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的历史场景与思想映像(南京大学史学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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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式探索”的几个基本问题

关于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式探索”的必要性,国内学界看来正在形成共识,但究竟如何做好这项工作,还有待深入探讨。笔者以为,有儿个基本问题必须进一步厘清。

一、此“理论”非彼“理论”

首先需要澄清一个看来还相当含糊的问题:究竟什么是“理论”?人们在使用这一术语时,指的是同样的东西吗?在实践中,主要由于研究方法和目的不同,人文社会科学理论至少有三种不同的内涵和功能。

首先是科学哲学的定义:一系列具有逻辑联系、旨在说明各种变量间关系的命题或假设,目的是对现象作出解释与预测。与此相一致,作为严格意义上的社会科学理论,也必须通过提出假设或命题并通过严密的论证与验证程序来获得。这样的理论无疑是科学研究的基础,甚至可以超越国界,成为人类共享的“知识晶体”。

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所说的理论,通常并不限于这个定义。按照《简明牛津辞典》的解释,理论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旨在解释某种事物的一种假设或一套观念体系”,也可引申为“用以说明某个事物或证明其合理性的某种观念”;二是指“作为某种活动之基础的一套原则”。Judy Pearsall ed.,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p.1486.这个定义主要着眼于理论的功能而非建构方式。一些学者还认为,有两种思想方法塑造了社会科学理论的发展:第一种是“科学的”,源于力图解释现象的自然科学,核心是因果解释;第二种是“诠释性的”(hermeneutic),源于历史研究和力图理解现象之意义的努力,核心是诠释与理解。[美]詹姆.斯·多尔蒂等:《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阎学通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第24—25页。汤普森等把国际政治理论分为三类:源于政治哲学的规范或价值理论;一般理论,即“经验主义的”或“因果的理论”;作为行动基础的理论,即“政策科学”。[美]斯坦利·霍夫曼:《当代国际关系理论》,林伟成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11、26—33页。由于缺乏严格的分类标准,这种分类未必准确,例如“政策科学”也可能包含“一般理论”,“规范理论”亦非单一、独立的理论范式,传统理论大多带有规范性质且与“政策科学”有关。

但上述看法均透露出理论的第二种内涵:从方法上看主要依靠传统方法,从功能或目的看,除了解释现象,也有约束或规定行为的作用或意图。这类理论一般被称之为“阐释性理论”。也就是说,国际关系理论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从思想依托与建构方式看,至少有两种类型:纯社会科学理论与带人文学色彩的理论。它们大致相当于主要靠行为主义—实证主义方法和主要靠传统方法建构的两种理论类型。例如沃尔兹曾称英国学派的理论不是“科学哲学家所认可的那种理论”,Tim Dunn,Inventing International Society,London:Macmillan Press,1998,p.16.但不等于说它不是理论。

然而,我们实际接触到的一些“理论”,有时还有人们并未言明或没有意识到的第三种涵义:某种思想主张或“理论主张”。这种“理论”在很大程度上由上述第二种理论派生而来,或者说是缘于第二种理论在概念、命题和论证过程上的非严密性和非实证性所提供的主观空间。但其产生并不全是方法使然,也与实际需要或研究目的有关。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理论并不总是跟在实践之后,作为经验主义式的概括或“后理论建构”。“理论前行”不仅是可能的,有时甚至是必要的。为了推行某种主张,追求某种目的,作为行动原则的理论也可能先行提出,用来规定、指导实践活动,尽管为保证其有效性它仍需通过实践检验并逐步完善和修正,在这种情况下,它无疑只是或者主要是(鉴于它也可能基于若干经验的和逻辑的前提)一种思想或政策主张。一些“理论家”未经小心求证的“大胆假设”,一些国家在内政外交上具有引导或探索性质的“理论”,即是如此。尽管这已非一般意义上的理论,在实践中却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且往往贴着“理论”的标签。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确实需要“慎言理论”,因为理论并不总是客观、超然、科学的,对于通常具有深刻现实政治指向和实践意蕴的国际政治理论来说,尤其如此。试想,诸如“霸权稳定论”、“历史终结论”、“文明冲突论”之类,究竟是“科学的”解释和预测工具,还是某种判断甚至立场?是一些经过充分验证的纯学术命题,还是同时反映了研究者乃至部分群体的某种预期甚至“情绪”?除了一些具有较多“技术”特征的局部理论,有哪一套理论“范式”纯以揭示、解释或预测事物间的因果联系为目的,而没有出于直接或间接的现实关怀或政策指向而预置的规范性内涵?

既然如此,我们的理论研究需要联系实践,解决中国人关心的问题,体现中国立场、价值甚或“中国经验”,其必要性还有什么疑问呢?从原则上讲,对世界优秀理论成果与思想传统的学习和继承是必不可少的,对这一学术领域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尤其如此。这实际上也是一些人强调多谈学习和借鉴,少谈或不急于谈创新、“特色”的初衷。但在这个学习过程中,对性质不同的各色理论,不能等量齐观、混为一谈。对那些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理论,不但必须学习,甚至可以直接利用,但对于具有第二、特别是第三种内涵的所谓“理论”,则需谨慎对待,有选择地借鉴。

二、“新”方法抑或“旧”方法?

理论的不同类型与研究方法大有关系。进一步推究,研究方法的选择又与研究层次和研究对象或论题性质有关。虽然“方法”同样因定义不同和学科间的相互渗透而五花八门,但就理论的来源和建构方式,尤其是概念的界定、命题的提出和验证方式而言,归根结底,基本的方法仍不外两种:一是主要利用历史、哲学、法律等传统人文学的思想资源,在论证过程中主要依靠研究者的直觉、“常识”、判断力或洞察力的“传统方法”;二是仿效、借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精确界定基本概念,提出假设并运用数理、逻辑等手段严格验证的“科学方法”。其他所谓的“方法”,包括被笼统地称之为“后实证主义”的各种研究取向,皆离不开对这两种基本方法各有侧重、或多或少的吸收。

20世纪60年代这两种方法之间曾产生过激烈争论,但事实证明它们各有长短。争论双方各执一端,除了对“理论”的理解不同,对国际政治研究能否建立类似于自然科学那样的“科学”理论有严重分歧以外,从根本上讲,乃是由于“传统派”和“科学派”各自的研究对象不同。具体地说,是因为理论抱负(构筑总体论还是局部论)、研究层次(宏观、中观还是微观)和研究对象或论题性质(是“技术性”问题还是带有伦理性质的问题),从总体上看大不相同。因此,有必要从另一个角度来辨析理论的类型与特征。

理论就其研究范围的大小和内容本身的规模而言,可大致分为三种类型:总体理论、局部理论及介于两者之间的中等规模的理论,也不妨大致称为宏观、中观与微观理论。中观理论的边界较模糊,但弄清楚反差较大的两个极端,其意自明。

“总体理论”通常试图以某一单个概念或某一套紧密相关的核心概念(如黑格尔的“绝对精神”,马克思的“生产方式”,摩根索的“权力”,布尔的“国际社会”)来解释国际政治的大部分或主要内容。“总体论”的特点是命题的简洁性,它简明、雄辩、准确地表述少数几条基本命题;内容的系统性与一贯性,其丰富的思想内容具有内在、有序、一贯的逻辑联系;宏伟性和开放性,它属于“宏大叙事”,往往囊括国际政治的绝大多数重要内容或至少有进一步扩展的潜力;而且一般都具有丰富的伦理内涵和明确的伦理取向。“总体理论”的缺陷在于:对于因果关系的解释有单因论倾向,给人的印象是“片面的深刻”;概念的界定略嫌粗糙,命题的验证不够精确;往往缺乏微观的预测能力,在这方面远不如局部理论;总体理论的一些追随者或末流由于不具备其学术前辈或思想大师那种学术功力和学术智慧,还容易产生迁阔空疏的毛病。加上学术分工的精细化和综合能力的衰退,思想家类型的总体论创立者已日渐稀少。

“局部理论”的研究者主观上无意构筑总体理论,而是力图深入研究,精确描述国际关系的某些特定方面的内容。其方法论特征是实证性,针对总体理论与传统主义的缺陷,强调运用系统的证据(数据、资料或事实论据)与严格的规则或程序来验证命题、论点的真实性。因此局部理论的优点非常明显:它使得国际政治的研究对象、论题大大扩展,研究方法日益多样化,对具体问题的研究大为深入,从而获得了局部的准确性和较大的预测能力。关于总体理论与局部理论各自的长短,主要得益于时殷弘教授对笔者的启发。特此致谢。但局部理论及其主要依赖的行为主义方法也有不容忽视的弊端。这导致一些研究者规避国际政治的核心问题,专注于边缘问题,甚至完全脱离复杂的经验实际,落入以“科学”为标签的形式主义泥潭。这种“唯科学主义”倾向还使得研究者对其结论过分自信,把社会科学等同于自然科学,从而漠视认识的相对性,缺乏必要的自我怀疑与自我批判精神。参见Hedley Bull,“International Theory:The Case for A Classical Approach”,World Politics,3(April 1966)。此文堪称传统学派方法论的一篇经典文献。行为主义方法的过度运用不仅使研究过分繁琐化,以至于见树不见林,导致宏观综合能力的退化,还常常导致对传统理论成就、人类历史经验与政治常识的轻视。由于历史视野与哲学思考的缺失,也使得一些研究者对许多国际问题显而易见的伦理内涵视而不见,丧失了应有的人文精神、道德勇气与目标感。

总之,由于研究层次、研究对象、基本方法均有差异,这两类理论各有长短。一般而言,宏观研究较难严格运用行为主义的实证方法,总体理论多半依靠传统方法,带有浓厚的人文学色彩;局部理论则主要属于国际关系的社会科学,倾向于“科学方法”,微观层次的研究最能体现此种方法的优势。

因此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方法的价值不在新旧,也不在是传统主义还是行为主义。没有最好、普遍适用的方法,只有对研究领域、问题性质或研究目的而言更适切、更有针对性(relevant)的方法。讨论的问题涉及不同的性质(例如实证问题还是价值问题,定量还是定性)、不同的层次(宏观层次还是微观层次,战略问题还是策略甚至技术问题),完全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这就要求方法论上的自觉。

以英国学派为例,他们主要采用传统方法,这既是基于对理论之性质与功能的主观认识,也是由其研究的范围和关注的问题所决定的。传统方法自然不是什么新方法,亦非英国学派所独有,但在英国学派那里表现得最鲜明、最成熟、最自觉。他们明确主张并有意识地运用传统方法,这与没有认真思考过方法论问题而习惯性地沿用传统方法不可同日而语。我们在大多数情况下使用的也是传统方法,但通常并不自觉,因此对之理解未必透彻,运用未必自如。在许多论著中常常看不到历史的经纬与哲学的精神,而这恰恰是传统主义的基本养料和思想精髓。如果(套用袁明教授的话说)“历史隐匿了,特性消失了,是非没有了,思辨能力退化了”,袁明:《培育国际问题研究的精英舆论》,《国际经济评论》2002年第1—2期。那么传统方法还剩下什么呢?另一方面,英国学派力图揭示国际体系的演进脉络和国际社会的衍生机理,构筑一套具有宏观历史意识和全球视角的大时空整体论(holistic theory),其中所涉及的主权、人权、于涉、正义战争、文化以及共同利益、价值观等问题,既是国际政治的一些基本问题,也是具有丰富伦理与人文内涵,需要定性而较难定量分析的问题,确实在相当程度上必须依靠传统方法。

但传统学派不那么看重的许多新现象、问题,特别是局部、微观问题,无论是从理论自身的发展还是从指导国际关系实践的目的来看,都需要借助更严谨、科学的方法,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以获得更好的解释力、精确性和预测力。

既然这些理论类型与研究方法各有长短,那么便不宜厚此薄彼,而应联系实际,协调发展,多元互补。

哲人有云:纵然目光远大,也得先看清脚下的路。我们的理论研究,率多大而无当的“高谈阔论”(即使在宏观概括的层面,由于疏于挖掘理论学说的思想源流与时代背景,对于一些理论之精神实质的把握亦不无偏差),较少结合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做深入、细致的探究。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的问题,还相当严重。

理论可以高于实践,但不能脱离实践。理论研究有其自身的规律和要求,抽象的基础理论研究(如沃尔兹那种高度简约、“有骨无肉”的理论框架)必不可少,但结合具体案例的分析也很有必要,这既可印证理论的描述、分析和预测功能,反过来也可丰富、深化理论的内容。西方学者在这方面多有尝试,提出了一些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的局部理论。实际上,许多著名理论家(尤其是IPE[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国际政治经济学]学者)都非常重视具体问题领域的研究,其所提出的理论并不全凭逻辑演绎,而是基于一定的经验依据。如果一种理论或理论模型完全经不起经验事实的检验,遇到实际问题便轰然坍塌,恐怕就很成问题。冷战结束后,一些学者鉴于国际关系理论未能很好地解释(更遑论预测)这一重大国际体系变迁,因而对理论的价值、对理论家的“失职”提出严重质疑,就是一个很深刻的教训。

但微观研究的成果在实际运用时必须与宏观判断相结合。这方面的一个杰出范例,当首推克雷格与乔治的《武力与治国方略》一书。[美]戈登·克雷格、[美]亚历山大·乔治:《武力与治国方略》,时殷弘、周桂银、石斌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该书由一位历史学家和一位政治学家合作写成,前者对17世纪以来国际体系和大国外交的演进历程作了相当简洁、准确的概括,为具体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背景;后者则在大量个案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概括,非常深入地探讨了一些具体的外交问题,如威慑、谈判、强制外交、危机控制。但即使是论述这些“技术性”问题,也是与宏观思考紧密结合,实际上是将一些外交策略问题置于国家大战略的框架内加以审视,真正的意义在于战略上的思考。也就是说,“技术”问题在实践中可能会成为“政治”问题,不能单纯从技术层面着眼,而必须进行目标与手段的辩证思考,服务于战略目的。正是这种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以大揽小、以小见大、史论结合的研究思路,使得该书不仅成为国际关系史家的必读书籍,也是外交战略研究的经典之作。

这个例子说明,相关领域的学者在各尽其长的同时,应注意相互借鉴与协作。对于国际关系这种学科边界极为模糊的跨学科或边缘学科来说,“分工不分家”,恐怕尤为重要。例如对台海问题、朝核危机等具体问题,完全可以借助外交史家提供的新旧事实,运用危机控制、强制外交等局部理论,进行精细的研究,这至少有助于避免判断全凭直觉,预测形同猜谜的现象。

三、“镜头”与“焦距”:独特的眼界造就理论的风格

国际政治研究过去曾有“高政治”、“低政治”之分,政治问题与经济、社会问题也曾长期割裂,各自经营,自说自话。由于欧美国家的专业分工和学科“碎化”趋势,此种前后绵延近百年的倾向在20世纪上半期达到高潮,其弊端也日益明显。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兴起(或毋宁说是复兴),在很大程度上即是对这一弊端的匡正。对复杂多维的国际政治现象,任何一种理论,都只能对应其中的某些侧面。如独尊一家,难免有盲人摸象、坐井观天之虞。不同的研究取向可谓“合则俱利,离则俱伤”。

但这也意味着理论的发展需要百家争鸣,不能指望哪一家能够解决所有问题。就此而言,虽然不同的研究取向各有得失,就理论创新而言.理论眼界、观察角度或关注焦点(视界、视角或视点)的新颖独特却是必不可少的。不同的理论范式、学说在这方面往往有明显区别并因此自成一家之言。由于“镜头”大小不等,“焦距”长短不一,所见之宽窄、深浅、粗细必不相同,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这往往还影响到它们对国际秩序变革问题的看法。

例如均势论与地缘政治论,属于典型的权力政治论,基本上只考察军事安全问题,其历史哲学与国际秩序的变革模式是循环论。甚至主要反映美国和跨国资本利益的“霸权稳定论”,虽然视野扩及经济领域,但重心仍限于大国兴衰与霸权更迭等政治权势问题。依附论则基本上遵循一种经济取向,强调经济的等级结构,对依附关系和世界秩序的看法则是静止、僵化的。世界体系论考察的重点也是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和国际经济秩序的等级制结构,但在马克思主义和法国年鉴学派的浸润下,视野更为开阔,它通过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因素的全面结合,对资本主义生成与扩展的历史进程作了一个全景式的描述,并据此认为核心—半外围—外围的等级关系有可能相互逆转,因此强调的是演进趋势而非静止或循环模式。世界政治的大循环理论或“长周期”论则是一种涉及政治、经济、文化、价值观、意识形态等多层面、多要素的整体论,且对近现代世界历史作了具体描述和总体把握,遂有循环乃创新性循环而非机械重复这一重要结论。

国际社会理论也是一种整体论,它将西方与非西方世界,古代与现当代国际体系,国际政治要素与国际文化联系熔为一炉,并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国际社会在空间上的扩展及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价值观、机制与规则在内涵和规模上的演进,甚至带有建构主义色彩。“英国学派”近年来身价陡增,颇有“大器晚成”之势,诚非偶然。盖因时移势迁,国际环境在若干重要方面印证和凸显了英国学派思想家们的博洽、深刻与睿智。如果说“英国学派”有什么特点的话,从大处着眼,一是方法论上的自觉,二是独特的理论视域,三是独特的伦理取向。最后一点对于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当代价值尤为重要。在思想理论渊源的层面,英国学派是欧洲文化的产物,也是英国自身历史经验与政治文化传统的结晶。英国学派所光大的基于自然法观念的格老秀斯理性主义传统,是一种介于保守的现实主义与激进的革命主义之间的一种具有温和、中庸色彩的国际政治哲学与国际伦理传统;在现实的层面,则反映了战后英国作为一个中等强国(因此既有别于超级大国也有别于发展中国家)的独特处境、视角和国际政治诉求。

四、别人的“问题”未必是我们的“问题”

“理论创新从研究新问题中来。”资中筠:《理论创新从研究新问题中来》,《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3期。诚哉斯言!理论的不同风格不但来自不同的眼界、角度、着眼点,实际上也源于这背后不同的问题意识。理论家们所提出的问题,有的具有普遍意义,更多的则具有“特殊性”,与有关国家自身的处境、需求有关。说穿了,理论首先是出于解决自身问题的需要,而非西方世界的处境和需求通常并不在西方理论家的视野之内,这是一个明显的事实。在这个意义上,别人的“问题”未必即是我们的“问题”,对我们未必具有同样的意义,值得倾注同样的热情。

例如,马汉海权论的精神实质,在于表现了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对自身优势的自满自得,它总结英国霸权的历史经验,为后来居上的美国提供了凭借海上优势建立对世界政治的功能性网状控制的战略思路。麦金德的陆权论则体现了对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可能丧失优势地位的忧患意识,并为遏阻主要依托大陆基地的大国甚至超级大国的崛起提供了地缘政治的战略框架。揆度今日,“民主和平”等新自由主义理论的行时,反映了冷战后美国世界地位和美国人“情绪”的变化。加迪斯等人所主张的“新冷战史观”,在某种意义上实为“正统派”“旧冷战史观”的转世,背景亦相仿佛。向以结构论解释冷战起源的加迪斯,在冷战后却以对中苏等国的道德批判来为西方的政策辩护,表现出严重的“道德主义”和“非历史”倾向。尤其见John L.Gaddis,“On Moral Equivalency and Cold War History”,in Joel Rosenthal ed.,Ethics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A Reader,Washington,O.C.:Georgetown University Press,1999,pp.194-215。无疑,麦金德无意因铁路、通讯等工具的发展释放了欧亚大陆所蕴藏的潜能而为人类的技术进步喝彩。马汉的初衷,也不在于给全球民众普及新的地理政治常识。他们是为了解决自己关心的问题,对他们来说,那或许的确是一些值得重视的“真问题”。但对其他民族、其他国家而言,这即使算得上问题,其意义也全然不同。

这再次说明,一度颇有争议的“特色”、“中国化”或“本土化”等提法,原则上并不是一个问题。只要此类主张的内涵并不等于纯粹的意识形态宣示或“政策注解”,也不等于拒斥外来理论,此种追求不但无可厚非,而且非常必要。

“本土化”、“中国化”的要义,一言以蔽之,就是使外来理论与本土资源都服务于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这个目的。对此,几句老话仍然管用。一是“食洋而化”、“洋为中用”。学习不是亦步亦趋,而是为了创新与超越,结合中国的实际,遵循自己的方向,赋予外来因素以实际的价值。二是“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开发本土资源,目的是汲取营养,发挥长处,而不是在故纸堆中去寻章摘句,生搬硬套,或者请古人来帮忙,证明你有的原来我也有,正如均势外交在我国固然“古己有之”,却不必以此自傲。其作为政治常识和外交实践在世界史上几乎所有文明生长点都不乏实例,真正的理论总结却仍要归功于战后西方学者。这恐怕无济于事。关键仍在于如何赋予传统思想以现代的、现实的意义。

鲁迅先生尝言:“我看一切的理想家,不是怀念‘过去’,就是希望‘将来’。而对于‘现在’这个题目,都缴了白卷,因为谁也开不出药方。”他还说:“我们常将眼光收得极近,只在自身,或者放得极远,到北极,或到天外,而这两者之间的一圈可是绝不注意的。”因此他主张“执着现在,执着地上”。《鲁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11卷第20页、第7卷第387页。也就是说眼光不能只是“向外”或者“向后”,而恰恰遗忘了“现在中国”。如果把研究变成外来理论与古代思想的简单搬弄,而无当下中国的问题意识,缺少原创性,其意义和价值是有限甚至可疑的。总之,“中国式探索”的关键,是从中国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发展中大国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通过独立思考,寻求自己的答案。有了自己的问题、思想,进而提出一些概念、命题,这便有了实质意义上的“话语”。至于狭义的“话语”即语言,倒在其次,这个意义上的中国话语或言说方式,与中国问题、中国立场或中国价值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本质上只是为了更好地表达自己特有的“声音”——中国人的国际政治思想与对外关系诉求。

五、科学精神、本土关怀与世界眼光

强调理论需要有自我意识、自我关照,不等于理论可以无需坚持科学精神,脱离实际,凭空杜撰,可以无视人类和本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历史遗训与基本经验,目空一切,可以不顾人类历史和世界政治的基本潮流与发展方向,一厢情愿。换言之,理论工作者必须处理好科学精神与现实关怀、民族(国家)利益与人类共同利益之间的关系。

这首先需要弄清楚理论研究中经常碰到的一个问题:事实与规范、价值之间的关系。如前所言,国际关系理论并不仅仅研究事实,往往还涉及价值,带有规范性质。虽然此种认识在战后一度受到实证主义的冲击,但自20世纪后期以来,人们普遍感到理论实际上都有规范性的假定,区别只在于有的多,有的少,有的明确,有的隐晦。详见石斌:《“非道德”政治论的道德诉求——现实主义国际关系伦理思想浅析》,《欧洲》2002年第1期;石斌:《国际关系伦理学:基本概念、当代论题与理论分野》,《国外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论者指出,把事实与规范对立起来,是一种令人吃惊的现象。科学的方法表明,道德和目的与实际问题相关,声称目的、意图和伦理的研究不属于理论范围显然是虚假的。[美]斯坦利霍夫曼:《当代国际关系理论》,林伟成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26—27页。

所谓规范,指行为或道德评价标准。规范理论即具有伦理判断内涵与理想准则的理论,它提出了国际关系道德层面的问题,指出了社会或国家间关系的伦理性质。Chris Brown,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New Normative Approaches,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2.P.3.而赋予社会生活以意义的就是价值。在国际关系中,每当提出目的与手段的基本问题,制定与之相关的规范性原则时,都要直接或间接地涉及主权、人权、平等、正义、自由、安全、民族自决、爱国主义等价值。就此而论,价值优于规范。“没有价值便没有科学,也就没有区别、评价与对比。”Kenneth W.Thompson,Understanding World Politics,Chicago: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1975,p.14.理论家在回答“是什么”、“为什么”的同时,无法回避“应该怎样”之类的规范性问题。正如如何研制核武器本身是一个科学问题,只能遵循科学研究的规律;而是否应该研制则涉及价值问题;是否可以使用,则更是一个兼具政治权衡与伦理判断的重大问题。理论的科学性类似于第一个层面的问题,也是最起码的要求,而一个有理性的人,无论是理论家还是政治家一般都会考虑后两个问题。伦理思考与价值判断往往体现了研究者的立场,故绝不可等闲视之。

除了那些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科学原则可能具有超越时空的历史特性以外,特定时期的理论思潮往往折射了有关国家的对外政策目标与动向,鲜有没有任何目的的理论。而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价值体系,没有哪一个价值体系先验地具有优势,同时每个民族或国家都有自己亟待解决的问题或渴望实现的抱负。因此理论家在坚持科学精神的同时,不能没有目标感与责任感,对本民族的利益、目标与价值的现实关怀属于题中之议。

但理论家除了立足于本国的国际处境与发展需求,还必须站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高度。中国问题与中国价值必须兼顾人类共同的问题与价值,超越狭隘的民族主义与本土意识。现实理由是:其一,在相互依存,需要共同关注,携手解决的全球性问题有增无减的全球化时代,拥有某种国际社会“共同体”意识,已不是什么高姿态的“觉悟”问题,而是一种客观需要。其二,人类历史和世界政治的发展潮流并不以我们自己的意志为转移。世界大势既无法规避,更无法抗拒,只能顺应。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主张“顺应历史潮流,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可谓一语中的。

面对各种具体国际问题,中国不但需要进行攸关利弊得失的政治权衡,也需要作出涉及是非善恶的伦理判断。它们互为补充,前者维护利益,后者提高威望。仅有前者,“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与“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便无从谈起。总之,伟大的思想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理论,无不是时代精神和人类理想与智慧的反映。社会科学理论探索的理想境界是科学精神、本土关怀与世界眼光的有机结合。

(原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