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学前教育产生的背景
1860年以后,天津从一个传统的城市迅速崛起为北方最大的港口和工商业城市,学前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正与近代天津经济生产的发展相辅相成。
一 近代工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20世纪初期,天津民族工业兴起,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广大妇女走出家门进入社会,投身到大机器生产的行列,但是,其学龄前子女的教育问题随之浮现出来,父母都参加社会工作,孩子无人看管,更不用说教育孩子了。于是,一些女工把孩子带到工厂,“载于摇篮之中,置之于傍,其少解劳动,六七岁之儿童,则至于旁……”[1],这样既不利于女工劳作,更不利于孩子成长。传统的学龄前儿童家庭教育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外部环境不断改变的情况下,学前儿童的教育逐渐摆脱家庭教育的形式,开始向社会化模式转变,建立专门的学前教育机构成为一种必然的社会要求。
二 资产阶级维新派的大力推介
资产阶级维新派提出的一系列学前教育理论,为学前教育的兴起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准备。康有为在《大同书》中,针对传统家庭的陋习,提出建立人本院、育婴院、怀幼院、蒙学院、小学院、中学院、大学院的设想:妇女怀孕后进入人本院接受胎教;婴儿在3—6个月进入育婴院,接受学龄前的教育,一直到5—6岁,全部实行公养制。1896年,梁启超在《变法通议·论幼学》中指出:“人生百年,立于幼学”;1902年,梁启超在《教育政策私议》一文中,借鉴日本经验提出分期教育的方案,分为幼童期、儿童期、少年期和成人期,其中5岁之前为幼童期,应接受家庭和幼稚园的教育,并对幼儿的身体、知、情、意做了严格要求,梁启超依据幼儿身心特征进行教育分期,构建了包括学前教育的学制体系,这对当时学前教育由家庭走向社会起到很大的宣传作用。正是在这些前沿思想的引领下,在“效法西洋、倡办西学”的过程中,天津的学前教育得以萌发。
三 教会幼稚园带动了天津学前教育的产生和发展
教会在天津办幼稚园,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和带动了国人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1866年,美国公理会在天津创办仰山小学堂,后经发展,附设仰山幼稚园。1905年10月,美国传教士林乐知(Young John Allen,1836—1907)发表《论中国丞需设立幼稚园》一文,提出:“吾党传道之士,苟知劝道华人之法,惟幼稚园之收效为最大”,所以,应该“必置他事于缓图,而以是为先务”[2]。1913年,基督教全国会议议案规定,各地教堂都要附设幼稚园,此后教会幼稚园数量大增。天津的教会幼稚园大部分集中于租界,以招收华人幼儿为主。为了扩大教会的影响,这些幼稚园一般都拥有优美舒适的环境和良好的师资,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和刺激了天津学前教育的发展。教会幼稚园开设的课程除了宗教外,还有游戏、谈话、故事、音乐、图画、手工、算术等有益于儿童身心发展的课程,而且往往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所以,教会幼稚园的兴办,改变了中国传统学前教育的形态,同时也带来了全新的学前教育理念。
总之,在外力的强迫和异国文化的双重刺激下,民族意识不断自我觉醒,学前教育实现了由家庭实施向社会化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