹一切”。查考背景,张、盛因复奏芦汉路事,在前述总理权限、兼办银行问题上小生龃龉,彼此不满,导致刘鹗等人返场,然就在此时,由于汉阳铁厂经营不善,遭北京户部挑剔,张之洞欲用盛宣怀、翁同龢的关系借为缓颊,不得不又有所妥协。
对幕后发生的一切,刘鹗还全蒙在鼓里,但张之洞示意芦汉路“合办”,较前口风已转,再加上盛宣怀接踵而至,不由得让他产生怀疑。在给表弟卞子新信中,充分流露出这一情绪:
兄十一日到汉口镇。既过江,知香帅电召,为欲将铁政、铁路二事并归兄办。及到,又变计矣。前日电召盛杏荪来,令兄与盛商酌,或分办,或合办,议定即出奏。今日盛到,盛称洋债借不动。香又变无主义矣。数日之间,业已三变,此后尚不知如何变法也。
刘鹗尚悬犹疑,消息更灵通的姚锡光已感事态渺茫,七月二十二日(8月30日)记:“念劬谈铁路,言及盛杏荪谓借洋债不成;刘铁云谓借洋债必成。盛杏荪谓借洋债须国家作保;刘铁云谓借洋债无庸国家作保,且洋人并能保险,保创办铁路必不歇本云云。太守之意颇左杏荪,不信铁云;未知制府之意何如?”
两天后,七月二十四日(9月1日),事情终有了结果。当日姚锡光记下与钱恂的一番对话:
钱念劬太守来言“芦汉铁路制府已决计归盛杏荪督办。现在正办折稿,不日将出奏矣。其刘鹗诸君,无论集有华股数十百万,准其入股,并照商例派伊等入大股之人管事”云云。余言:“由盛杏荪督办,则大利全归盛杏荪。刘鹗等不得分段认办,且不得会办名目,而仅令之入股、入局管事,伊等未必情愿。今芦汉干路既归盛杏荪,何不令刘鹗等认办支路?”念劬谓:“盛杏荪之意,在将干路、支路、凡中国铁路一应包去。今若将支路另令刘鹗等认办,则必大拂盛杏荪之意,制府不能也。且即芦汉铁路得与刘鹗等入股,已大非盛杏荪之意,实制府强而后可”云云。
由盛宣怀督办芦汉全路,已获张之洞允可,至此板上钉钉;而所谓商人可“分段认办”“准其入股”,貌似给刘鹗等人留了参股机会,却缺少实际意义。稍后直、鄂总督联衔复奏,即强调“此项铁路,论旨以官督商办为指归,以不入洋股为要义”,并以“四商”为例,指出其实质即为“全恃洋股为承办张本”,进而对商人眼界、商股价值大加贬低,否认“华商自办”的可行性。经过一番较劲,张、盛终于达成默契,联手将刘鹗等华商踢出局外,而这背后有着不为外人所知的利益交换。姚锡光为表象所惑,不禁感慨:“盛杏荪之垄断把持,而制府之甘受挟制,亦一奇也。”
当天,姚锡光将结果径告刘鹗,后者知事已不可为,不愿再行久留。七月二十七日(9月4日)姚锡光记:“刘铁云太守来辞别。……以办铁路来鄂,不得志,将往沪,即午后启行。”
在汉停留期间,刘鹗作有《登伯牙台》一首吟咏其怀,诗曰:
琴台近在汉江边,独立苍茫意惘然。
后世但知传古迹,当时谁解重高贤。
桐焦不废钧天响,人去空留漱石泉。
此地知音寻不着,乘风海上访成连。
既然“知音”难觅,只能无奈而返。而此行的曲折突变与功败垂成,实令当事人与后来读史者均有不胜“惘然”之感。
七、余论:“南拳北革”之间的“老新党”
甲午战后清廷鼓励“商办”铁路的热潮中,刘鹗应声而起,继而悄然出局。在当时对铁路感兴趣的华商既乏资本,又无势力,欲有所作为,似只有借用外资一途。“四商”因缘际会出现在历史前台,各自面目却相当可疑,当时官家指其“均系洋股影射”,无一可靠,后世论者也强调“四商”争竞绝非商情踊跃之表征,只是一小撮人利欲熏心,自投洋商彀中。今据姚锡光日记为一手资料,可清楚地知道刘鹗谋办芦汉路时,确有向洋行借债之举,但较“许、方、吕三人皆有洋东在其身后”的情形,则又有不同。在观念上,刘鹗认定“洋债可借,洋股不可招”,对维护利权已有相当的自觉;但在具体操作时缺乏凭借,只能一面向洋行虚应将有“承办芦汉铁路明文”,一面向政府夸口已获“上海履祥洋行所保一千万华股”。作为刘鹗攻关的主要对象,张之洞对“商股”本无信任和信心可言,加之与盛宣怀在铁厂、铁路交易上结成利益联盟,最终由“官督商办”名义将“四商”统统划入另册,并非偶然。而前述刘鹗做出类似现代“皮包公司”的投机行为,更让官家落实了“敢为欺谩”的印象,被视为“贪狡妄人”,部分也属咎由自取。不可否认,刘鹗等人兜揽路矿,在“兴利养民”的愿望下,或有“为了他自己的剥削收入”而打的个人算盘,但须指出的是,甲午后清廷所谓鼓励“商办”,口惠而实不至,“既无护商之诚,又乏重商之政”,无怪有论者在举张之洞为例证后感慨:“作为一名公认的‘开明’总督,尚以如此粗暴态度对待‘商办’,则其他官员的面目可想而知。”刘鹗的境遇,如具体而微的缩影,折射了国家举办新政之际官、商不复同心的现实,也透露出华商个体格于形势、举步维艰的无奈。刘鹗一生醉心于开矿筑路,第一次尝试即告完败,似乎不能为“搅乱了甲午战后稍有好转的经济形势”的罪名负责,但却清晰而残酷地预示了他悲剧性人生的结局。
光绪二十二年九月,清廷发下上谕:“直隶津海关道盛宣怀着开缺,以四品京堂候补,督办铁路总公司事务。”不到一个月,再颁谕旨,银行一事准盛宣怀“招集股本,合力兴办”。以此为起点,盛氏不断扩张事业、晋升官阶,走上飞黄腾达之路。办芦汉路未果后,刘鹗在发展实业的路上屡仆屡起,“世俗交谪,称为‘汉奸’”,乃至庚子年(1900)以“私售仓粟”获罪,充军新疆,1909年死于流寓。仅仅两年后,盛宣怀在邮传部尚书任上,到达仕途顶点,而由他一手主导的铁路国有政策激起官、商间的空前对立,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最终引向革命,导致清政府的覆亡。
刘鹗已经无缘见证这一切。成书于1905年的《老残游记》里,他把清政府比作“一只帆船在那洪波巨浪之中,好不危险”,但认为“驾驶的人并未曾错,只因两个缘故,所以把这船就弄的狼狈不堪了”——“一则他们是走太平洋的,只会过太平日子”;“二则他们未曾预备方针……,所以他们就没了依傍”,只要“送他一个罗盘,他有了方向,便会走了”。可见刘鹗仍对保存清政府之实体留有信心,期待其实现“自改革”,所赠予的“罗盘”,就是兴办实业,筑路开矿,以富国养民。刘鹗曾自我剖白道:
晋铁开则民得养,而国可富也。国无素蓄,不如任欧人开之,我严定其制,令三十年而全矿路归我。如是,则彼之利在一时,而我之利在百世矣。
而此“扶衰振敝”之药方,在后人眼中却无异“饮鸩止渴”——“符合当时统治者的主张,在本质上是卖国的办法”。论者多注意刘鹗作为“太谷学派”第三代传人的特殊身份,他不仅有理论继承,且见之于行事,不恤己身从事赈济、治河、开矿、修路,正与“圣功之纲,不外教、养两途”相合;特别关怀下层百姓,“以养天下为己任”,亦足见社会危机对中下层儒家知识分子的刺激。在同时代乡贤中,刘鹗最推崇马建忠(1845—1900),欣赏其“负治事之才,通达中西学术”,并为此类“能言而又能行”之人辩护,认为世俗非议不过“少见多怪,无足异者”。这番言语中间实有自我认知的投射。不过,以在野之民奋然而起,挽救世局之衰,在当时显然并不现实。姚锡光日记中记有两人泛论世局的一场对话,姚谓“当督抚,非将李相之聪明、香帅之规模、右帅之坚实合为一人,而上有秦皇、汉武、元世祖之君,不能宏济艰难”,刘鹗深以此说为然。但刘鹗自视可以“兴利养民”的种种努力,却为督抚所鄙、国家所弃,那种足以托付、“宏济艰难”的上位者,也终于没有出现,清朝还是无可挽回地覆亡了。
刘鹗的现实道路没有走通,但却预言性地在文学创作中暗示了改造历史的其他力量。他借老残之口发挥的一大通“北拳南革都是阿修罗部下的妖魔鬼怪”之类的宏论被指为“反动”,身后引起过无数麻烦。验诸评价历史人物的政治光谱,刘鹗被认为出身于“封建统治阶级的家庭”,一度被视作“小资产阶级”,后来定位则变为“既反对各种形式的革命,又不属于坚决的保皇党,基本上是一个改良主义者”。刘氏的家族后人略带辩护地总结说:“综计先君一生事业,无不识远虑深,创于人所未知未见时,卒以此致人攻讦。今者代异时迁,先君昔所受人诟病者,悉成利国要图,群知而竟立矣。”
《老残游记》的文学价值被发现的五四时期,距刘鹗相对较近,但已明显经历世代更替,钱玄同(1887—1939)径直批评刘鹗究竟是“老新党头脑不清楚”,而同时代的胡适指出:
就是那最荒谬的部分,也可以参见一个老新党的头脑,也未尝没有史料的价值。我们研究思想史的人,一面要知道古人的思想高明到什么地方,一面也不可不知道古人的思想昏谬到什么地步。
在老残眼中,“北拳”守旧,“南革”趋新,而性质皆属于“破坏”;后人赋予“老新党”之谓,意涵指向折中,近似更后的“改良主义者”。胡适出此语,意在抛开一时政治褒贬,取历史眼光看待《老残游记》的思想,别具视野,颇富提示性。这一文艺批评或者说思想研究史的方法论,同样适合于考量《老残游记》的作者。将刘鹗放在具体历史脉络中来观察,他本人的言论与行动作为一种“史料”,可以透露时代信息,而经由背景的烘托,他所处的历史位置的价值与局限也同样可以突显。本文就是这样一种尝试,希望新、旧史料配合利用,考订某一微小的(仅就体量而言,不包括价值层面)历史事件的多个面向,在此基础上贴近去理解历史当事人所遭逢的时代和问题,以及他所可能给出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