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营销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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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移动互联网所带来的新商机

我曾经说过,哪里有人,哪里就有市场。在前面我们已经介绍了移动互联网的用户人群的巨大,自然会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而且目前关于移动互联网带来的商业价值还为不断的深挖和完善。

1.3.1 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类型

创新是科技行业的变量基因,坚守则是商业模式塑造过程中的质变保证。目前移动互联网有APP增值、行业定制、电商、广告和个性化定制五种主要的商业模式,随着移动互联网产业链的逐步完善,新的商业模式会被不断地创造出来。在本节中,我们先对以上五种商业模式进行研究和分享。

1.APP增值模式

APP是指应用软件,目前手机的应用软件大致分为个人用户应用和企业级应用。个人用户应用是面向个人消费者的,企业级应用是面向企业用户开发的。当互联网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个人用户应用和企业级应用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需求,这对移动互联网创业型公司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遇。目前APP增值服务有两种类型:其一是直接付费APP软件,如手机游戏、移动阅读这种类型的APP软件,就有相当一部分是付费APP,通过用户付费成为会员的方式使APP实现增值;其二是“基础免费+增值服务”,就是客户在下载或使用APP软件的时候是免费的,但如果想获得更多的优势的话,就必须付费。这种模式对移动互联网创业型公司非常重要(见图1-4)。

图1-4 移动互联网APP商业模式

2.行业定制模式

行业定制模式是企业针对自己的需求,授权操作系统、企业级应用、本地版手机导航、移动办公应用等的B2B交易商业模式(见图1-5)。这种模式门槛比较高,着眼于产业链的上游需求,以B2B的项目合同制授权厂商按照数量或者开放功能等对被授权方收取费用,提供前置化的产品和服务。

图1-5 移动互联网行业定制商业模式

3.电商模式

移动电子商务模式对于企业来说,是最被看重的商机模式。移动电商的最大优势就是实现了消费者随时随地按需求定制服务、利用碎片化时间,通过智能终端便捷查找、选择、比价并最终购买商品和服务。这种模式也是目前手机增值模式中应用最广的一种模式,从移动电商零售、手机团购到手机生活类服务等移动B2C交易,都属于移动电商模式(见图1-6)。

图1-6 移动电商商业模式图

4.广告模式

广告模式是移动互联网变现的另外一个主要方向。尽管目前移动应用广告还未成熟,但已经有很多自媒体平台通过广告实现了移动互联网的增值服务。目前移动广告的变现主要包括按流量、按点击率、按交易等来进行付费。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不断成熟,在未来,付费的内置搜索结果、付费的信息服务清单、对特定人群的第三方付费等模式也将是移动广告未来的发展热点(见图1-7)。

图1-7 移动广告商业模式

5.个性化模式

个性化需求已经成为当代人的一种追求。而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在将来,会有更多的应用模式会围绕用户的个性化需求而构建,将会出现一系列以服务生态为基础、用户个性化需求为核心、内容服务为先导的新型商业模式。

1.3.2 移动互联网商业产业链

如图1-8所示,移动应用市场产业链目前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移动终端厂商、操作系统提供商、电信运营商、平台提供商、应用开发商、内容提供商(CP, content provider)、广告主/广告代理商、支付提供商、用户等。

图1-8 移动互联网创业链构成

移动终端厂商:便携的移动硬件接入设备,是移动互联网的基础平台,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终端更是用户接入移动互联网的重要工具和入口。

操作系统提供商:手机操作系统作为连接硬件、承载应用的关键平台,是智能手机的核心。从目前的生态系统来看,Google、苹果和微软是目前全球操作系统的三大主要阵容。

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互联网正从运营商主导的时代向内容与应用为王的时代过渡。目前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建立了各自的移动业务基地,也有各自的移动应用商店,同时也与各终端商厂家合作推出了各自的定制机,但曾经高度集权的电信运营商的经营模式正在弱化。

平台提供商:位于产业链的最核心位置,成为连接产业上下游的中间环节,是移动应用产业链的驱动力量。平台提供商主要为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为广告主提供相应的营销推广服务,并成为各个环节产品的呈现平台。

应用开发商:主要为平台运营商提供应用的供应企业或个人。随着开发平台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开发者加入到开放平台的产业链,不断丰富开放平台的应用内容。如移动游戏开发者,就在开放平台的发展过程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内容提供商(CP, content provider):指向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提供大量、丰富又实用的信息的服务提供商,包括搜索引擎、虚拟社区、电子邮件、新闻娱乐等。其中服务提供商(SP, service provider)为移动互联网服务中内容应用服务的提供者,负责根据用户的需求开发和提供适合手机用户使用的服务。

广告主/广告代理商:广告主通过移动广告平台对自身产品、服务以及品牌进行宣传和推广。广告代理商为广告主的广告寻求投放渠道,并为其策划、准备、实施和评估广告宣传项目。

支付提供商:支付提供商是独立于银行和电信运营商的第三方经济实体,同时也是连接电信运营商、银行和商家的桥梁和纽带。通过交易平台运营商,用户可以实现跨银行的移动支付服务,支付提供商是移动电商模式的核心。

用户:用户数量的大小是衡量开放平台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用户基数决定了用户能够为平台带来的价值是多少,另外一方面,用户基数也决定了品牌对于广告主的吸引力。

1.3.3 移动互联网常见的收费模式

目前移动互联网的变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前向收费:即主要对用户或浏览者收费,包括用户包月费、点播费等。这种方式主要用于游戏类、视频类等重要内容资源性网站,而且这种类型网站要具有极强的吸引力,并且相对封闭不可替代,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客户支付费用。

2.后向收费:即主要对企业单位或信息提供者收取费用,包括广告发布费、竞价排名费、冠名赞助费、会员费等费用。该收费模式是互联网网站采用最多的盈利方式之一。

3.前向+后向混合型收费:这种模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提供互联网平台,实现纯粹的前向、后向同时收费;另一种是相对多元化的网站,既有面向前端客户收费的模式,也有面向后端客户的收费模式。举例来说,腾讯就属于这种类型,即有前向收费,如付费表情软件,也有后向收费模式,如广告。