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对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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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对未来社会发展阶段的探索

列宁对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社会发展情况的探索是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为逻辑起点和逻辑终点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设想,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未来社会将会经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一是过渡时期,即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前后相连的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国家政权的性质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个阶段是资本主义制度已被推翻,而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尚未建成的时期。接着,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地将共产主义划分为两个阶段,他指出,共产主义社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需要经历经济上发展程度不同的若干发展阶段。据此,他将共产主义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两个发展时期。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因而在经济、道德和精神等各个方面带有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这一时期,生产力迅速发展但发展得还不够充分,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到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历史上存在的那种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因而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高度发展,社会财富充分涌流,三大差别最终消除,社会将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把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上成熟程度作为划分同质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主要依据,这是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两个阶段划分理论的高明之处。列宁继承了马克思的这一划分社会发展阶段的方法论原则,即要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确切的结论,而不能从正义、理性、真理等抽象的名词出发描绘未来社会的景象,未来社会的发展也是分阶段逐步推进的,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时代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考虑具体问题和制定具体路线和政策。列宁认识到这一点经历了一个过程。

由于“十月革命”发生在俄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不很发达的国家,这与马克思和恩格斯原来的设想有很大的不同。起初,列宁也打算直接过渡,只是在直接过渡的政策遭到碰壁后,根据苏维埃政权建设的经验,指出,“在历史上必然会有一个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特殊时期或特殊阶段”“而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85,第82页。,他将这个阶段称为社会主义社会,并进一步论述了每一个发展阶段都有一个多级的发展过程,即大阶段包括小阶段。他认为,共产主义的实现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共产主义实现的决定性条件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速度和发展程度。他一方面指出了共产主义实现的历史必然性;另一方面,又着重指出了这个过程的长期性。后来,几乎所有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都对这个基本原则做了教条式的理解,在实践中所犯的普遍性失误有两个:一是把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看得很短暂,因而不去划分阶段,并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二是当认识到社会主义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以后,又对本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发展阶段估计偏高,如认为是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等,从而发生了超越阶段的“左”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